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以文字为表现载体,通过使用毛笔进行线条的塑造与字形的构建,进而表达人的思想感情的艺术。它具有抽象性,是因为其要表达的意境,多是人的品格以及思想、情感等诸多难以验证相对虚的东西。同时,它也是具象性的,作为艺术表达对象的汉字,以及进行创作所使用的笔墨等工具,是可以进行调试的。字体的端庄、刚健以及线条的跳跃、迟涩等构成了字体的丰富变化。用墨的浓淡干湿润燥等也可以表达作者玄思悠邈之意境。
书法中的含义系统象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容器,只看见人们把东西往里边扔,却从未看见人们从中剔除儿什么。其中的原因,恐怕在于这种扩展暗合着人们心底一份潜藏的虔诚:对于书法几乎是无限的、神秘的表现力的渴望与崇敬。而书法能表现人的全部所有,甚至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在书法中找到答案等诸如此类的观点,占据了书法理论发展史的主流。以上诸现象的发生,多数并不是纯粹书法理论的发展,更多的是儒道思想在书法上展现罢了。
似乎不独书法。中国的一切社会行为,总会被不可解释的神秘色彩所笼罩。人们以其无所不包的特征来体现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一种高大上的学术,而非蝇头小技。所谓的“技进乎道”即是此类观点的衍生地。只要与“道”建立了联系,则所谓的玩物丧志便不再存在。
“范围宇宙,分别阴阳”则是另一种对书法地位的拔高试验。一字之间,点画之内。如果蕴含着宇宙、阴阳,那么书法的外延与内涵是无限大的。只可惜我至今还没有悟到宇宙之变、阴阳之分。抛去所有的形而上的概念,可以切实的感受到书法是具有各种可能的造形艺术,也可以说是线条的艺术。若以纯粹的艺术观点出发去看待书法的地位认证,则没有那么多的抽象且虚的概念的困扰。因为美的感觉是一种直观的感受,不需要太多的解释。视觉上的冲击以及文字上的含义再加上线条墨色的变化,这三点构成了书法审美的基本要素。作为一般人来讲,从以上标准来衡量书法中的美丑我想是够用的了。
书法里面有丑书这一个概念。但是这种丑是区别于“美丑”概念的。也就是说丑的书,不可能是书法。而丑书,则是书法技法中的一个门类。如傅山的杂书卷,徐文长的草书,金农的漆书,郑板桥的六分书,八大山人的行书以及郑孝胥的碑体还有弘一的书法。这里所展现的丑,只是和二王书风的圆媚、娴雅相区别的古拙、苍浑以及抛去技法琢磨的自然。这样的书法,权称为丑书。但是不是很难看的意思。再说你所谓的功力问题,功力简单来说是指个人练习了多久。但是,并不是说时间越长就越好。有些人就是练了一辈子,但是从未见功力出现,那是因为方法不对,自以为是书法其实是写字的错觉罢了。如魏的写经、唐宋的院体,明清的馆阁,均是如此。功力是要在方法对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达到功力的标准。并不是能拿毛笔的人,所写的字就是书法。书法,三十年来到现在就是普及成了大众艺术,但是其高深处依然是文人书法为其首领。江湖书法和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有着本然区别,二者不可混淆。
每个人都会写汉字,总是有些人把写汉字地位心得转换为书法的心得。其实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不过是自以为是罢了。书法有自成体系的鉴赏规律。若没有足够的学问修养,的确是没有办法揪出书法关键所在。书法自古以来就是精英书法,如兰亭、祭侄、寒食、松风诸帖都是文美意佳的经典之作。书法有世俗化的趋势,但是经典还是在于精英。当然,一般民众有着书法审美的需要,可是囿于本身鉴赏力的欠缺。认为书法就是欧颜柳赵的横平竖直。殊不知自清中期以来碑学兴起,书法的取法对象早就从二王一脉,改向了汉简魏碑,砖文等诸多古代民间书法上来。这也就是造成了刚入门或者未入门的书法爱好者们在没有受到系统书法教育的不足中,一直受着来自硬笔字的心理感受去品评和硬笔有着本质区别的书法。其中有误差是在所难免的。至于写的不好就是不好,俗的自然不会是雅的。江湖书风的存在,在主流书坛中没有立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