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揽合同的定义。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诚的合同。
2.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承揽人将其主要的承揽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其第三人的完成的主要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②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约定选定材料,并接受定作人的检验。
③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主要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③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注意: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特点,但定作人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案例:小张与小王订立了承揽合同,小张提供木料,小王为其加工家具,在小王完成到50%时,小张通知其解除合同,小张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小张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因为承揽合同是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订立,订立合同后,定作人的需要改变,应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以免给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但定作人因此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小张作为定作人,在需要变化后,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因此给小王造成的损失,小张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