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论理论
认识论所关心的是合理的认知以及我们怎样能够知道我们想知道的各种事情。这引起了几种不同层面上的研究。
在最低的层面上,哲学家研究知识命题的具体类别。这样,我们发现了知觉知识理论,归纳理论,我们关于他人心灵知识的理论,数学知识理论,如此等等。
在中间的层面上,我们所研究的话题造用于最低层面上所讨论的所有的或绝大多数的具体知识类别。演绎的或可否定的推理的理论发生在这一层面。
在最高的层面,我们发现一般的认识论理论,这些理论试图解释得到辩护的信念一般说来如何可能.在这一层面,我们看到了关于基础主义、连贯主义、概然主义、可靠主义以及直接实在论的各种不同说法。最高层面的理论可以看作是关于认识辩护自身的理论。
然而,最高层面的理论可以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观察。
一方面,它们可以看作是对导致认识辩护的全部的结构关系的描述。它们告诉我们认知的不同构件是如何结合在一起以给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我们将它们称为“认识辩护的结构理论”。
另一方面,高层面的理论也可以是解释认识辩护为何有着它所具有的一般性结构的理论。这些理论通常都采用了认识辩护概念的逻辑分析的形式。我们将它们称为“认识辩护的分析理论”。
分析理论是关于什么使得一个结构理论为真的理论。按照这种观点,将基础主义、连贯主义和直接实在论看作结构理论,将可靠主义则看作是分析理论,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另一方面,基础主义、连贯主义、直接实在论也常将自己的理论看作是分析理论。他们不仅给出了对认识辩护的结构解释,还给出了逻辑分析。但是,也有反对意见,认为它们至多只是给出了零碎的、特设的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