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上的萝卜干还没有晒好,只能放进瓷坛里做酱菜了。
这几天,连绵的阴雨之后,又迎来了一场雪。我翻腾着老旧的箱子,看看能不能找出点儿有趣的东西来。还真是有收获呢,是几张旧照片,大概是因为潮湿吧,上面的色彩有些糜乱了。是我上初中时的照片,照片里的我们,稚气的脸庞,还不曾沾染上红尘气。
我上学的那家学校,是当时我们那里还算不错的中学,原来是老四中的旧校址,后来改成了四中的初中部。我们的学制虽然是六三制,但是六年级的知识就改在中学里上了,我就是六年级来到这所学校的。我们上六年级,还算是小学生,课业并不像初中部那边一样繁重,由于是两周一次回家,中间的周六日学校还会设置一些有趣的课程给我们上,比如教我们一些基本能力的洗衣课、手工课,做课外活动的阅读课、讲座课、游戏课等等。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讲座课。大多数人可能没听过学校里开什么讲座课,我们学校却有。每到周六的时候,相关社团的同学会在每一栋教学楼前放一块小黑板,上面会写着“周六上午9:00-11:00·明德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三毛《雨季不再来》·某某老师主讲”诸如此类的内容。一般而言,每次都是围绕着一本名著展开,主讲人也多是学校里授课的语文老师来担任。我也爱看书,只不过是什么都看,小时候还在上三四年级就看姐姐买的《哭泣的骆驼》《不死鸟》《半生缘》,当然,对那个年纪的我来说,这些书也是一知半解,就算是到亲戚家去串门,没有人陪我玩,我便随手拿点儿东西来看,就算是张报纸或是广告单页我也会拿起来端详半天。所以名著讲座很吸引我,我对此兴趣颇浓,场场不落,每次都去。我还记得第一次去听的那本书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
初中那会儿,学校不大,意趣却很多。紫藤萝长廊,一湾小湖,二三兰草,带着故事而来的姊妹松。我们常常在那个小园子里闹腾,欢脱的像未曾离开过暖巢的雏鸟第一次见识到大千世界一样。早先,小园子的北面是一座老旧的水塔,可能不知道多少年不用了吧,塔上的螺丝生满了铁锈,轻轻一碰,锈透了的铁皮就会剥落。以水塔为界,水塔的西边是学校里的杂货店,最早的时候它也不在这里的,是在学校的最南端,只有一间很小的屋子,后来因为学校的整修,挪到了这里。那间杂货店的老板我很熟悉,是个中年大叔,他很会掌握我们这个年龄喜欢的东西,店里的海报和挂饰等东西都离不开一种文化——非主流。那时候,不少人都在追捧非主流,可能现在你看到这个词,会忍不住笑起来,很是不屑,但你不得不承认,非主流是叛逆期少男少女们的主流,即使是现在,依然如此。非主流崇尚与主流相对立,无论是语言、行为还是心理上,常人看来不可理喻,若是放在叛逆期孩子的身上,一切就会变得顺理成章。
十五六岁的年纪,正值叛逆期的我们迫不及待的想脱离来自家庭和学校的束缚,努力的想要自我彰显。可是,毕竟还是小孩子,约束力依然在,只能从精神上来获得释放。非主流的特立独行,怪异的行为举止,让叛逆期的我们眼前一亮,大概就像迷途的海上突然看见灯塔一样吧。试想一下,在别人开怀大笑,嬉笑打闹的时候,你捧着一杯冷透了的速溶咖啡,站在窗边看不知名的远处,杀马特的刘海儿滑落下来挡住了你的眼帘,眼神里满是迷惘与淡淡的忧伤。那种感觉像是街头的舞曲与落寞哀伤的碰撞,放到现在,八成以上的人会认为你是哪家发廊跑出来的Tony老师。现在一想,好傻,当时一想,好帅。
我刚去的那年,学校的旧食堂还在,就在离杂货店不远的东边,由于是老四中留下的,多少有点陈旧,排队的地方是露天的,四下里种着许多法国梧桐,浓密的遮住了天空,夏天里影影绰绰的,也真是别有一番趣味儿在里面。食堂的菜很便宜,也很好吃,阿姨们偶尔也会做一些红烧肉、排骨汤之类的特色菜。学校里的领导层据我推测应该是一群有趣的人,有段时间,曾经搞过“忆苦思甜”周的活动,每天食堂里的饭只有杂粮馒头、稀粥和炒咸菜,有些无肉不欢的学生叫苦不迭,只得偷偷的打电话给家里,私下里送点儿“小灶儿”来。当然,也有幸福的事儿,比如也会在七月一日党的生日那天,让全校师生一起吃酱肉芸豆包子,全天候免费吃,能吃多少吃多少,我们班用那种大面盆,搬回来足足五盆包子,大家都吃的很乐呵。
那时候我的班主任是位年近五十的老教师,我们都叫他马老师,马老师很温和,所有同学都喜欢亲近他,我们刚住校,很多跟父母一起住惯了的同学常常会想家。马老师家离学校不远,常常不回家,陪我们同吃同睡。中午跟我们一块儿吃饭。有时他也会嗔怪浪费食物的同学,他多半会把自己班学生啃了一两口就不再吃的鸡架吃掉,用行为来践行勤俭节约与艰苦朴素,也正因如此,大家都很尊重他。而副班主任是位漂亮年轻的女音乐老师,那时候她二十多岁,教我们时刚结婚不久,她多才多艺,领着我们班在活动里获奖是常事,也很受同学们喜欢。
真幸福啊,真想念那时候,不过回过神来一想,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毕业后我再也没有回去过。
青春该是在一个肆无忌惮,放浪形骸的日子里绽放。总得有些荒唐,总得有些执拗,总得有些少不更事。可能那时候,最快乐的因子就藏在课间的十分钟里吧。我们班有个女生,她叫梅,她的性子很活,逆反的厉害,像男孩子的性格,也喜欢与男生一起称兄道弟。可能那个时候的小男生都贱兮兮的,偏去惹她,她拿一把扫大街的扫帚“追杀”他们大半个操场,若被她追上,操场上少不了传来几声哀嚎。我们几个有时候玩的过头,累的气喘吁吁,也不管它夜露沉重,一个滚儿躺在绿草地上,大口大口贪婪的呼吸着空气,嘴里吐出的白气,氤氲了夜晚的灯光。
那些时候,生命里最炫彩的调色板被打翻,所有的颜色都在这个时候融合变化,最后的颜色难以言明,却无比让人难忘。
等真的升到了初中的时候,课业开始变得多了起来,便不再有那么多空闲的时间了。一起变化的,还有少年少女们的心,是时候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了。可能你会觉得那时的我们不懂得爱情,但是那种青涩的情愫却是最纯粹的,最无暇的。那时候,开心了真的会笑,难过了真的会哭,伤心时,心真的会痛,高兴时,真的会忘记所有的烦恼。月色清冷,梧桐树下。男孩和女孩一起在树上刻下名字,他们渴望永恒,去忘记了岁月的剥蚀,梧桐树上的名字,早已被掩埋。一块小小的阿尔卑斯里,可能裹满了情意,也不知道少女读懂了吗?曾经的无话不谈,到无话可谈,中间经历的东西恐怕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的。少女对少年的每一次好,他都记得,灰暗的日子里,少女就是生命里救赎的那道光。轻轻的风从女孩儿的长发间穿过,少年低下头轻吻了一下女孩的额头,然后跑开了,像是点下了最后一个句号,却留下了数不尽的怅然若失,只是依稀记得那晚的星星很美。心痛的感觉,让少年和少女们记忆深刻,就像是心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让人窒息,难以为继。只有情到深处,伤及心魄才会有这样的感受,只有爱的纯粹,才会有这样的感觉。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多半应该感到庆幸,那么好的年华里,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段干净的感情,没有任何物质的驳杂,少年和少女之间,只有干净的,纯粹的喜欢,再无其他。
那时候的网络通讯不像现在,还不是很发达,想要和远在另一边的她联系,好难。能够说的话少了,很多东西都说不清楚,隔阂与矛盾自然就多。很多时候,就那么完美的错过了。有些日子,最不想回忆,最是混乱不堪,却让人忍不住回想良久,再三思量。不过,只要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尝过那么多的味道,才知道彩虹有七种颜色,它们是不一样的。
放下照片,不想了吧,真是的,岁月真的很无情呢。我重要的朋友们,对现在的我来说,像那段不可磨灭的时光一样,无可取代,我迎着朝阳站在大海的面前,对自己说,如果时光不能倒流,就让这一切,随风而去吧。
今天的阳光很好,可以重新晒萝卜干了,吹来的风也变柔和了,春天也快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