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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时代只要有人,有人群,便总是大多数人服从,极少数人发号施令。
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一般而言,如今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服从需求,作为一种形式的良知,它命令道:“你应当无条件地做某事,无条件的不做某事”,简言之,“你应当”。这种需求寻找内容来填充其形式——它强壮,急不可耐,伸手乱抓,听从一切命令者——父母,老师,法律,偏见,舆论。
人类发展受到罕见的限制,踌躇不前,费时费力,时常开倒车,原地打转,这些都是因为群居本能中的服从被完美地继承了下来,以命令艺术为巨大代价。
以至于那些命令者内心受到良心折磨,首先必须欺骗自己,然后才能发号施令:似乎他们也只是在服从。这种情况如今在欧洲确实存在,我把它叫做发号施令者的道德伪善:他们那就却不懂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良心的谴责,只能装做是在执行祖宗、法律、甚至上帝的命令,或者从群体的思维方式出发,说自己是“人民的头等公仆”,或者是“公共福利的工具”。
另一方面,如今群居的欧洲人装得好像他们是唯一获得许可存在的人,大肆美化身上那些使自己变得温顺,好相处,对群体友谊的特点,吹嘘成真正的人类美德:团结,友善,体贴,勤奋,节制,谦逊,宽容,同情。
体会:尼采找到权力根源,就是服从天性。尼采对美德的批判有点广,有些美德也是高贵的。或许后面章节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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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道德价值判断中的实用性仅仅是群体的实用性,只要目光还是聚焦于族群的存活,只要不道德还完全定位于对族群生存有害的东西,那么“爱邻人的道德”就绝不可能存在。即使在这种社会情况下,已能不断地看到几分体贴、同情、公道、宽厚、互助等,然而在那个时代,它们都还不属于道德价值判断的领域,还游离于道德之外。例如,同情行为在古罗马鼎盛时期,是无所谓善恶,既非道德也非不道德。
相对于“怕邻人”而言,“爱邻人”始终是次要的。当看来能抵御外来危险之后,是这种对邻人的恐惧,再次创造了道德价值判断的视角。某些强烈和危险的本能,如野心勃勃,胆大过人,复仇心切,诡计多端,掠夺成性,贪图权势,迄今为止从公益角度来看,不仅必须获得尊敬,而且必须广而教之,积极培育。不过现在,人们加倍体验到这些本能的危险性,逐渐给他们打上了不道德的烙印,是他们沦为污蔑的靶子。
现在,恐惧再次成为道德之母。至于最高最强的本能,一旦它们热情洋溢的爆发出来,使个人远远超越平均水平,跳出群体良知的低洼,那么社会的自我意识就会随之崩溃。鉴于此,上策当然是给这些本能打上烙印,加以中伤。拒绝依赖的高尚精神,特立独行的意志,伟大的理智,均会被视为危险。一切能使个体超越群体是令人产生恐惧的东西,从今以后都会被称为邪恶;得当、谦逊、顺从、安分的心态、适可而止的欲望,都获得了道德之名。在社会历史中,病态的软化达到一定程度,连社会也会站在损害社会者一边,站在罪犯一边,而且是严肃、真诚的这样做。
倘若可以铲除危险,铲除导致恐惧的根源,那么也就可以铲除这种道德:它不再是必要的了,它也不再认为自己是必要的了。
体会:恐惧成为道德之母,导致个体一些优良的本能也被认为是危险的,被认为是恶。而软化而无害则变成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