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也说咪蒙
我是咪蒙的脑残粉。
这句话大概要让不少人对我取关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因为声名大噪的《致贱人》系列而爱上这个有点浑不吝的咪蒙。
我也不是从《独立团》里那篇《好疼的金圣叹》认识这个学术满满的咪蒙。
我,从更早以前,大概10年以前,在一本叫《女报时尚》的杂志上读到咪蒙的文字。咪蒙是专栏作家,每个月的杂志里会有一篇她写古人轶事的文章。
她的专栏在杂志最后,可以说是一个不太重要的位置。但是她有趣独立的行文风格,却是我当时坚持买那本杂志的最大原因。
看咪蒙用现代的语言,轻松调侃各路古代巨头,从屈原到庄子,从孔融到吕后,很多我甚至之前闻所未闻的古人,在她的笔下,由面目模糊,变得眉眼分明,跃然纸上。
后来她出了一本书,叫《圣人请卸妆》。第一篇就是发表于《独立团》的那篇《好疼的金圣叹》。
说实话,《金圣叹》这篇我无感,这篇比起以前的种种诙谐幽默的笔触,显得有点端庄。
基本从《金圣叹》这篇认识咪蒙的人都说,当时完全没留意这一篇的作者,直到咪蒙成名后,回头去看,才发现蓦然回首,咪蒙曾在文学制高处。
于是有人说咪蒙放弃了高雅的兴趣,转而迎合大众的口味,是一种堕落的表现。
其实无需把之前说的那么神圣,之前咪蒙写古人,是因为她从研究生开始钻研竹林七贤,对古代文化有大量积累和钻研,这个题材是她比较驾轻就熟的部分。
也可能之前的咪蒙,希望通过别具一格的创作,另辟蹊径的让人记得自己。也确实有一部分读者,比如我,从那时起,牢牢的记住了这个有趣的作家,和她有趣的文字。
可那时的咪蒙,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作家而已。
而现在,我成为咪蒙的脑残粉,恰恰就是是因为,她的文字功底那么强,把枯燥无趣的古人都写的那么妙趣横生,现在写的东西又如此接地气,我爱死这个活色生香有血有肉的咪蒙了。
也别说咪蒙的兴趣由高雅转为恶俗,其实,咪蒙自己说过,写作这件事,就是她一直以来的兴趣,每天睁眼有很多想写的,写不完的选题,做自己喜欢的事,本身就是一种想幸福。
而能把兴趣转化成赚钱的工具,把自己的兴趣打磨成一件所向披靡的武器,让自己渐渐在这个领域获得绝对话语权,由此获得巨大资源,从而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又有什么好被非议的呢?
成名后的咪蒙,也写出很多温暖人心的故事,而咪蒙本身,就是一个超级励志的传奇,她用自己的成功告诉所有人:这个世界规则很透明,你变强,就有话语权,从前你要跪舔的一切,都会反过来跪舔你。
经济上的富足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让人心态更为平和的。后来的咪蒙,文字也的确平和了很多,虽然那些温暖人心的文字,阅读量确实没有《致贱人》系列高,但能看到一个名利双收的成功者的背后,对于阴暗面的反思与自省。
我相信,让兴趣带来名利,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你想做就能成功的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其实是所有平凡人的梦想。
别把梦想包装的那么好听,先有名利,再谈诗意,这是对梦想的正确解读。
(二)谁要孤芳自赏的骄傲?
谭维维一直是业界的一只仙葩。“葩”这个词,绝对是说她是难得一遇的好手艺人。无论外形还是唱功,在圈内圈外都有很好的口碑。
在她做自由风格尝试的那几年,大众很少听到她的消息,除了在《我是歌手》的帮帮唱上,看到她的身影。
然后她终于参加了这个火得不行也颇受争议的节目,受争议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说,节目选歌太迎合大众口味,渐渐有点恶俗。
在她参赛之前的那段VCR里,她说,自己也做了很多小众的尝试,来参加这个节目,是想融入大众,因为自己尝够“孤芳自赏”的孤独了。
原来在这个领域也是一样,曲高和寡、孤芳自赏,从来都是安慰自己的说辞,这些出世的静谧,必须,也只能在你经历了尘世的热闹和喧嚣后,才能说一句,我要做自己喜欢的东西。
随着在《我是歌手》的曝光,谭维维的人气蹿升,才有了后来的华阴老腔mix,大众对她的勇敢突破拍手叫绝,报以惊艳和惊叹。
如果没有谭维维的入世,去赢得更多关注,恐怕这个尝试,也只会淹没在不起眼的新闻一角而已。
特立独行的王菲也是一样。
在她叫做“王靖雯”的年代,照样唱着烂大街的流行金曲。可是,大家爱听啊!从那些口水歌里,大家认识到这个唱腔独特的女歌手,才对她本人产生兴趣。
若不是因为那些白金、双白金的唱片销量,她怎么敢在后来做自己喜欢的曲风,唱那些妖娆空灵,空灵到需要时间才能接受的专辑?(比如《将爱》)
先收获名利,再标新立异,这是成功的正确打开方式。
(三)古来圣贤多寂寥
由此,我想到很多寥寥无名甘受清贫的艺术家。甚至想到很多在死后才被世人发现价值的画家、演奏家。
他们该用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坚持自己的兴趣,说服自己对巨大的寂寞甘之如饴?
可是如果,他们能获得哪怕比之前高一点点的知名度与认可,能因为自己的才华赚取喝彩声之外的财富,他们的人生是不是能快乐一点?
对于艺术的坚持,是不是也能更持久一点?
我始终觉得,这世界上有一些可以不被大众理解和接受的艺术,但同样的,艺术本身就是为了替大众表达和宣泄情感。
我也始终认为,兴趣和名利,这二者并不是对立面,如果说为了名利放弃原本的兴趣,实在是对兴趣这件事的最大误解。有了更多的资本再去自由的谈论兴趣,难道不是一种坚守么?
这二者本身没有高低之分,而如果可以,谁不愿在坚守兴趣的时候,也收获到物质形式的尊重与认可呢?
(四)兴趣与技能
自从我写了一篇关于兴趣的文字,不少读者给我留言,“我能将我的兴趣变成工作吗?”,或者“兴趣变成了工作会不会太枯燥?”,以及“天天对着兴趣是不是就会失去兴趣?”
如果你的兴趣会让你有这样体验,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你的兴趣并没有为你带来名利的甜头,没有让你尝到成功的滋味。说白了,你的兴趣只是一个小爱好,远没有上升的技能的层面,更没有成为能给你带来收益的武器。
我一向坚持,在选择工作的时候,首先就要考虑自己的兴趣。只有对这件事充满兴趣,才会愿意花时间去投入、去琢磨、去精进,不断提升自己在这个领域的优势。
而当优势发挥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你的兴趣,就会成为一种技能,为你带来最直接的收益,或名,或利。
我去年开始跑步,一开始说不上有什么兴趣,但是当这个举动给我带来精神面貌的改变,这个举动也被周围人褒扬,让我有了一个健康又向上的“形象”,可以说,来自自身和外界的双重反馈,让我把这件事一直坚持了下来。
群里有小伙伴很爱弹钢琴,自己在业余时间学习之后,开始做家教,并且开始写文章分享心得,弹钢琴这个兴趣,为她带来了名利,从而使她更努力的琢磨钢琴技巧和写作技巧。
身边有同事喜欢研究PPT,在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后,PPT技术身边人第一,成为老板钦定的PPT代言人,他仔细琢磨了老板的喜好,做的东西越来越得到老板的信任和喜爱,这个反馈让他更有成就感,现在他已经在线上线下开设分享课程。虽然他的PPT可能比不上那些获得了锐普等设计奖的作品,但是实用,能为他赢得相应的价值和价格来证明自己,这就够了。
所以啊,兴趣和名利根本不冲突。倘若你的兴趣还无法带来名利,说明你的兴趣还不够锐利和有力,无法说服别人给你掌声和鲜花。
归根到底,人都是有兴趣才有动力去创造名利,而能产生名利的兴趣,才是能让你坚持下去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