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不媚权贵,选贤任能,因和刘瑾同乡遭打击,作品多感怀之作

明代文学家李开先在其《六十子诗》中评价王九思说:“编戏今丽曲,善作古雄文。振鬣长鸣骥,能空万马群。”又在其《渼陂王检讨传》中说王九思:“诗文苍古,而词曲则新奇,不止守元人之家法,而且得元人之心法矣。脍炙人口,洋溢人耳。”这当是对王九思诗文、杂剧、散曲的全面评价。

王九思(1468年——1551年)是明代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汉族,陕西鄠县(今西安市鄠邑区)人。弘治九年(1496年)同进士出身。选为庶吉士,后授检讨。其间,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相聚讲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年)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年内由员外郎再升郎中。王九思曾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与刘瑾为陕西同乡,被名列瑾党,降为寿州同知。以诗文名列“前七子”。所著有诗文集《渼陂集》、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一折),及散曲集《碧山乐府》等。

王九思出身于书香之家,家境富裕,天资聪明,一表人才,自幼读书,学识渊博,尤长文学。他青年时热衷于功名。明孝宗弘治九年(1496年)赐同进士出身。当时文渊大学士李东阳任内阁首辅。李为“茶陵诗派”的代表,很赏识王九思会试时所作《端阳赐扇》诗中“谁剪巴江,天风吹落”等佳句,特留王九思为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文学。一年后即在翰林院参与编修国史。武宗正德四年(1509年),升任吏部考工员外郎等职。他在吏部任职期间,能剔除弊端,选贤任能,辞却那些不称职的官吏。一次吏部考试,他不媚权贵,对李东阳的干儿子李台繁与一般人一样看待,受到时人的称赞。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一度把持朝政的宦官刘瑾,案发被诛。朝中清理瑾党人物,因王九思与刘瑾是陕西关中小同乡(刘瑾是陕西兴平人),被名列瑾党,受到牵连,贬为寿州(今安徽寿县)同知(知州的助手)。王九思在寿州任职时,处理诉讼、防备盗患、修城防和阳河渠等,较有政绩。他于政务之余,常与士人学者讲古文,整学风,并以诗唱酬。次年,即王九思43岁,正当中年有为时,又以瑾党根除未尽之由,被迫归乡。王九思回到家乡鄠县后,彻底放弃了做官的念头。他除了带领乡亲们修涝河桥,施舍医药、教育生徒外,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文学创作和倡导戏曲方面,历40年,84岁辞世。

不过,虽然身为官员的王九思看来不甚成功,然而作为一名文学家,他却拥有着足以载入史册的成绩。其诗文及正文字作品可见《渼陂集》,但其成就不止于此,仍著有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同时亦有散曲集《碧山乐府》,此外仍有一些文学作品传世。

王九思

“前七子”是明代文学史上不可不提的一道光芒。而王九思作为“前七子”的其中之一,自然亦可大书一笔。王九思和他的同道中人,反对当时由杨士奇、杨荣、杨溥(“三杨”)所开创的台阁体,认为其风格只是追求风雅,而并无世事之生活,内容薄弱,多为歌颂上意之作,因此他们提倡“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之说,意图为明代之诗歌文学注入新鲜力量,以复古之名,而行革新之实。后来,他们的名声与影响力逐渐强势,并成为了当世文学之主流。就王九思本人而言,其诗歌之特点在于文字之华彩、感情之细腻;而情感之处,不仅涉及个人之遭遇,且能关注社会时事,颇有大情怀之感触。王九思的杂剧亦多抒发其怀才不遇之愁思以及愤懑,而杂剧中的代表作便包括明代单折剧之始——《中山狼》。不仅如此,王九思现存于世之散曲、小令亦不少,其大多数之主旨,亦同诗文、杂剧一般,表达自身遭遇的感怀,对于现实的愤懑。

王九思的诗歌主要写他仕途失意后的怨怅之情,时时流露出“相权操白刃,谗口叹青蝇”的感慨。也有少数接触社会问题的诗篇,如《卖儿行》《马嵬废庙行》《孤儿吟》,或叙村媪卖儿的惨状,或述宦官气焰的嚣张,或写当时世态的炎凉,有一定现实意义。从艺术上说,他的诗模拟痕迹较重。有些诗从语言到意境,就如汉魏、杜诗的赝制品。但他才情烂漫,有些诗语言绮丽,抒发情怀细腻。

虽然后世对于王九思不仅颂扬,仍有批评其诗文多一味仿古而失去自身之特点,未能实现创造而只是守成、“拾人牙慧”,然而这些都不能掩抑王九思在明代文学史上的成就,作为“前七子”中的一员,以及推广剧曲之大家,名声成绩足以流传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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