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帆齐微课年度进阶营第287篇(字数1560),累计字数456200。
小李是公司老板,他的财务总监突然离职,找我临时帮忙。今天,财务告诉我,小李无故从公司支取20万。我问:你这样做被股东知道,会认为你抽逃出资。朋友问我怎么办?我说:这样操作,公司反而会欠你的钱。
朋友小李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公司的财务总监突然离职了,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人,正好我有财务管理的经验,就让我临时顶几天,等他找到合适的人再替换我。
朋友公司的情况我也算了解,眼看着朋友有困难,不好意思不帮忙,就答应了。
今天上午,公司财务过来找我,说朋友以个人的名义从公司账上取了20万块钱,问我怎么办?
我想了想,说:你不用管了,这件事我来处理,不要告诉其他人这件事情,就我们两个人知道。
我来到小李的办公室,问他:听说你
从公司的账上取走了20万块钱干什么用?
朋友有点不高兴,说我是公司的老板,我取公司的钱难道还用逐个汇报吗?
我当时脸有点挂不住:“我这个财务总监是你来求我当的,又不是我想来应聘的,现在你反而用这种态度跟我说话,那我不干好了。”
朋友看我生气,连忙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是老板,想取点公司的钱,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我也心平气和的说道:不是没有问题,而是问题很大,拜托你平时不要光忙着经营,也学习学习基本的公司法,咱们是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个人企业,除了你之外还有那么多的股东,你这件事情如果传到股东那里,会说你抽逃出资,那样就麻烦了。
朋友有点懵了:“抽逃出资?我自己公司的钱,我取出来难道也有问题吗?”
我有点哭笑不得,说:当然有问题,既然成立了公司,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要对公司负责,公司股东的钱都在公司里,公司的钱属于公司,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你一定要把这个思路想清楚,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你这种没有正当理由的支取公司账面上的钱,就涉嫌抽逃出资。
朋友有点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问那怎么办呢?
我告诉他:你赶紧把这20万再还回去,反正你也不差这点钱,你马上再成立一个公司,然后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入股你现在的公司,入股资金采取认缴,并且采取借的方式。这样一来你再需要资金的时候,你这个公司就以还款的名义打到你新成立的公司,这样一来,就没有抽逃出资的风险了。
朋友一听,赶紧说: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我这种借公司的钱是不是还要给我一点利息呢?
我说是,你也变聪明了,这个利息可以等于分红,也可以不等于分红,这个看你如何操作,你是第一大股东,这些东西应该不用我教吧。
其实给朋友出这条建议也是无奈之举,毕竟他不太懂,我又不想看着他被股东指责抽到出资,所以才钻了一点空子,想出这个办法。
但也希望朋友下次尽量不要这么做,还是脚踏实地的经营为好。这件事情主要涉及到公司能否向股东借款以及认缴出资等问题。
与大家分享几个观点:
第一,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
因为公司作为法人主体,本身没有任何财产。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公司从股东借款之后,应当计入会计账簿。
但朋友在缴纳出资完毕后,又从公司提前提取钱款,这就有点涉及抽逃出资,所以我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帮他规避这个风险。
第二,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收取利息?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股东是否超出了注册资本额,而向公司投钱,如果超出了注册资本额,则可以收取利息。具体来看,在注册资本以外的运营费用应作出预算,并确定这笔费用由谁负责投入,注册资本以外的营业费用属于进入资金,不管是本人的资金或组织资金投入的,都应确定由公司账户支付相应的利息。
另外,公司经营盈利账面的闲置资金,不论哪个股东个人要支用,也要收取相同比例的利息入公司账面。
第三,经营公司要合法合规经营。
因为我是临时替朋友帮忙,没有办法,所以想着这个帮他规避风险的方式,但是这一点也不应该提倡,毕竟合规合法经营才是长久发展的必然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