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说过:《朗读者》是我每期必追的一个节目,我也讲不出太多理由我为什么喜欢这个节目,可能因为是我所坚持下来的,为数不多的习惯之一:阅读。我大概从初一开始吧,班主任培养起来的,班主任从邮局抱回来一大堆各种各样的报刊、杂志,所以每每个月中旬(很多期刊都是月中旬发行的)我都很期待,当时有几本杂志可以算是我的启蒙杂志吧,所以到了高中,我还保持着订阅这几本杂志的习惯。直到现在,相对报纸,大本书,我还是比较喜欢阅读杂志,因为杂志的内容是比较新鲜的,紧跟时代的,可以很快速翻阅完,相对于报纸,杂志的内容可以不那么正式,可以加入很多其它元素的内容,即更多样化吧。
大一到大三,我在学校的黄金校区学习、生活,学校的期刊阅览室是我非常喜欢去的地方,我喜欢那里安静的环境,更重要的是,有好多好多各种各样的杂志,这三年里,从杂志里面,我看到了很多大学以外的,另外一个精彩的世界。读书和旅行,至少有一个在路上,我想那个时候我做到了一样,那就是读杂志。由于专业需要,后来搬到了学校的另一个校区:章贡校区,没有了期刊阅览室,虽然手机可以安装看杂志的app,但是总觉得不如在阅览室看的那么爽,所以慢慢的,看杂志的习惯中断了。但是去图书馆的习惯还是保持着(可能频率也不如之前那么高),但是阅读,可以说一直都存在我的生活。所以很多同学说我好文艺,但是我外表好像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吧,因为,我学的专业是医学,听起来就是需要理性、严谨,不能感性用事,你要是上班也揣着一颗文艺的心,脸上挂着嘻哈的表情,病人不怀疑你有蛇精病才怪?我之前实习的时候,就被一学长说过:面对病人,不要笑这么嗨,要严肃一点!嗯,有道理,不能这么随意哦,我跟你很熟吗?才第一次见吧,嗯,要对病人严肃一点,显示出你的专业。但是我觉得,生活上还是可以有文艺小情怀的。
《朗读者》每一期的主题词都是精尽挑选的,有一些对于我这个年龄段可能没有多大共鸣,所以看看就过了,没有留下什么印象。有几期是我非常喜欢的,而这一期关于那一天的,我看完之后觉得引发很多感想。
首先,我被董卿的妆容吸引了,简单大方,优雅端正(当然每一期都有这个特点啦),然后她为节目说的引子语言非常大气,优美,为了记录下来,我都倒退好几回了。
看完了这期有在想,我有没有特别值得纪念的那一天?古人说,人生有四大喜事,那四天可以非常难忘: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霖。对号入座,现在的你有几件呢?哈哈,我和我的小伙伴要说:我们还太年轻,金榜题名时可以算一个,其它的,额(⊙o⊙)…,好像还没有。
那当然了,不管你这个大学是不是你愿意上的,也不管你上了一个真大学还是假大学,金榜题名时这个时刻你都是经历过了的,至于你那天是不是欣喜,那就因人而异了,我呢?虽然不算欣喜(毕竟我没有从小就立志:啊!我长大要当一名救死扶伤的大夫),但当时,我还是有小小激动:我终于可以拜托高中这种日子了,简直是awful!我处在的那个班,是县特优班,学霸云集的班级,个个好喜欢读书,所以到现在,高中班上,读研究生的一大把。医学狗也是一大把(不知道为什么,我高中班级当时怎么那么多人选择了医学专业,你要问:你们约好了的?No,没有,只能说是不!约!而!同!),但是像我这样,普通医学院,又不读研的就寥寥几个了。唉,人比人,气死人,那我还是不比了的好。
古人说的人生四大喜事,我觉得对于我们当今这个丰富多彩的社会来讲,是否有点狭隘了?毕竟生活中还是有许许多多值得高兴、值得纪念的事情,知足常乐嘛,干嘛一定要遇到这四件人生大事才开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