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一号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见阮传玺哭,也是最后一次。
一开始我以为他在笑,合着伴奏,边笑边唱,他面向大屏幕,背对着其他人,声音忽远忽近。
第一段verse刚过,阮传玺仰头吹了半瓶啤酒,剩下半瓶拎在左手来回晃荡,右手的麦克风又怼到嘴边,低沉的嗓音随意但准确地切入。
这也是我第一次听阮传玺唱歌。
包厢内的喧杂渐渐低下来,酒令,闲扯,清醒,迷醉和嬉笑都被阮传玺的歌声吸引过去,困在其中晃荡。
坐在我一旁的唐亚君抽了口烟,双臂支在岔开的大腿上,视线同其他人一齐,穿透阮传玺的背看向屏幕。
间奏,唐亚君换左手夹烟,右手握起酒瓶起身,两步跨到阮传玺身侧,手内垂挂的酒瓶轻碰了一下阮传玺的。阮传玺身子微抖,侧头,随即干了瓶中剩下的酒算是回应。
这首歌叫什么?记不清名字的女人凑到我旁边,还没坐稳就在我耳边嘀咕。
我摇头,没听过。
她掏出烟盒,敲出一根烟来。有火么。
我摸了摸上衣口袋,把刚买的蓝色塑料打火机递给她,四块一只,暗火,很好用。
一股清清凉凉的桃子味道混着烟味儿飘散,女人一面吞云吐雾,一面直勾勾地盯着阮传玺。
阮传玺把麦克风递给唐亚君,拍了拍他肩膀,回身微微弯腰,把酒瓶摆稳在我面前的矮桌,转身离开了包厢。
余光里,女人起身跟在阮传玺身后也离开了包厢。
阮传玺的离开,把包厢内的真空罩底座掀了起来,漏出一丝缝隙,窸窸窣窣的杂音钻出,又迅速地充满包间,人们各自收回视线,回到方才的即兴互动中。
时间是接近午夜,酒快喝尽,欢唱接近尾声。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我来到唐亚军身后,抓住他的左臂,趁他还没反应过来,右手扬起手术刀迅捷地划开他的喉咙,血喷溅在屏幕上。
唐亚军捂着脖子,跪倒在地。麦克风咚地巨响,一秒钟后,尖叫声淹没了麦克风刺耳的杂音。
门被推开,进来的却不是逃窜者最后的希望,是死神。
子弹用光。阮传玺揣好枪,走到唐亚军身边蹲下,血从唐亚军嘴角涌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阮传玺,胸腔抖了两下,不动了。阮传玺掏出他上衣口袋里的车钥匙,跨过他的身体去摸下一个。
我离开房间去了厕所。刚推开门,抽烟的女人挤在角落,身体折叠成九十度,手里还握着我的塑料打火机。我弯腰捡起打火机,抽出一张纸巾,擦干净上面的血,放回口袋里。
女人嘴唇上下开合着,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声音,她吃力地抬起右手,伸向我。我抽出一颗烟,放在她唇瓣间,给她点上,把带血的手术刀放在她的手里,握紧,女人的手无力的垂落,手术刀掉在地上滑到一旁。
烟嘶嘶地响,我掐着一张三层的纸巾点燃丢进垃圾桶,又点一张放在烘干叠好的浴巾上,包在毛巾里,把燃着的火团放在浴缸中间。窜起的火苗燎到悬挂的浴帘。
我蹲下,在女人的手包里掏出烟盒,抽出一颗烟,借着她口中就要熄灭的烟头点燃,她一双大眼瞪着我,一眨不眨。我捡起脚边的手术刀,在她的紧身裙上擦了擦,起身靠着洗手池抽烟,欣赏噼啪作响的火焰。
火舌越窜越猛,烟抽完,弹进其中。我离开洗手间,陶传玺走出来跟我汇合,两人并排通过走道。
烟从娱乐室的门缝钻出,火苗四处窜升。空气中弥漫着清凉的桃子味儿。
我和陶传玺肩靠着肩,站在别墅门庭,扫视横七竖八的七台豪车,陶传玺掂量掂量手里的一把钥匙,问我,开哪个。我随便拿起一把,响应的是一辆红色的跑车。
我驾驶着这辆红色跑车上路,载着陶传玺驶向夜色。身后唯一的一栋别墅炸成蘑菇云,火舌舔舐夜空,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
陶传玺动来动去,找不到舒服的位置。我不时看他一眼。他妥协地停了下来,看着后视镜里的蘑菇云,骂了一声,艹,这破玩意儿调不了副驾座椅。还有多远?
一千三百公里。
来得及吗?
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