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标题来自于梁启超先生的《敬业与乐业》。
已有一段时间,脑子里总想起高中学过的文章——《敬业与乐业》。其实,哪里还记得文章的内容,只记得文章的主旨,谈的是工作的正确态度。一个是“敬”,也就是责任心。一个是“乐”,也就是能在工作中找到趣味。
细算起来,自己工作已经11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谈不上有什么成就,但总以敬业与乐业勉励自己。因为如此,庆幸自己11年的工作时间,没有荒废掉。专长有进步,更主要的,是人的成熟。
梁先生在文中说,“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
但凡做人,到一定时候,就一定会步入社会。根据自己的才能与意向,找到安身,甚至立命的工作。不管对谁,“职业”都是一个离不开的话题。若要更负责任的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个正当职业才行。
既有正当职业,自然有所谓的不正当职业。什么是不正当职业,这自不必多说。而我认为,“无业游民”也算是一种不正当职业。
梁先生在文中骂其为社会的蛀虫,是要彻底讨伐的。
我倒没有想得先生那么严重,无业游民对社会的危害,可以先放一放。先可谈谈对自己,以及家庭的危害。
为何无业?理由有千种万种。抛开特殊的身体原因,无业的缘由只有一个——懒。
若实在是身体不能劳作也就罢了,但中国人向来是以勤奋著称,即便是身患残疾,宁可拾荒来养活自己,也不愿意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过日子。
由此看出,谁也不愿意无业。因为无业,在旁人眼里,是件极没面子的事。而于自己而言,又是件极没有尊严的事情。
韩信当年在河边,饿得前胸贴后背。一位到河边洗衣服的阿婆,好心给了他一碗饭。韩信允诺,将来腾达,一定重谢。没想到阿婆骂道:“谁要你重谢,我是看你一个大汉,整日无所事事,可怜你才给你一碗饭吃。大丈夫一点志向都没有。”
连一位村妇,尚且知道人要活的有尊严,要做事,不能无所事事。
而死心塌地做个懒汉的代价,就是舍弃掉尊严。尊严看不见摸不着,也不能当饭吃,但比饭要重要的多。
人可以丢面子,但是不能没了尊严。尊严是别人抢不走的东西,若是不要了,一定是自己扔掉的。
一条狗,若你存心羞辱他,夺它的地盘,抢它的食物。它尚且要咬你一口。动物都知道维护尊严,而丢弃了尊严的懒汉,岂不是连畜生都不如。
人又为什么愿意放弃尊严呢?我认为根源在自私。
若真是懒,那自顾自的懒到饿死,也无妨。偏偏懒汉一定会找个寄生的地方。梁先生骂这种人,是“掠夺别人勤劳结果”的盗贼。
懒人于别人的施舍,心安理得的接受。若心里头能给别人留一点点位置,也会想到白吃白喝,对别人总归是不公平的。能这样想,多多少少都愿意做点事。
偏偏自私是一种心理病,基本无药可治。也因为如此,大多数懒汉,无可救药。
唯有抽掉他们赖以寄生的骨髓,逼得他们必须用劳动换取个人所需,才能稍微治疗这懒的毛病。但若要根治,我以为得多读点书,多知道些道理才有用。
懒是一种心理病,一种思想病。思想病了,也只能靠思想去治。当然,看书又是件极费力费脑的事。能真愿意去看几本书,也就不算太懒。懒汉之所以不好治疗,这也是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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