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司法矫正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其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下能更好的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明确提出: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社区矫正的宗旨就是帮助矫正人员重新认识自我、他人与社会,培养与人交往的技巧,预防心理疾病,提高社会心理适应能力。关爱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效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已经成为我们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很多地方是通过政府购买渠道来完成这项工作的,但是在具体实施操作中会有走过场,缺少针对性,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如何让矫正人员打开“心墙”,更好地融入社会?下面结合我的工作实际,运用在网校学到的知识来探讨如何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服务。
我是一名警察心理教官,在网校学习4年多,有2年是在社会心理服务与治理专业学习。因为这个专业的课程与我从事的工作非常相关,在网校学习过程中,打开了思路,做了大量的民警心理服务工作。很多时候也会被领导指派做社区矫正的工作,也多次被邀请在拘留所、看守所做在押人员、负刑人员的心理服务工作,效果还是不错的。同时我也指导过网校的许多伙伴做监狱服刑人员的团体辅导。
我们对这样一些特殊群体做心理服务,需要有一个整体观,以目标为导向。我们的目的是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对自我定位的认识,进一步丰富心理学知识,开阔视野,更新自我矫正的心态,为今后顺利的回归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心理矫治工作,助力社区矫正,让他们即遵纪守法,又能融入社会和家庭。这里就强调我们作为心理服务人员,最重要的是相信人性向善,人心向上,相信他们内心里有向好的、积极的一面,我们就是要找到他们心中的真善美,把人性中的闪光点挖掘出来,并不断擦亮这些闪光点。
所以我们在做工作的过程中,要有一个颗助人的心,不能戴有色眼镜看人。国家社会都不放弃他们,我们更要给到他们温暖和支持,运用心理学的理论、知识与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团体心理辅导,激发他们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力量。
具体的服务方式也是借鉴韦老师《社区心理学》这门课中的社会支持性团体“254”模式,即以积极心理学为导向,以中国传统心理学思想为背景,以现代心理技术作为载体,以团体动力作为过程,利用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室这个载体和平台服务于社区矫正人员。除了定期开展心理知识普及讲座、材料发放、健全心理档案等工作外,重点组织有针对性社区矫正人员团体心理辅导,以支持性心理辅导团体社区“254”模式的形式开展互助活动。每个周期包括33期,11个主题(每个主题3期),涵盖自我认识、家庭关系处理、邻里关系处理等11个主题,运用成熟的支持性心理技术,让社区矫正人员在轻松温暖的团体中学习到心身健康知识,体验到人际沟通的快乐,提升自身心理资本,增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提高夫妻相处、亲子教育、孝养老人的技能,从而创建幸福家庭、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首先可以做心理健康知识的科普讲座,社区矫正人员在回归和适应社会的过程中,将面对许多心理上的困扰:焦虑、自卑、抑郁……,也会因此产生生理、行为方面的不适和困难。针对以上情况,引导社区矫正人员树立心理健康理念,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调节自己的心理平衡。就是我们心理科普的主要任务。鼓励他们告别昨天,走向新岸,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有益于社会的好居民。
其次是心理评估。通过心理测试,了解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和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条件有限,可以通过房树人等绘画方式进行初步心理测评,在全面了解矫正人员心理状况之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正方案。有的可能需要做个案,有的可能通过团体心理辅导来解决。个案不详细解释,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心理咨询师的受训背景不同,采取的咨询方法、技术也不同。下面重点来说团体心理辅导。
我们运用的就是韦老师团体心理辅导的“254”模式。从社区矫正人员的现状来看,需要的是自我内部的和谐及外部的人际关系的和谐。“2”--自我与重要他人,着重于服务对象当下的状态以及与重要他人关系的解读与呈现,实现社会心理教育和家庭心理教育的目标。从自我和重要他人这两个最关键的维度,来阐述问题解决模式,服务于社区矫正人员的具体操作。自我是心理学中的重要概念,指一个人对自己所有方面的认知,是一个独特的,持久的统一身份的我,通过了解物质自我、心理自我、社会自我、理想自我和反思自我,从而找到与社会、自我、环境相适应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