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二〇七:真爽是什么滋味
在虔与于中、谦之同侍。
先生曰:“人胸中各有个圣人,只自信不及,都自埋倒了。”
因顾于中曰:“尔胸中原是圣人。”
于中起不敢当。
先生曰:“此是尔自家有的,如何要推?”
于中又曰:“不敢。”
先生曰:“众人皆有之,况在于中?却何故谦起来?谦亦不得。”
于中乃笑受。
又论:“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做贼,他还忸怩。”
于中曰:“只是物欲遮蔽,良心在内,自不会失。如云自蔽日,日何尝失了?”
先生曰:“于中如此聪明,他人见不及此。”
先前,陆九川曾经因为找不到为学功夫的“稳当快乐处”而请教王阳明。王阳明告诉他一个诀窍——“致知”——把心中的那一点良知作为自己行事实践的准则,老老实实地依循着它去做就好。只要老老实实这样做,善自然得以存养,恶自然能够摒除,就为学而言,便自然算是“稳当快乐处”。
人心中的那一点良知,是人头顶自带的灵明,诚如《尚书》所言——“道心惟微”——那一点灵明的光是那样的微渺,但足够照亮自己的脚下,踏踏实实走好脚下的那一步,自然又有另外几步路为良知的微光所照亮,一路走下去,就是踏踏实实的人生。
阳明先生所道出的这个“稳当快乐处”并非是显而易见的,就连他自己也曾经怀疑过,毕竟良知灵明的微光是那样的虚渺——似是而非、绵绵若存。但真正依循着它一路时间下来,才会发现完全没有问题。
倘若离开具体实践去凭空讨论,能相信这一“稳当快乐处”的有几人?能笃信自己良知灵明足够“存善去恶”的又有几人?
在虔州时,有一次陆九川我与于中、谦之一同陪着先生闲坐。
阳明先生说:“人人心中都有个圣人,只是因为自信心不够,自己把圣人埋没了。”
先生于是看着于中说:“你胸中原本就是圣人。”
于中赶紧站起来称不敢当。
先生说:“这是你自己原本就有的,为什么要推辞呢?”
于中又说:“不敢。”
先生说:“人人都有,何况是于中你,却为什么要谦让推辞起来?这是谦让推辞不得的。”
于中这才笑着接受了。
先生又接着论说道:“良知在人心中,随你怎样也泯灭不了,即使是盗贼也知道不应当做偷盗的事情,喊他做贼时,他也会不好意思。”
于中说:“只是为物欲所遮蔽了,良知在内心中,自然是不会丧失的,就像乌云虽然会暂时遮蔽太阳,太阳又何曾消失过!”
阳明先生说:“于中如此聪明,他人的见识达不到这样的境界。”
这里,王阳明所点化的“于中”,原名夏良胜,字于中,系江西建昌府南城县人,进士,曾任刑部主事,后调吏部,进考功员外郎。正德十五年起与陆九川、舒国裳共同奉事王阳明于虔州、南昌等地。正德十二年,舒国裳与夏于中等人曾经劝谏过明武宗南巡,遭到过朝廷责罚、贬谪。
很显然,王阳明此次点化,一方面是阐发“致良知”的学说,另一方面也有宽慰夏于中的意思。
从一开始不敢承认自己心中原本就住着圣人,到勉强接受,再到运用“致良知”学说,以不可遮蔽、隐没的太阳比喻人人内在皆有的良知,发出“良心在内,自不会失,如云自蔽日,日何尝失了”之精妙论说。很显然,夏于中在老师王阳明的点化下,渐渐找回了自信心,渐渐认同了那个“稳当快乐处”。
真爽是什么滋味?
孔子所谓“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而已。找到那个“稳当快乐处”,依循它的指引,不断实践印证,不断“去人欲,存天理”,不断感受致内心之良知的快乐。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人唤盗贼为“盗贼”时,盗贼也会忸怩。人言胸中原有圣人时,自去实践体会。真爽的滋味,就在这个实践体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