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乡镇工作已经四个多月了,开始的时候有些不太习惯,这里晚上九点多,街上就没什么人了,也没有几家店铺还在营业,有些冷冷清清的感觉。
有些道路还很坎坷,每次大货车通过,都会扬起漫天的灰尘,只能背过身去捂紧口鼻。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适应了这种晨起鸡鸣,日暮犬吠的悠闲生活。
清晨五六点的时候,太阳还未升起,仅仅还在地平线上苦苦挣扎,勤劳的人们就已经赶起了集,在城市生活的人们,如果没有见识过赶集的那种热闹,是很难理解为什么赶集有如此的魅力。
只要不是五黄六月,不是农忙时节,那集市的乡土气息,还有那种所有商品琳琅满目价格低廉的实惠感,瓜果蔬菜、糖枣布衣、农具日杂,应有尽有,自己种的蔬菜,自己家杀得猪,自己编的藤筐,无法想象得便宜,竟然还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现在一般罢集的早,十点左右就已经接近尾声了,人们拿着赶集的收获,兴冲冲的往家而还,虽是满头大汗,却还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我不怎么赶集,但我很喜欢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观察着偶遇亲朋时的嬉笑怒骂,看着买卖双方锱铢必较时的你来我往,看着孩童们吃着糖葫芦还盯着面人的满脸渴望,浓浓的烟火气扑面而来。
使我不自禁的想起我儿提时,一旦过年回了老家,都会天天期望着去赶集的那种渴盼,唉,远去的时光,可能就像无法触摸的泡泡,留在回忆里飞翔,才是最美的记忆吧。
一般我会每天都在日落时分,沿着乡间小道走上个三五公里,路的两旁都是庄稼,所以空气很是新鲜,尤其是雨后的时候,那种泥土的芬芳,夹杂着不知名野花的淡淡香味,很让人不自觉间沦陷了进去。
直到弯月悬空,群星璀璨,才不舍的向自己的宿舍而行,心静了,头脑也一片清明,似乎越来越喜欢上了,这平淡却又并不平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