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身边,有一个老实本分,规矩做人的朋友,突然间抛妻弃子,要去深山隐居或者追求个人理想,你会怎么看待?
书中男主斯特里克兰是伦敦的一个股票经济人,有一双乖巧懂事的儿女,一个贤淑貌美的太太,夫妻相敬如宾,恩爱有加。美好的中产家庭画卷。可有一天,斯特里克兰离家出走了!为了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只身离开了熟悉的一切,只揣着几百英镑便去了巴黎。自此,他过上了与主流社会完全脱节的生活。他的世界里,只有绘画一件事重要。似乎他活着的意义仅在于绘画。他活得越来越像个乞丐,但在内心里却藐视一切。他像被魔鬼附了身,没有情感,甚至道德。无视身边人对他的付出,甚至漠视为他而死去的生命。
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有些不可理喻。除了被作者过度强化的出走后的无情性情,这样的事情,古往今来倒也是有很多实例的。比如才华横溢、学贯中西的李叔同,也在三十多岁时离家,他是遁入了佛门。且做的一样绝决。他的妻子求见,得到的仅是一句寺内捎来的话,“当作我患虎疫死,不必再念。”且拒见一切亲友,完全断决与过去世界的任何联系。这世上有很多事,异乎寻常,如果不幸自己被牵连其中,也只能想办法尽快逃脱,否则即便你遍体鳞伤,也没有人来为你包扎伤口,只能自愈。
斯特里克兰,他的灵魂已沦为绘画奴隶。他没有自我。所以,你若不对他动情,或动了情不求回报,也就不会有伤害。但我们偏偏喜欢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去作道德的批判。如果抛开一切偏见去观察一个你不喜欢的人,兴许,你会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
布兰琪,是个很悲剧的人。她曾被顾主家的男人诱奸怀孕,德克娶了她。他们之间应该是没有真正的爱情。因为德克不是一个能讨女孩欢心的人。布兰琪遇见斯特里克兰时,那种无法抵抗的原始吸引,让她走向了生命的深渊。毕竟斯特里克兰是一个不向外投入情感,不愿受束缚的人。你一索取,他就会逃离。
“她准备用无限的耐心缠住我,把我绑起来。她想要拉我降低到她的层次;她对我毫不关心,她只想要我归她独有。为了我,世上所有事情她都愿意做,只有一件除外:让我安静地独处。”
曾经沧海难为水,过去是回不去了,大概也是不想回。布兰琪选择了自我了结。每个人的生活,在外人看来,都可以有多种活法,但属于她自己的,只有那一种。
斯特里克兰最后的居住地是一个岛。在这里,他依旧我行我素,特立独行。岛上有个喜欢他的原著民爱塔,这个姑娘不同于其他任何特里克兰所认识的女人。她和斯特里克兰相安无事的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还生了两个孩子。她从来都是静静的呆在斯特里克兰身边,为他洗衣做饭,给他比原来舒服的多的住所,对他,无欲无求。
不得不说,爱塔的爱很强大。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对她来说,能相伴,已然足够。这是一种人的活法。但一定不是你我。
书中那位医生,放弃医院里当医生的大好前程,去一个小城做了一份不相干的工作,只因自己喜欢那地方。让我想起之前一个从北大毕业的学生,选择卖猪肉为业,为多少人所惋惜,甚至有唾骂的。可那是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你以为的”正确“,未必适合他们。一人一世界。
“难道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让你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你的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吗?难道成为年入上万英镑的外科医生、娶得如花美眷就算是成功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认为你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有多少人,被当下虚荣的价值观所绑架,以为大家认同的存在方式,就是有价值的,甚至是高尚的,但冷暖只有自己知道。希望我们都有拔云见日的能力,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不论你是喜欢月亮还是便士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只要那是你想要的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