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明白一个道理,不知道犯下的错,也叫错误,它与知道唯一的不同点是别人可能会因为你的无知而原谅你。
可如果你仔细思考过后便会发现,正是因为无知才会铸成大的错误,所以我便觉得会有这样有个道理,错就是错,知与不知不是无辜本身,而是你犯错后是否可以得到别人的原谅的条件。
那么这个时候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什么问题?就是这犯下的错,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我觉得竟然知与不知不是无辜本身,那么也就是说,只要是自己本身犯下的错就应当像俄狄浦斯一样,自己弥补这永不可弥补之错误。因为不知不是不弥补,不知所犯下的错,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它不同于知,因为它有弥补的机会。
所以我们得知了这样一个道理,凡事我所犯下的错误,无论我是否知道或者不知道,我都将要为其负责,我都将要弥补其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