我很抱歉自己曾经是个不太爱惜吉他的人。
我的第一把吉他是卢森黑色合成板吉他,是大一时双11在网上淘来的,那时学吉他是一时兴起,而后学业渐渐占据了我大部分精力,便渐渐冷落了她。
某个寒假回家,我拎着大包小包,实在是无暇顾及,结果呢,在赶高铁的时候,琴头卡在了高铁的门框上,然后咔嚓一声离世(嗯,我蛮高的),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以这样一种方式抗议。
也许是我念旧吧,第二把吉他,我买了相似的款式,依旧是黑色的卢森。那时我工作第一年,住集体宿舍。我把她放在会议室角落。
结果一直忙于工作,悲剧重演,某天我回来,她支离破碎倒在地上,舍友无人承认。
我想,可能我这种小冒失不适合走文艺路吧,但我还是咬咬牙,攒了三个月的工资,买下了日暮(Nightwish
拉维斯,港名日暮颂歌),她的到来真正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哪怕睡眠时间保证不了,也要保证练琴的时间。
我学会了第一首民谣安和桥,然后是指弹的玫瑰……我开始练习更多的曲子,练琴也渐渐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只有在练琴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绝对不受外界打扰的。我很享受吉他带给我的单纯的弹唱的快乐。
我的第四把吉他,是拿火的碳纤维吉他,因为日暮是木吉他,对气温和条件要求很苛刻,不适合室外演奏,也不适合随身携带,所以我买了这把吉他。双休日,大街小巷,人烟稀少的街头,我有时会背着拿火,然后戴上鸭舌帽和口罩,毫无顾忌地去弹一首,不管围观的人是异样的眼光,还是赞赏的掌声。
非要去在乎那么多干嘛?不管生活怎样一团乱麻,先搁一搁。潇洒去做一些热爱的事,多自在。
背上吉他,去看看这个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