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承认与否,选择就意味着歧视
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 读书笔记
本节精华概要:只要选择就存在歧视,无关乎道德。
本节薛老师,带大家从经济学角度,以一种全新的视角看待歧视行为。
链接上一讲,稀缺。因为稀缺,东西不够,你就必须做选择,一旦做选择,就必须有选择的标准,而选择的标准就是区别对待,区别对待就是歧视。
1、歧视不能避免
稀缺、选择、区别对待和歧视这四个概念是一体的,只要有一个,就意味着同时有其他三个。
因为稀缺是一个基本事实(第009讲的核心观点),由此可得出:歧视是不可避免的。
薛老师举了很多生活化的例子:
比如:1、资源有限,一块木材,拿来做铅笔,就不能拿来盖房子了;2、时间有限,今晚我去看电影,就不能留在家里面看电视了;3、金钱有限,我买了王菲的唱片,就不能买别人的唱片了。
拿买王菲唱片的例子再进一步说明,当我买购买王菲唱片的时候,其他歌手在我这里就被歧视了。如果你不喜欢说这是歧视,换个词,叫区别对待。其实是一个意思。
薛老师还举了一个更活泼的例子:
我跟太太结婚,也是做了选择。我娶了她,就歧视了世界上其他的女人和男人。(因为有的国家同性也可以结婚)。
用这些例子说明,大家很容易理解这个道理。但是很多人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说忘就忘。
2、有歧视、就有逆向歧视。
(大开三观的一节课)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反歧视的法律,还有“平权运动”,其宗旨都是:
让那些弱势群体也能得到平等待遇。
是不是有了平权运动的条款,有了平权运动的意识,歧视就消失了?
这里薛老师用了一个非常著名的真实的案子来说明。
这个案子的名字叫“巴基诉美国加州大学董事会案”,名字有点长和专业,大家别被影响,这不是重点。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复员军人出于治病救人的愿望,想要报考医学院。可是报考十多所大学都因他年龄偏大(30多岁)遭拒绝。他没有轻易放弃,发现在这十多所大学里,有一个大学加州大学招生政策有个特别条款:在100个招生名额中,专门留16个照顾弱势群体。于是巴基转念一想,因为年龄偏大,巴基觉得自己也是弱势群体。于是向加州大学医学院提出申请,把他当弱势群体照顾,允许入学。(实际上他的成绩,离必然录取的分数也只差两分)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由于自己是个白人,加州大学从来没把他昂做弱势群体,加州大学明确告诉他,他不能够利用这个条款入学。巴基觉得自己收到了歧视,就把加州大学告上了法庭,最后到了美国最高法院,鼎鼎大名的9位法官意见却高度不一致,总共发布了6分裁决书。简单来说,主导意见是:学校根据学生的种族因素予以照顾,并不违反宪法。但是,实施刚性的配额制度是违法的。
法官的意思:你要照顾弱势群体可以,但是不能有公然的、有指标的、定量的、有配额的推行平权运动。
这个案件的结果是——这个巴基被允许入学了。(个人的美国梦实现了)
加州大学明文规定要照顾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不包括白人,这种条款到底是不是一宗歧视?
你看,本来是为了消除歧视,却产生了新的歧视。我们称之为逆向歧视。
上面案件中的 其中一位大法官公然说:为了平等待人,必须待人有别。(乍听是挺有道理的,但一想,这是什么话,明明是死循环。。。)我们不能够,也不敢让平等保护条款延续种族上的优越性。他的意思是,得亏待白人,优待黑人,结果才能公平。另一位法官则反驳说,投票支持平权运动的法官,歧视都是铁杆的逆向种族歧视者。这些法官没有明白,其实核心就一个————
凡是选择就必须有标准,其实就是歧视。歧视由于稀缺性是不可避免的。
(我不禁感慨慨:好人真不好当啊!!)
3、歧视不是问题,如何歧视才是问题
既然我们不能避免歧视,只能够讨论:人在时候会歧视,歧视的条件又是什么,谁来歧视,以及歧视的后果是什么。
在上面这个案件中,我们讨论的重点,应该是下面这两个问题:
1)谁有权进行歧视;
2)谁来承担歧视的后果。
学校是招生的主体,所以学校可以多元化招生,制定一些特定条款,(即有歧视性的招生标准)。比如弱势群体,比如体育特长生。学校可以明晃晃的规定,还可以隐性的、暗中的照顾弱势群体。但学校要承担他们这样招生、这样歧视的后果。
另外,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作为这项招生政策的后果承担人,应该有权指导,每个学生在入学的时候,是因为体育好还是成绩好,还是因为种族、肤色特别才因此入学的。他们应该有知情权。
总结:稀缺必然导致歧视。我们不应该问要不要歧视,而是要问:应该如何歧视。
课后思考题:
很多人都喜欢说:“我不赞成结果平等,但我主张机会平等。” 你觉得这句话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