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看纸质书,为了多看一些,我会把自己看完的书跟别人换。
大一的时候,我在各种二手交易平台上跟别人换书。
有一次换书的是隔壁学校的男生,我在学校旁边的十字路口捧着自己的书等。
对方很贴心地准备了干净的牛皮纸袋,手捧着书的我简直就是把糙汉子三个字印在了脑门上。
回来后翻开书的第一页,在空白页的角落里很漂亮的行楷写着对方的名字,仿佛是在说,这本书陪伴了我一程,请你继续照顾好它。
里面的划线和笔记也是很轻很礼貌的痕迹。
而我换出去的书,从没有写过自己的名字。
看书的时候我习惯在书上圈圈点点,这是阅读不可替代的痕迹。
但我从不写自己的名字,大部分的原因是,害怕下一个看到书的人发现我的字原来那么丑,还要永久地留在这本书上。
生活需要动情。
每一个情绪的波动,
都会成为记忆的伏笔。
我也想成为你记忆里的伏笔。
但因为字写得不好看就选择抹去这本书上我的痕迹,
诚觉惋惜。
于是喊了很多遍口号的我,终于要练字了。
想要纠正歪歪扭扭的字,我照着5本字帖练了大半年。
从一开始的描红,到在一大张空白的纸上快速流畅地写,需要很多很多的坚持和耐心。
别人累了就趴一会或者去看剧,我累了就练半小时字。
练完之后没有手写的习惯,几天不拿笔字就差得跟原来一样一样的,所以我买了很多活页的笔记本。
别人记笔记是为了记笔记,我这种,一半是为了练字。
你也许会问,字不好看有什么关系吗?
似乎没有。
但字好看,能证明你是一个自律且有耐心的人。
而且字好看能光明正大地提升好感度。
网购了个双肩包,拆开后有店家给的信。
看完这几个字我认真地去把他们家的店又逛了一遍。
你看,字写得好看
写什么都是一封让你难以拒绝的情书。
练字去咯!
真喜欢字写得好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