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一:趁早开始
据说有一项研究,分析到到底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一个人能够成为亿万富翁。
结果很有趣,关联性最强的不是出身、智商、教育程度,而是:
这个人何时最早开始做生意。
这里的做生意,包括一切买卖,只要是当事人自发完成的。
有本德国的书,用显得特专业的方法,研究了大量富翁的成功秘诀。
这类研究不管看起来多么科学,都有幸存者偏差的嫌疑,属于塔勒布嘲讽的对象。
但是有些数据还是可以看一下的:差不多有一半儿的人,很早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意,不管是大是小,是卖东西,还是当球僮。
谈起巴菲特的发家史,大家喜欢提及他11岁的时候就买下了生平第一只股票。
但是谈起第一桶金,少年巴菲特赚的第一笔钱,来自他在家门口摆摊儿卖口香糖。猜猜哪一年他多大?
5岁。
我一直觉得,动机和天赋是一回事儿。
一个人很早开始有做生意的冲动,并非是说他比别人更早开始原始积累,而是指他有赚钱的“童子功”。
另一个要趁早的事儿是恋爱。
总之,一切可能犯错的事情,最好早点儿犯错。
原则二:独当一面
有人会说了,街头那些摆小摊儿的穷苦人,他们有时会带着孩子一起帮忙。难道这些可怜孩子会比有钱人家的孩子更有机会发财吗?
这要看穷孩子是否独当一面,如果只是当个打杂的,帮助未必大,苦难不总是个好老师。
为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更容易发财?除了继承、铺路、教育、关系网等因素,更因为这些孩子更早接触到商业的“完整逻辑”。
做生意这件事,闭环能力几乎可以排在第一。一个烧烤摊儿小老板,可能比某跨国公司副总裁更易创业成功。
当然现在很多创业并不要求你真正赚钱,甚至不要求你真正把生意做起来,照样有人接盘,这就是另外一回事儿啦。
原则三:不分大小
生意就是火种。对于能够点着一堆火的人来说,能点着一张纸,也能点燃一片森林。
洛克菲勒的父亲是个假药贩子。洛克菲勒从小就学会了做生意,七八岁时他就将树林里的小火鸡带回家养,卖掉。
他有一个小本,详细记载自己干过哪些活,并且向父亲要收入。
12岁时,他就将自己积攒的钱借给邻居,收取利息。
我有个朋友,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板。他很小开始做生意赚钱,开始是什么都卖,后来卖兔子,再后来干脆养兔子,早早懂得了“复制”是生意的核心秘密。十岁他就是村儿里的养兔子冠军了。
不分大小,不分贵贱,无问西东。
原则四:边做边学
赚钱和游泳一样,不能光在岸上比划,跳下去再说。
《孤独大脑》的“胡问乱答”里,经常有人问考研的问题。这是个很私人的事儿,因为每个人的背景、现状、预期都不一样。
但是对于应届本科生要考管理、商业方面的研究生,我几乎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这和处男处女婚前上两年的性生活培训班有啥区别呀?
我并不是反对学习。卡耐基13岁开始当童工,但一点儿没影响他大量阅读。3G资本的老板60来岁了还去上各种研修班。从实战里带回体验与问题,百战归来再读书。
我有个做投资的朋友,说自己最讨厌某名校的学生,没见着一个做成事儿的。
抛开他的偏见不说,名校的厉害学生,从小就是以接近100%的完美成绩,一路杀上来的。但现实中,你需要大量试错,用“证伪”的方法,求解“不太确定”的答案。
太追求正确的学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正确”,会不惜动用一切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