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谭赤。
我爱吃香草味冰激凌。
真是世界上少有的纯粹味道。白色微黄的样子,或用勺子碾得平平整整,或用舌头舔的光滑细腻,或是一副翻着小孔隙的样子。无论她是什么样子,都洋溢着一抹简单的甜蜜。
我对她痴狂。她使我忘记痛苦和烦恼。曾经一份香草味的和路雪可以让我对摔得破皮流血的膝盖不以为意。红底白色的心是给我最好的礼物。
香草味真是厉害。巧克力味总是有些粘腻,抹茶味苦的太浓郁,草莓味打可爱牌过了分,牛奶味太注重那颗童心。谁在我心里都不如香草味实在。她就是天生的醇厚,天生的女王。
燥热不得解的夏天,来一杯香草冰激凌。鼻子探一探她的香气,狠狠剜一勺,含入口中。香甜不齁,就是一寸一寸浓郁口腔,弥漫在我的脑海里。是她,是她让我在夏天多了挂念,盼望着一点甜甜。
我是谭赤,忘把吃完香草冰激凌的盒子扔掉。
【注:香草冰激凌,我个人常吃和路雪的画着狮子的奶昔和哈根达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