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一百多页的小册子,堪称是英文写作入门的经典。事实上,书里第二和第五部分对于中文也同样适用。
下面说说这两部分内容中对我最有启发的五点。
- 使用具体生动的语言。要想抓住读者的眼球,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是使用具体生动的语言。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比如莎士比亚,都是精通此道的大师。他们用词的生动让可以充分调动读者的视觉,触觉,嗅觉等感官。读他们的文章,你仿佛行走在花园中,看得到斑斓的颜色,闻得到鸟语花香。
-使用有力的名词和动词。名词和动词是支撑整个文章的灵魂,形容词和副词可以填补血肉,却不能替代名词和动词。想要依赖很多形容词和副词为文章添彩是我以前一直犯的一个错误。另外,结合第一点,文章想要具体生动,其实名词和动词比形容词和副词更有效。
-简洁,简洁还是简洁。当然简洁不能以损害意思的清晰性为代价。用一个词可以讲清楚的不要用两个词。结合前两点,修饰语太多也显得拖沓。比如不用说:“他愤怒的说”,仅仅用“他说”,让读者根据前后文,根据对话本身来感受他的愤怒,是更简洁有力的表达方式。
-平实和华而不实之间仅有细微的差别,需要用你的耳朵进行判断。用平实的文字白描,不用非常华丽的辞藻,不用过多的形容词副词等修饰,只是白描。这些年,越来越感觉到用词朴实的好处。看到很多玩文字很多年的人,可以用简单语言表达的那么到位,就像老匠人用一口不起眼的烂泥就能随手变出一个大闹天空的孙大圣出来,真是好不神奇。这里头的作者,我推荐连岳。用平实准确的文字,真的很见功力。
-修改再修改。这个不消说了。有时候写顺溜了,洋洋洒洒一大篇,自己没有看就推送出去,基本上结构混乱,错字废话连篇,对不起读者的时间。
第一,第三和第四部分,更多的讲对于英文的具体用法,对中文的借鉴意义不大,我在此就不赘述了。但这些章节,要想英文写的优雅,非常有必要仔细过一遍。如果你的工作环境是英文,你学习的英文对象就是你的同事,比如在国外工作如我,你会发现即使是native,平时的口语或是邮件中仍然有很多错误或是可以提高的空间。一个例子是我的好多同事特别喜欢使用the fact that,在读本书之前,我还以为这是一种更文艺的说法,但事实上,这是个非常拖沓的习惯用语。
这本书基础,好读,接地气。如果按着去做,对于英文中文各种语言的写作都会非常有帮助,是难得的写作入门教材。有了这些基本功,写出来的东西至少不会特别面目可憎。下一步,如何能写出一个好故事,让人手不释卷,就需要研究故事的写作技巧。那就不是本书涵盖的内容了,可以参见《故事》《华尔街日报教你如何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