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开始从市区回来,就发现小区的篮球场上正举行篮球赛,但时间已晚,到家后我没有再出去。今天回来很早,看到比赛同样在进行。回来后听妈妈说,白天太热,所以都安排在了晚上,这个时间应该是刚刚开始。于是我三口两口把饭吃完,跑到广场去看比赛。
对战的双方一面穿黄色队服,是我们小区的队伍;另一面穿蓝色队服,由于视线不清,我看不到记分牌上的球队名称。但就为了看个热闹,双方是哪里的,我其实并无所谓。由于我平时打篮球游戏较多,看NBA多,所以只一着眼,就能看出蓝队实力较强。果然在第一节的时候,仗着体能充沛,黄队外线频频命中,比分未出现差距。但到了第二节,主力有几个下场后,渐渐便被对方落下了。我看了大约半个小时,中间无数次幻象着自己能参赛上场,并在一次次抢断快攻中,从后场直推到对方篮下,再大力飞身扣篮,全场观众一片惊呼,再不复之前平淡懒散的态度。当然我压根儿扣不了蓝,身体差技术差,我幻象的其实只是篮球游戏中的场景。但这并不妨碍我对眼前的比赛失去了兴趣,所以悄悄的离开了。
我老家在农村,上学时,除了正规课程,什么体育、音乐、美术这些课程,完全形同虚设。当然我们也有体育课,但也就是跑跑步,跳跳远,拔拔河,做点儿户外游戏完事儿。直到了高中,我才开始接触篮球、足球。我说接触,就是说正式的和同学一起在球场上踢或者打,之前都不算真正的接触。但仍然没有老师的规范指导,可能中国普遍是这样的情况吧。那些来自城市的同学,就显得球技娴熟,我则是一直打酱油打了三年。在一次踢球中,脚踝意外受伤,好了后便不再踢,改打篮球。可这一次脚踝受伤,直接导致了我后面的大学四年习惯性扭伤,导致了我不得不放弃喜欢的篮球运动。其实就我认为,打篮球比踢球还容易扭伤脚,这是因为踢球就是在平地上跑,当足球来到脚下,你把握好角度力度,传球也好,带球也好,脚踝总不至于扭成奇怪角度。但打篮球就不同,它对小范围内腾挪躲闪、急速变向要求更高。喜欢看NBA的朋友应该知道,乔丹、科比、韦德他们都被称呼过“脚踝终结者”。这称呼不但说防守他们的人,往往被晃的扭伤脚踝,自己也因为高难度的运球动作,脚踝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和风险。所以脚踝、膝盖、背伤往往也是职业篮球运动员的通病。更可怕的是,当你跳起来拼抢篮板的时候,落下地时千万不要踩到别人的脚,否则十有八九脚踝就要扭伤。记得上大学时,我曾经两周的时间扭伤三次,被同学扶回寝室后,就捶着桌子发誓,以后再也不打篮球。实际上后来也打过几次,但只是站在外面投投蓝,再也不敢往里面冲了。其实我投篮一直不好,但速度快,最拿手的是突破。
所以打篮球就成了深埋在心里的一个愿望了吧,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会对篮球游戏十分着迷。可能多年以后,我有了足够的时间,还会好好的锻炼,好好的练习球技,但未来的事情谁知道呢,也可能这辈子就在电脑游戏中过过干瘾吧。
前天S哥发了一条微信,说不舒服,让谁都不要和他联系,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为了搞笑,思索了半天,给他回了一条:专业陪聊,一小时50,两小时80,三小时100。超过三小时额外赠送“河南女神计划大赛”线下总决赛门票一张,欲订从速。由于是花了心思编造且自认为有笑料的,所以一直期待他的回复。等了一段时间,没有消息,我便有些失望。但心中又安慰自己,S哥生活潇洒惯了,恐怕这会更在玩耍,没有看到。或者真是不舒服,正在休息。直到后来,我们的共同好友S总也评论了他这一条留言,S哥也回了,但仍没有回复我的,心中就有些不舒服了。我不禁怀疑,之前S哥对我的看重,并非真如我所想的那么特别。我在人家眼里,也不过仅仅是比其他员工稍微顺眼一些罢了。甚至完全没有不同,人家对任何人都一样看重,这就是人家待人接物的方式。于是乎,向来敏感的我暗中决定,以后不再轻易回复S哥的留言,不再轻易再他面前表露自己的情绪。人家经过见过,三言两语就让我交心,境界是高的。而我半个宅男,除了同学,真正交接的朋友屈指可数。这么轻轻易易的就跟人家掏心窝子说话,恐怕会被轻视了。当然,我这么说,跟从前的直接冷心冷面也不同,我不说话,但会用作事来证明自己。
对,用作事来证明自己,做什么事?除了工作,还有我可以证明自己的事 。可以证明自己的事,这八个字要加粗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