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小时候记日记,就是用这种格式。
大概是小学三、四年级,老师让同学们回去写日记。可能是上课没听明白,我因为不会写日记,当天晚上非常苦恼,到第二天的时候,本子上空空如也。
上学的路上遇到了同班的樊小梅,向她请教日记的写法。
她抿嘴一笑,大方地把日记拿出来给我们看。和我一起看的还有同班同学陈小聪。
这一看,我们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任督二脉被迅速打开,震撼直击天灵盖。原来,日记可以这样写!
陈小聪觉得很有趣,大声读了起来:有一天,早上我起床了。我去割猪草。我回来了,吃了饭,又去割猪草、喂猪。后来吃了晚饭。陈小聪读完第一篇又去翻第二篇,第二篇也是这样,第三篇还是这样。陈小聪对此嗤之以鼻,开始大声嘲笑起她来。我觉得日记最前面写“有一天”很好笑,又隐隐觉得把喂猪写上去有些不雅。她每天都写喂猪,跟喂猪杠上了似的。但是我却又非常佩服她,她发明了一种很有效的日记方式——从早上写到晚上。过了一段时间,全班都学会这种方式了。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王老师在课堂上狠狠地批评了全班同学,并且在黑板上写下三个优美的粉笔字——“流水账”。
哦,原来小孩子们都喜欢记流水账!
后来的日子里,我还是不喜欢写日记,被逼无奈的时候也就从早上写到晚上了。但是我不用喂猪,我的生活好像比她丰富许多。哪怕是发呆呢,哪怕是去割草呢,每天发的呆割的草总都会不一样吧,而且有不一样的奇遇,每天割的地方也还不相同呢。比如我有一次就写和伙伴们拿着小铲子提着小竹篮去挖野葱,从河的这边挖到了河的那边。尤其是在河的那一边发现的几丛茂密鲜嫩的野葱是别处没有的。
我小学期间记载在日记中的鲜活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至今记得那是一个很薄的练习本,写满了字。
读初中以后,老师要求每天写一篇日记。我还记得在第一篇中我记录了第一次学习英语的兴奋之情,在第二篇里我回忆了我的爷爷捉黄鼠狼的前传与后叙。有一个叫李小火的同学无意中看了我这篇日记,觉得非常有趣,但是他不知道其中的情景和对话都是我瞎编的。这让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以后写日记我就差不多都忠实记录所思所想了。但这样一来,日记的艺术性就大打折扣,以至于又没有什么好写的了。殊不知,艺术本就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艺术是对现实生活的再加工。那时候我无意中撞进了艺术的大门,却又匆匆退出去了。
我养成记日记的习惯,起初是被老师逼的。后来,情绪苦闷的时候,我在日记中写出来,心情会轻松很多。那些日记至今还在一个硬纸板封面的本子里待着,我再也没去看过。
大学毕业后,我一不小心,又写出了厚厚一本。可想而知,我的大学生活该是多么苦闷。
初中的时候,日记是写给老师看的。大学的时候,日记纯粹是为了排解苦闷,有些私密,有些难为情,到后来竟成为一桩隐秘的心事,不知将它置于何处。扔了?烧了?都不令人满意。
现在,我发现文字的妙用正是在于它可以展示可以传承,可以疗愈可以抚慰人心。
我手写我心,欢迎你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