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号CVA协会直播课主要围绕估值报告的使用者主题进行相关阐述,首先要明确估值报告使用者的概念,即估值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和法律以及法规明确的估值报告使用者,除此之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估值报告而成为估值报告使用者。
然后就不得不搞清楚估值对象,在对它进行披露时,要对理解如下的问题无疑是非常关键的:
估值对象是由交易行为决定;
估值对象是由委托方明确;
估值对象是由内涵和外延的;
估值对象是由委托方提供给估值机构的;
估值对象需要由业务约定书约定;
估值对象不应由估值人员决定但应要求委托方明确估值对象。
课程也进一步阐述估值对象的细节规定, 随后是对估值假设,特别事项说明中前提以及使用限制进行具体的讲解和分析,最后我也学会要如何在估值结论确定披露中考虑的问题。
虽然估值结论是比较抽象,个人觉得还是要多看一些知名证券机构出的估值报告,从中探索估值规范细节,路漫漫其修远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