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谁都得喜欢几个女孩吧。
我喜欢的第一个女孩儿。
我觉得她应该是甜的,像颗水果糖,柠檬汽水味道的在太阳底下散发出美好的活跃因子。家庭温馨而来的产物,她比我大两年,热衷于一切可爱浪漫的事物,似乎能够轻易地融入每一个环境里。明亮又清晰。
她给我寄过一本日记,偶尔翻看来,即使那么久过去了,心里也仍旧会泛起点微妙的怀念感。那些疲惫时也熬的夜,那些课间断续的回信,那些雨天生硬的冷战与争吵,还有那些温柔的相互说话的日子里,彼此都在各自生长着。
我离她最近的时候是在午夜的火车站,现在想来难免觉得幼稚可笑,那个年纪的我所有的浪漫都显得那么拙劣又无趣。可惜她又是那么温柔,写信告诉我她收到了我亲手制作的戒指,说她喜欢我。
后来日子长了我们也就慢慢缓和了,相约一起玩游戏,我比她等级高,为她另开了一个账号,从头开始。可惜大家都忙,只能偶尔打一两场,又匆匆下线。我大概不想再爱她了,可每当往回看,她所有的执着与柔情,又显得是那么让我难以割舍。
起码,再完成她最初的心愿吧。
我第二个喜欢的女孩。
很温和,棱角圆润,我去了她的城市找她,她脸圆圆的,笑起来很好看。相处了一天半,最后临分别的时候我俩牵着手,掌心贴合的那一瞬间我居然突然心跳加速起来,像万年烟花终于升空般盛大。在那之后我也写了一段文字,我说牵手实在是我最喜欢的交往方式了,百分百的心动,都源于十指相扣。
她心灵手巧,跟她无论是相处还是单纯短信的往来都很轻松愉快,接地气的所有事情都能坦诚地交谈。于她而言,我最想做的事情其实是在夏夜的房顶和她一起看星星,可以相对无言,也可以扣住指尖,看厌了就下楼去找烧烤摊,一瓶啤酒喝到天亮。
我喜欢的第三个女孩。
与第一个相反,她的确是不幸福家庭的产物。我之前与她见过一面,彼此努力熟络但仍旧拘谨,她的精神世界是我向往且崇敬的,而我的多样化却不是能被她所接纳的。她神秘又博学,足以让我对她刮目相看。
前不久她给我买了一支口红,我刚刚却想问问她抽不抽烟。但是算了,最近这段时间她似乎突然又对家庭生活表现出了极大的热爱,像是从云端又落回了尘世,所有的清高气息顷刻消散了。我似乎无法再将这样的她与四月初那个送我一个王尔德的书的那个她联系在一块儿了。
成年人最痛快,说不爱便不爱。
如此之事,以上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