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闫先生是在大学的第一年暑假认识的。
那一年的7月,火炉城市充分发挥着自己的气象优势,热浪一团接着一团扑面而来,校园里面的垂柳,蔫蔫的耷着脑袋,似乎也被这个炎热的夏季吸去了所有的精力。整个校园的人员所剩无几,只有在吃晚饭的时候,隐藏了一整天的留校的学生们才会陆陆续续出现在食堂,那是学校当中最凉快的地方。吃完晚饭后,大家会到运动场上进行锻炼,比如网球场,足球场。
而我与闫先生的相识,就是在那个挥汗如雨的网球场上。
当时我是一个意气风发、声音洪亮高兴起来哈哈大笑的、彪悍的北方女子,说话行事风风火火,无所顾忌,颇能镇住来自南方的一大票温柔男子,比如闫先生。用闫先生的话说,他是被我的流氓气息所迷住的,毕竟,能堂而皇之抢他球场,把他网球据为己有的女子在知书达礼的南方也少见。
闫先生是个籍贯大山东但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个头不高,说说起话来眼睛笑眯眯的,像一泓静静的泉水,厚厚的嘴唇形成好看的弧度,露出一排洁白的大牙,用如沐春风来形容不点也不夸张。
于是乎,在那个炙热的午后,在挥汗如雨的网球场上,我一个粗枝大叶的北方姑娘愣是陷入了闫先生的温柔小意里,一猛子扎进去,回首已是十二年。
毕业那年,我留在了读书的城市,闫先生来到了合肥。周围毕业即分手的小伙伴很多,如果没有那一场疾病,或许我们的结果也是无疾而终,分道扬镳吧,毕竟毕业季,初入职场,见识了不同的世界,年轻的我们并不认为感情是非君不可。
2007年十月,我独自在h市的得了急性阑尾炎,习惯了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我一个人在宿舍扛了一晚,第二天被室友送进医院已濒临肠穿孔,需要紧急手术。当时唯一能想到求救的人员就是闫先生。当时他一面急急往h市赶,一边安排他的亲哥哥及嫂子来医院照顾我。在绿皮火车的年代,他日夜兼程,终于于当天晚上赶到了我的病房,哭着拥抱了熟睡中的我。而神经崩了紧紧一天的我也在霎那间惊醒哭的稀里哗啦,那一刻我就认定了这个男人是我相伴一生的男人,是可以托付终生的人。于是乎,工作满一年后,我便毅然离职来合肥与他相聚。
201,一三年的时候,闫先生为了进行职场的,爱,华丽转身,跳槽来到了另外一个沿海城市,行业内的龙头老大,于是我们便开启了三年的异地恋。还好,因为两个人彼此都认定对方是,自己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所以,我们再也平凡的度过了三年的异地恋。
作为彼此的初恋,结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我与闫先生的感受就是,我们都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知道彼此最糗的事情,大部分时间,我们都能对对方的感觉感同身受。但也有不好的地方,比如,都更容易用老眼光来看待对方,不容易发现对方新的闪光点。
但闫先生多年来对我一直都很宽容,笑着看我吹牛,笑着呵护受伤的我,笑着给我更多的宠溺。而我逐渐从一个意气风发仗剑走天涯的江湖女侠,逐渐蜕变成为如今的思维缜密,能力突出的职场女强人。
在三十来岁的时候,我依然可以嘟嘴撒娇,而闫先生可以在安抚好胖墩儿小人后,给我一个甜蜜的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