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9:30 重庆移通学院
主讲人:龙大轩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一、必然性:法治有德治相结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次合 夏商西周 礼乐之治 道德法律混同
第一次分 春秋战国秦 法.律之治 道德法律分离
第二次合 汉—清末 礼法之治 道德法律结合(董仲舒 礼法并用 德主刑辅)
第二次分 清末以来 单纯追求法治 道德法律分离
第三次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 全面依法治国 法治和德治结合
分的时期:法律与道德相冲突:北京遗产继承案——依法缺德。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论述和部署,是历史上的第三次合。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通观我国古代历史,法治和德治运用得当的时候,大多能出现较好的治理和发展局面。——法安天下 德润民心。
二、操作性:法治与德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两翼
1.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1)用道德来滋养法律,推进依法治国健康发展,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
如何贯彻落实?——加强干部队伍的道德建设,将良好道德运用与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如何贯彻“严私德”——《广雅》:廉洁,廉,清也。
如何贯彻“守公德”——为人民服务,廉明《周礼.天官.小宰》:将廉界定为廉能,廉辩。为官清明。荀子:公生明
如何贯彻“明大德”——有担当,《广雅》:廉正,廉,凌也。《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2.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修养,推进全民守法。
孔子: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2)用法律保障道德,促进以德治国深入落实。
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
诚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蔡掕还金。
三、合理性: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文化基础
十八届四中全会: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关注我们民族自身的文化传统。
1.中西方文化的不同
(1)看法:价值观不同:中国:天人合一,统一性原则;西方:天人相分,主体性原则。
(2)想法:思维方式不同:中国:综合性思维,模糊性思维;西方:分析性思维
(3)做法:行为方式不同:中国:迂回式;西方:直接式
中医让人稀里糊涂的活着,西医让你明明白白的死去。
中国文化:灵活性有余而规则意识不强;西方文化:规则意识有余而灵活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