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而在实践中,印花税是一个很容易被人忽视的税种,大多数纳税人都没有主动缴纳印花税的意识。由于税务机关目前无法对纳税人日常签订的合同进行监控,这让很多企业有了可乘之机。不过,如果你的企业是想长期经营,那么小悦还是建议你老老实实申报,因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起来,不单止有可能面临1到5倍的罚款和补缴滞纳金,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给企业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切勿因小失大。
实际上,对于一些金额比较大的合同,印花税算起来其实也并不少,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等,因此,印花税也有纳税筹划空间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重点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同一合同涉及两个税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两个税目,一定要分别填写金额。
2.合同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此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中的原文,在此前的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并无明确规定,但各地实际上普遍按此执行。
因此,在填写合同金额的时候,记得要单独列明增值税。例如,你可以写成:“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88.49万元,增值税额为11.51万元)”,这时候可以按88.49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而不是100万元。
【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本月共销售商品房100套,购房合同上注明的商品房总价款累计金额为2亿元。
如果该购房合同的总价款中并未单独列明增值税,则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亿元的万分之五,即10万元。
如果该购房合同的总价款将增值税单独列明,假设采用一般计税,则不含增值税的价款2/1.09=1.83亿元,可以少缴印花税0.85万元。
【案例2】甲商贸公司(甲方)委托乙服装厂(乙方)加工校服一批,双方签订加工合同:
情形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面料150万元、购买辅料50万元,收取加工费100万元,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样式生产,甲方应在X月X日前向乙方支付价款合计300万元。
情形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购买面料、辅料并按甲方指定的样式生产,甲方应在X月X日前向乙方支付价款合计300万元。
根据规定,对于加工承揽合同,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材料和加工费分别记载的,分别按购销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贴花;未分别记载的,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因此,对于情形1,200万元的面料和辅料按照购销合同贴花,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100万元加工费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贴花,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双方各缴纳印花税均为2000000*3/10000+1000000*5/10000=1100元。
对于情形2 ,双方均按总价300万元,按照加工承揽合同贴花,双方各缴纳印花税均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