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冬月初十 周四 晴
这回算是名符其实了,今后就是这个命题。
老席哥打电话说介绍个案子,一个朋友遭遇车祸了,就住在区医院,五根肋骨骨折,对方车辆负全责。现在需要一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让刘主任安排个律师去对接一下,刘说他家里没人吗?等出院了再说。心里不舒服,安排文佳去对接,也告诉了张主任。由此想到西安有很多所专打交通事故诉讼案子,安排人员经常去医院走访,主动拓宽案源。咱现在找到门上也缺乏积极性,毛病惯的深了,只知坐等怎么能行。现在所里律师这么多,但人均办案数却非常低。拓宽案源的事情必须提上日程,并且付诸具体的行动。借今早发生的事情,对小文单独谈话,让她平常多学其他资深律师的长处和经验,避免短处并接受教训。希望她成为一个拿到执业证就立马能独立办案的优秀律师。
这会儿是难得的冬日暖阳照进办公室,洒在身上。午饭依然是一碗新疆拌面,面条好像有一二两,其余全是菜,吃的挺舒服,不知道时间长了能否受得了。为了隔代的孙儿,只能这样将就了。谁会把这些付出记在心上?是自愿的,开心的奉献,也应该认为是乐在其中。
午休时间,经常有当事人前来咨询,碰到大门上锁的窘境。为了不影响其他律师午休,有点刻意的守在一楼,以尽量让当事人满意而归。年轻人似乎至今不能理解为什么老师这样做,让当事人上班时间再来不就是了。殊不知律所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企业不同,即便在正常上班时间,前来咨询和洽谈业务的人并不多。律师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只要进这个门来的人,一般来说都是有比较着急的事情发生,需要提供法律服务,因此上律所不宜拒之门外。重视这个咨询,有可能拓展出案源,也能让当事人感到律所的温暖,产生良好的第一印象。
终于等到了新区税务局的电话通报:对联星公司的欠税最后确定的结果是只收一个税种即耕地占用税,115亩的税金约为二百多万,加上这几年的滞纳金一百余万共计为三百六十多万。我替联星公司报打不平,医院把地款作为工程款抵账8200万元,联星公司为此纳税费共计2600万元。如果再让纳这个税,明显属于重复纳税呀!这个谁能接受得了。可是赵科长说,这是税法规定,谁占地谁纳税一点也不过分。土地似乎还在联星公司名下,这没错,但土地一直由刘和他的公司在使用这个如何判断纳税主体即义务人?实事求是的讲,还是谁实际使用土地谁纳税更为合理。这样一来,管理人心里也就有了底。
关于破产案子的进程,下午专程去见周院长和贺庭长,通报了近期情况,尤其是刘及公司无力履约的情况,以及他们希望走拍卖程序的想法。两位没有明示该怎么办,周反问你们咋考虑的,我言最妥当的办法还是想办法履行合同,如果等到债权人大会之后,可能事情会复杂化,想要达到最初的目标估计没有可能性。就拍卖而言,债权人提出房地一块拍卖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合理合法、如何能挡住。说不定那时候一场乱局可能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