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整理书籍,发现我的每一本书始页空白处都会写上特别潦草大气的“宁萍萍記用”或者是“寧萍萍記用”。这种习惯断断续续的持续了很多年。
追究源头,还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时,我唯一的字典是阿姐辍学之后留给我的一本成语字典,破破烂烂的,各种开线,上面有阿姐的名字加“記用”二字。一年级还不知晓“記用”是什么意思,天真的以为写名字就该如此,用来宣告自己书的主权。学校发了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班上同学写名字无一例外都是写“XX記用”。后来换了一所学校,拿到新书之后,我在第一页开始自己的“签名秀”,“刷刷刷……”没一会儿功夫,几本书我都签好了,气都不带喘的。新同桌看完甚是不解,问我为什么要在名字后面加“記用”两个字,我环顾四周,发现原来只有我是这样写名字的,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又想显示自己有文化,就开始瞎掰“有个性啊,古时候人家的书都是这样写名字的。”新同桌听后,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二话不说,拿起笔在名字后面也刷上“記用”二字。大多数人书上都不会写名字,我真好奇,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写上名字?难道他们不觉得写上自己的名字很有成就感吗?时至今日,我还是无法理解。我把这归结于个人的占有欲,许是对书的渴望和重视让我对于写上自己名字这样的工作有莫名的兴趣。就像人刚开始学会走路,恨不得一天之内把一辈子的路都走完。最疯狂的时候,希望我的每一样物件,四海之内所有的书都写上我的名字,然后抱着那些东西傻呵呵的笑,仿佛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奇怪的是,成年之前,我一直想弄懂“記用”这两个字的含义。成年之后,对于很多事情都无所谓了。一些答案和谜底,我不再深究,好奇心停留在儿童时期。遇到一些有质疑性的事情,我不再问为什么,而是默不作声,坦然接受,全然忘记了年少时老师教我们要有不耻下问的好习惯。年岁逐增,本事没见长,脸皮倒越发薄了。
这个习惯怕是改不了了,我也不想改,全当是我童年带过来的好东西,让自己与众不同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