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个体意识虽不能直接认识彼此,却可以认识彼此的表现,并通过表现认识彼此意识中直接支配语言和行动的那一部分。无论这一部分被认识到的意识在整个主体意识中所占比例是大是小,它都是以语言和行动的表现模式投射到客观现象中的那一部分,客观现象呈现为完全的因果关系,这部分意识也就是遵循因果关系的意识,也就是可以控制的意识。至于主体意识中还有没有——如果有,还有多大比例——不遵循因果律,因而不投射于现象、不可控制的部分意识,以及它对可控制的部分意识造成的影响,咱暂且不去理会,咱现在只专心打理这可以认识、可以控制、也可以达成相互配合的部分意识。这部分意识被我们命名为“德”,或称为一个人的“德性”和“品德”,我们觉得,只要将每个人的这一部分意识统一起来,我们便可以不用再经常提防着对方有意地伤害自己,也可以省去大量的彼此熟悉的时间(毕竟影响配合行动的部分意识已经处于统一的控制之下,仅仅从事共同劳动已不再需要更多的互相了解),使得组织起更大规模(甚至无限规模)群体协调一致的合作行动成为了可能。
每个人的德天生并不完全相同,我们把德视为一个人表现出的某种本质,包括他的个性、性格、身体素质、悟性(学习能力)、仪态和言论习惯(社交能力)等等。当然,这些都是个体的一些外在行为表现,内在的心理活动与这些相关但也有区别,就组织原理来说,咱现在不必关心内在方面,先说这些外在的行为表现都是可以从外部视角观察到的,因而都是可认识的、也都是可控制的,所以德是可以被“养成”和“修正”的,我们一般称之为“修德”或“修身”。既然要“修”,而且是要往统一的方向上去“修”(否则就依然无法保证彼此的熟悉和配合),就少不了要有一个标准化的理想模板,否则可能越修越歪,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德性定规矩有两种途径:一是制订所有人都能够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就是“礼乐”之术;二是假托某个拥有无穷力量的神仙,并以其教导和好恶为基础建立思想约束机制。前者适合于针对清醒而且有能力进行彻底反思的人;后者则适合于狂妄少思之人,采用半恐吓半惩戒的手段迫使其遵守规则。前者代表行政性权力管辖,后者代表宗教性思想统治。我们由于在上古部落时期已经奠定了以阴阳概念为基础的自然主义宇宙观,各部落虽然各自都保留着原始的宗教图腾,但在后来部落联盟进程中,部落神明就已经被智慧的反思逐渐淘汰掉了,以至于到了商周时期,原始宗教已经大为衰落,很多原本极有威力的神明常常还不如比较有名望的祖先或是有头脑的普通人更受尊崇。传说,炎帝和黄帝两大部落领袖在联合讨伐蚩尤的时候就能与一众神仙有交情甚至直接对其下命令了,可见原始神明的地位并不很高,常常与有智慧、有胆略的首领级人物不相上下,尽管对愚者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可对善思者已是不足为信了。到了颛顼时代,干脆连祭祀占卜的神权职能都被行政领袖收了过去。
原始宗教在早期受到阴阳哲理的排挤,没能取得足以让所有人服从的地位,在世俗事物中已不能作为一个可靠的前提,就算利用宗教教义作为组织原则再怎么方便简单,在我们那时也是行不通的。因为创世神盘古早已逝去,这个世界注定是块没有先天之主的地方,所有的人们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在这片大地上随心所欲地活动,没有谁可以说他们不对或是有罪,除非那人确实能说服他们,让人们不得不同意他所说的和他们眼前的事实以及心中的道是一致的,人们在承认他的道理比他们所想的更大、更真的同时,自然就会接受他的意见并照做,否则人们可以相互杀戮,却没人能让他们屈服。商汤讨桀、武王伐纣,还有那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说的都是同一件事情:我们不惧死、不怕战,地狱的火焰吓不倒我们,天国的盛宴也别想诱我们放弃原则,在要求我们服从之前请先用理论或者事实告诉我们为什么和凭什么。“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没有宗教,灵魂和魔鬼一类的东西就不那么要紧了,个体早晚会死,其他的人我们不能保证,可悟道者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思想控制,逍遥的境界才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不上天堂、不下地狱,也不必等待死后才能到达真理的世界,自然之道随时伴在我们身边。可以与鬼神交朋友,可以作帝王之宾客,也可以独自在荒山野岭中跟野兽同行,苦乐自知,唯道永恒。
说远了,总而言之,我们虽然知道借助宗教修德会相对容易一些,可实际情况不允许我们那么做,没有足够强大的宗教体系可以与我们早期的纯哲学思想相抗衡(后来传入的佛教思想倒是可以,只是那时我们的社会组织已经定型),原始的宗教只能作为辅助工具威慑那些自负而又懦弱、不善于听人讲复杂道理的人了——早期这些人所占人群比例是很大的。“制礼作乐”的周公旦的事迹你们也还有一点记忆,礼乐制度的核心是要推崇“大德”,所谓大德就是公共的行为规范,当然是分等级的(俺说过接触佛教之前我们几乎没有平等的概念),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社会身份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跟你们现代工厂里的“职工生产操作规范”之类的东西差不多,是群体活动中相互配合、协调的基本规则,也是一种具体手段。这种手段的指导思想和条款分类咱等到最后一个篇章时再详细解释,这会儿咱只考察一下这种被我们所采用的手段大体上是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和机制来对群体中的每个人产生实实在在的约束力的,以及它又如何被我们认作是对人群进行组织时必需的控制原理和方法的。
大德通过一系列的礼法典制推行到人群中去,人们通过每年反复举行的各种典礼仪式慢慢熟悉了自己扮演的社会角色,形成了统一的生活习惯和身份认同感,并自觉地对这种最有利于生产、最不易与他人出现摩擦和纠纷的生活秩序加以维护。最终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下里都适应了时刻保持一个社会人的形态和仪表,脱离野蛮的原始生活方式,逐步向文明化的过程转变。公德(在参加仪式等公共场所的德性)与私德(在自己家里或是个人独处时的德性)都要向大德靠拢,公德固然重要,然而一个在人前表现得庄重得体之人,若是一到自己家里就马上没了人形,不仅不利与家人相处,而且有在人前伪装、硬撑门面之嫌,其德性不能持久,难称大德。本来个人私下里的德性可以是无关社会组织原理的,可我们发现私德不好的人在公德表现上往往也很不可靠,为了尽量完全统一人们的德性,我们规定私德也在德的修正范围之内。至于“嚼舌头”也不是指对某人私德的公正评价,而是指造谣、传谣、恶意揣测他人内心想法之类的事情。
有大德之人可成大器,因其有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可以跟大多数人配合行动、协同一致,自然会是个有用之人,即通常说的“有修养”。唯大德可造大材,以聚大气,大气得聚,等于说人们将自发地团结起来,因为他们很熟悉彼此,丝毫不必担心对方突然做出什么损害自己的事情来,人们不再相互害怕、互相提防,社会组织起来也就更有力量了。
德性是一个人能够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那部分意识,但仅仅把这部分意识统一起来是不够的,毕竟主观意识无法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还需要智力和体力的付出,也就是有力的行动。德性加上行动就是一个人的“德行”,德性只是个人能力的外观,德行才是个人能力的完全体现。这种完全体现出来的个人能力,应该就是尼采口中的个人“意志”了。
德与行的关系类似于形势和气势的关系,两者只在反思中可以区分,在事实上它们是紧密相关、浑然一体的东西。德性与德行其实也是一组近义词,德性是通过一个人的行为举止表现出的此人的思想意识品质,德行则是指某人的思想意识品质及其一贯的行为表现。德性的好坏通常是指个人德性与大德标准或榜样之间的差距是大是小。德行的好坏除了包含跟德性的好坏同样的意思之外,还另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此人的思想是否总是能够被他自己的行为所实现、所证实,也就是看此人的品质是否一向可靠。恐怕你们也不会否认,时常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的人品、性格在熟悉他们的人当中被公认是善的、是好的,可是他们偶尔会做出一些不好的甚至是恶劣的事情出来,我们当时就把这样的人认作是德行不完整,其德与其行偶尔会不尽一致,用你们的话说就是意志不坚定。意志不坚定的人虽可用却不堪重用,因为他们在承受巨大压力的关键时刻,很难保证不会因自己的行为失控而失去人们的信任,从而导致组织解体。
要看出一个人在某一方面有怎样的能力可以用考核、试用等方法鉴定,可要较全面地衡量一个人的德性就需要长时间的亲密接触和一定的阅历、经验才能做出公正可靠的评价,而要得出对某人德行的完整认识恐怕就只能等到“盖棺”方可有“定论”了。因此,在我们的社会观念里,个体的一生就是证明其德行的一生,当其逝,他良好的德行会得到周围人们的评议,也会为其祖先和后代带来声誉、赢得人们的信赖,他将由此成为家族历史上有突出贡献的一员,他也会作为生命链条上闪耀的一个环节,成就一个值得效仿的成功人生的典范,从而留在我们的记忆里,化作永恒的真值。相反,假如一个人根本不对自己的德行进行修养和控制,也丝毫不顾忌对他人造成了怎样的威胁和伤害,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胡作非为,根本不考虑和他人的协同配合,以至于很少有人能够跟他和睦相处,也没有人敢与其共事,那么他的人生就将注定是孤独、狭隘的。当其逝,周围的人们可能会尽量避免谈论到他,或是把他当成反面教材,告诉孩子们不要做那样的人,他黯淡的一生将会很快被人们所遗忘,就好像从来没有他这个人一样。
也许德行恶劣者能拥有很多快乐和激情时光,但其中有多少是处在别人痛苦和怨恨的注视下的呢?他的行为当然是可以做出的,是道之精神允许呈现的,可道之精神也会对那样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毫不留情地加以抹消,一切如同烟火般,不能留下任何永久的痕迹。不同的是,烟火尚能博得人们的声声赞美,恶劣之徒的生命却只能在人们的叹息或咒骂中消于无形。如果那样的人说他不在乎,也没关系,因为事实上,同样没有多少人会在乎他的死活。没有良好德行的人生也就像单个野兽的生命一样只是临时存在的相,对任何他人而言,这样的人活着和死了的区别,只意味着还有没有那一口气,除此之外再无更多。
对于个人德行的培养和教导我们做过许多探索,由于没有宗教方面的限制,这些探索大多是实用主义性质的,说白了就是只要能适当地去掉个体天生的野性,什么方法都可以采用。结果你们也都知道,不外乎是传统上教育孩子的那一套。如你们所知,这套方法的局限性很大,也不能保证把所有的人都教育成具有良好德行的人,其实我们也知道每个人天生的差异性是没法用教育完全修正的,尽管我们不清楚这到底是为什么。不过,就我们经验所知,个人德行与天赋资质和教育引导的关系非常大,而与家庭出身和族裔归属的关系则相对较小,“有教无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因此,虽说我们的礼乐制度是把人划分成亲疏等级的,而且在辅助的宗教解释方面也认为人是天生有贵贱之分的,但这更多是为了实现对人群的有效组织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做出的一种策略性解释。事实上哪怕是做出这种解释的人本身也知道自己说的不对,在当时几乎所有的悟道者都清楚这种说法的谬误及其必要性,有时甚至会公开讨论这些事情,所以除了部分喜欢迷信和需要寻求自我安慰者之外,即使在民间,有头脑的人也都知道等级划分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并非绝对的真实情况。即使这样,也不等于我们知道“人人生而平等”,毕竟仅仅看天赋资质的话,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是非常明显的,更别提还有后天教育和生活条件方面的巨大区别了。刨除那虚幻的神佛之爱,现实中唯一能验证的天生的“人人平等”之处,大概就是那每人一条的性命还有随性命而来的对自身智力和体力的支配权了。
在公共活动、日常生活和教育引导的三方面作用下,我们很有信心能把绝大部分人培养成具有一定德行的文明人。至少也能让大多数人逐步摆脱野蛮的生活习惯,渐渐训练出高尚的行为和思想。可是仅仅做到这种程度还不够,这只是达到更高效率的社会组织的预备工作,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还需要有健全的领导及监管机构,否则一遇到大的天灾或是外敌入侵,所有的文明成果就有毁于一旦的危险。品质高尚的人们如果没有统一的领导机制将他们的力量充分调动起来,他们即便不会互相争斗也顶多只是一盘散沙,到头来依然难以集中所有力量对抗厉害的敌人或者大的灾害。对于这类情况,我们是心知肚明的,因为早在上古时代我们便无数次地与各种天灾猛兽还有野蛮的敌人交手。在制定大德标准的时候,服从王者的命令便是所有德行中最重要的一条,社会中不能没有大王对我们来说是不言自明、自然而然的事情。可是在你的记忆中,俺似乎看不到有相关的必然认识,好像咱俩有必要就这个麻烦的问题详细讨论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