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旅行,是因为我决定了要去,
并不是因为对风景的兴趣。
——马尔克斯
有多少事,不是因为喜欢、想做、感兴趣,而是因为感觉时候到了,该做了,才去做的呢?
比如结婚、买房、生子、工作,就好像那个放羊娃的目标一样,不断的循环。
不是因为爱,而是觉得“应该”。
谁有勇气卖掉自己的房子,辞去自己的工作,做一次环球旅行,就算只是环游中国也可以,谁有呢?
大家脑海中浮现的是不是那个辞职信上写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勇敢的人,因为她做了我们想做却不敢去做的事情。她至少已经辞职了,而我们,还在过着“应该”的生活。
很多女生逛街买衣服,有时候是因为缺少一件外套而买,因为该买了,有时候仅仅因为它好看而买,即使不能穿或者不适合自己的风格,可是我喜欢。往往前一种人被称作务实,后一种人被称作“败家”。
可是,如果换一种想法,花两百甚至五百能买到开心和愉悦,你买吗?虽然当时觉得衣服不适合,那么可不可以给自己换一个风格?或许另一种风格更能展现你的魅力,让你自信飞扬。
没有什么比喜爱和愉悦的力量更伟大,而它们更是无价的,如果正好能买到,希望你不要错过。
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还记得15岁时最喜欢听谁的歌吗?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伴随着80后的我们看着自己青涩的懵懂和憧憬。
还记得25岁时最喜欢听的歌吗?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
现实的生活给了我们重重一击:原来爱情和生活是可以分开的,不是我们不够爱,只是我们还不够成熟。
有多少歌,只是因为旋律和歌词而喜爱它,明明不明白它的意境,却能唱到自己哭泣;有多少歌,只是轻轻哼唱几句就能铭记于心,到了后来才发现,原来那些都是我经历过的。
人在曲中不知意,曲终人散方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