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于“葫芦世界” 张凝固
(一)
“兄弟我杀人了!你得帮我!”李常超跪在玄关抓着我衣角不放,认识他五年了,还没见他这么手足无措过。
“杀人?你先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我一把将他拉起,扶着他进屋。他一脸的汗,黑色外套皱巴巴的,还沾着白灰,裤子膝盖上也有灰,看来路上摔了几跤。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他跟着了魔似的一直重复这句话。
“看着我。”我托住他垂下的头,“你杀谁了?”
“标哥!就是放我们高利贷的那人!”
“那他人现在在哪?”
“还在我家地上躺着!”
“你确定你真的杀人了?”
“他肯定死了!流了那么多血,他不可能还活着!”
“我知道了,你先把外套脱了,我给你倒点水喝。”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要帮我!你要帮我啊兄弟!”他抓住我的手臂,用劲颇大,像是十个铁箍紧紧咬在皮肉之上。
“放心,这忙……我肯定帮。”我又拍拍他的肩膀,他这才放开。
我倒完水回来时,他已经把外套脱了,穿在里面的白色加绒打底长T上沾满了暗红色的血,远远看去,就像他穿了一件紫红色内衣。
等他喝完水情绪渐渐平复之后,我带他下楼,上车,让他坐副驾驶上,换我来开车。
当时是晚上,天黑了没多久,一轮残月挂在天上,月色也不亮,所以我才敢答应帮他,换做早上青天白日的我可不敢。大概是觉得在夜色的庇护下做什么都不容易被发现吧。
再说,那些杀人犯啊,盗窃犯啊,不也都喜欢在夜里作案吗?黑夜大概会给予犯罪安全感。
到了他家门口,我一推门门就开了,他当时出来的太匆忙,连门都没关好,走进去后,客厅里乱糟糟的,桌上的杯子水果全打翻在地上,沙发上,地上都是血,电视旁放着一个大编织袋,袋子里还在往外渗血,我走过去拉开一个手掌的长度瞧了眼,那人蜷缩在袋子里,头上全是血,看样子肯定没气了。
他站在门口不敢往里走,我问他,“你把他装起来了?”
“我本来想把他藏起来,但那袋子老是漏。”
“这样吧,你去楼下买一个防水的编织袋,你家有漂白剂吗?”
“没有。”
“那也一起买了吧。”
“好——好。”他说着就要推开门出去,都没发现沾了血的长T从外套底下露出来了。
“算了还是我去吧,你把鞋子脱了,穿着袜子进来把地上的东西收拾下。”
“好……”他脱了鞋子走进来,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我去楼下小超市里买了两个防水大号编织袋,六瓶漂白剂,几块毛巾,还有几罐啤酒。
回去后我先和他喝了点酒,一起把漏血的编织袋套在新编织袋里,一共套了两个,那袋子里的血才不往外渗。
接着又把地板上的东西收拾掉,把漂白剂倒地上开始洗地,一共洗了三遍,洗到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才罢手。当然,把他家沙发靠垫什么的都洗了,掉地上的杯子茶具水果也都洗干净了,洗完后把它们都装在一块,到时藏尸时顺路找地方扔。
把一切都收拾好之后,我们俩把剩余的酒喝光,洗个澡换上干净衣服,接着开车载着他和尸体,到水库边上,往编织袋里放上石头,沉到水里去了。
(二)
“按你的说法,是他杀了人,而你只是个帮凶?”坐在我面前的警察按压着圆珠笔的弹簧问道。
“对,人不是我杀的。”
“你的朋友是他吗?”警察从本子里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
“对,是他。”
“可我们在他家找到的血液经对比后,与他家人DNA吻合度高达99.99%,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死在屋子里的人不是你说的那个放高利贷的标哥,而是他。”
“可我真没杀人,只是帮忙而已。”
“帮忙?我们在他轿车副驾驶座上发现他的血迹,还有他家楼下超市的监控也拍到你去那买东西,而他自从那天夜里就再没出现过,既然你说你没杀人,那你告诉我,他人现在在哪?”
“他说要去外地躲一阵,我还没联系到他。”
“怕是再也联系不到了吧?”警察用指节敲了敲桌上的照片。
“你们去水库找过吗?”
“找过,什么都没找着。”
“可我明明亲手把袋子丢下去的……”
“装着谁的尸体的袋子?”
“当然是那个放高利贷的标哥!”
“我们找过你说的那个标哥,他也失踪了,据他女友说,他在你们抛尸那日傍晚出门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所以你现在涉嫌两起谋杀或绑架。严德标,也就是你说的标哥,他在失联前有两笔大额贷款交易,贷款者一个叫吴启明,一个叫李常超,其中一个就是你。你朋友在失踪前向严德标借了一百万高利贷,我们在他家没找到这笔钱,钱去哪了?”面前的警察又开始按动圆珠笔弹簧,弹簧受到挤压后发出的声音很有节奏感,我的思绪被这节奏带动着起起伏伏,像飞在天上的风筝,一根细细的线连接着冰冷的手铐。
我忍不住去抚摸手腕上的荆棘玫瑰刺青,那是我大病初愈后留给自己的礼物,象征着浴火重生。
“我不知道他也借了这么多钱,不然你们去搜我家,我绝对没拿。”
“搜过了,只找到一万多现金,和金额为八十万的存折,刚好就是严德标贷给你的金额。可你朋友贷款的钱呢?被你藏哪了?”
我没再说话,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好似越说我的嫌疑就越大,那警察巴不得我多说一些,好从中捉到我的尾巴。
好在他没再追问,而是让人把我带回拘留所。我所在的那间号子里有四个人,还有两张床是空的,屋里灯很亮,就连睡觉都不能关。
在那里面没有任何娱乐活动,除了放风就是回号子里呆着,实在无聊就四个人瞎扯一番,号子里其余三个,一个是溜冰进来的,一个是嫖娼,还有一个是寻衅滋事。
我知道警方关不了我多久,没有尸体就不构成谋杀,也没人亲眼见着我对他们怎么样,除了小超市的监控和副驾驶座上的血外,再没有其他证据。我迟早会被放出去的,只是不知道这个迟早是多久。
(三)
抛完尸后,我带他回了自己家,纵使他家已被收拾的再也看不出一丝一毫血腥的痕迹,但我想,他大概没法再在那间屋子里睡着。
他的状态比之前好多了,不再魂不守舍迷迷糊糊,终于能好好思考,正常沟通了。
他买了一打啤酒和一些下酒菜,我俩坐在沙发上慢慢吃着喝着,啤酒和小菜慢慢填满肚子,继而产生一种奇妙的踏实感。
我打了个嗝,拿起根牙签塞进嘴里,边剔牙边问他,“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尸体都丢掉了,应该没事了吧。”他的神情又变得紧张。
“就怕他家人发现人不见了,警察查到你身上。”
他停止嘴里的咀嚼,低着头想事,过了会他把头抬起来,“我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对吧?”
他说这话时表情特别古怪,像是在笑,类似于拖人下水后的侥幸。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我继续帮他掩饰下去,而不单单只是帮忙抛尸那么简单,没看出来,这孙子的心机那么深。
“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你觉得什么人才能够彻底脱罪?”他反问。
“有权有势的人?”
“是死人。”他笑了起来,像是解决了一道困惑已久的难题。
“你有病吧,这算什么方法,还不如去投案自首,说不定能判个死缓。”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假死,伪造死亡。”
“怎么伪造?”
“很简单,只要故意留些证据给他们就行了,只是得从我身上多抽点血。”
“可你脱罪之后我怎么办?警察要是怀疑到我身上呢?”
“放心吧,没有尸体就不构成谋杀,再说我杀了标哥对你也有好处,你不是前段时间才向他贷了一大笔钱吗?现在他人死了钱也不用还了你该高兴啊。”
我没有立刻回答他,我觉得他在拉着我越陷越深。大脑里持续发出危险信号,让我赶紧远离他。
“还在想?我们时间不多了,赶紧的。”他催促道。
“好吧好吧……”
(四)
那个溜冰的说我再有七天就能出去了。他算是这间拘留所的“常客”,一年里总要进个四五回,因此认识不少犯事的人,他说像我这种情况,最多只能拘留十四天。
当然,前提是没找到新证据的情况下。
其实这事也没我原先想的那么可怕,我原以为警察会死死咬着我不放,不分白天黑夜不间断审讯,采用各种手段一点点摧毁我的心里防线。但实际上也不过如此。
意料之外的是他居然借了一百万。我先前知道他借钱,但没想到他居然借了这么多。早知道在他“死”前我就该想方设法撬开他的嘴问问他到底贷了多少。
那天晚上我用从药店里买来的一次性针管反复从他身上抽了大概有四五百毫升的血,接着用棉签蘸了点血抹在副驾驶座位上,其余的血涂在客厅地板上,过一会后再用漂白剂洗掉。
没想到短短一个晚上我居然清理了两次“凶案现场”,红色的血看久了,眼前倒开始发绿,看什么东西都带点绿色。
他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脸色苍白,抽了这么多血是该感到头晕乏力。所以现在算是结束了?我也可以像他一样躺下来好好休息缓口气?
可我觉得这一切才刚要开始。
一想到这,我又忍不住去抚摸手腕上的玫瑰刺青。
(五)
“你放心吧,做完这些就结束了。”他居然反过来安慰我。
我盯着他,试图从他身上找到点他闯进门时的手足无措,那时的他像只被猎人追赶的小羊,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掌控他,但现在,他已经变成一头狼。
他把从超市和药店买来的漂白剂和针管放在桌上,“准备一下吧。”他活动着身子,开始喝起牛奶。
“抽多少?”我问。
“等等,我百度下,别等下抽太多把我抽晕了。”
“四百毫升以内比较安全,我们稍微抽多一点点。”他说着,撸起袖子,露出肘静脉,和手腕上的荆棘玫瑰刺青,我还记得这个刺青是在他一场大病后纹的,“你家有绳子或者皮筋吗?我看电视里那些医生抽血都要绑这个。”
“我找找。”
“算了我来吧,你把手洗干净,准备一下。”他拍拍我的肩,走进身后的厨房。
“你确定些警察不会把我抓起来判刑吗?”我有些不安。
“你怎么变得这么胆小怕事了?你之前帮我处理尸体的时候可是异常冷静啊。”他的声音从身后传出,伴随着翻动箱柜的声响。
“毕竟现在这事已经把我牵连进去了,我当然怕!我可不想成为你的替罪羊。”
“找到了。”他从身后走来,声音越来越近。
“既然我们现在在一条船上,你也会好好掩护我对吧?”
“你放心。”他走到我身后,一根绳子忽然紧紧勒住我的脖子,“可我不放心,你要是把我卖了这一切就功亏一篑了。”他勒紧绳子,用膝盖顶住我的腰。
我抓着绳子将桌子踢翻在地,想倒退几步,让他撞到后面的架子上,可他的力气偏偏在此时大的惊人,我连离开身下的椅子都做不到。
原来他早想杀了我。
(六)
他还在那不死心地拼命挣扎,我铁了心要勒死你,怎么可能让你逃掉?兄弟,我最相信的人就是你,可你的反应让我害怕。
我已经将手上的力道用到最大,但他硬是又挣扎了一会才断气,他的指甲在我手背上留下好几道划痕,但幸好,没有划伤我的刺青。看来勒死一个人也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简单。
我把他放在沙发上,撸起他的袖子,拍拍肘静脉给他抽血,抽多少呢?四五百毫升应该就够了。
他的脸色越来越白,但神情却十分安详,看着就像眯眼小憩一样。
伪造完证据后,我又开车带着他,去水库把标哥尸体捞上来,一起藏在某个在建楼盘的地基之下。
完成这一切后,我回到家,静静等着事情发酵,等着警察来抓我询问我,一遍一遍查着我预留下的证据。
“李常超!出狱了!”狱警终于叫到我的名字,我站起来,抚摸着手腕上的玫瑰刺青,对那狱警鞠了一躬以示感谢。
看来事情就要结束了,是吧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