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平顶山这片素有发展潜力、本应呈现乡村振兴蓬勃态势的土地上,舞钢市与叶县的一些果园经历却引发诸多波澜,其中暴露出的系列问题,让人们对当地法治建设及民众权益保障情况予以高度关注。
一、舞钢市果园发展与遭遇情况
在舞钢市,有这样一群怀揣着农业发展梦想、对果园经营满怀憧憬且期望借此改善生活的七旬老人。2015 年,在张福群的牵头引领下,连同他在内的五位老人毅然踏上这片土地,来到舞钢市尹集镇姬庄村。他们拿出各自辛苦积攒的养老本金,齐心协力凑齐了 520 万元,成功承包下 670 亩土地。随后在 2016 年,老人们精心地将这些土地全部栽种上优质核桃品种 “礼品二号”,并且正式成立了舞钢市姬庄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2016 年 12 月 9 日这一日,舞钢市水利局邢局长被指存在极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据悉,其竟然与誉庭岩公司相互勾结,通过不正当的途径骗取了中央水保资金,所涉金额高达 151 万元,并且相关证据确凿无疑。
与此同时,舞钢市的朱市长也被指在这一存在诈骗问题的项目中,做出了损害他人权益的不当举动。朱姓市长凭借其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强行剥夺了原本属于一些农民的某核桃园的所有权。
更为离谱的是,朱市长还以市长的身份作为原告,在其管辖之下的舞钢市法院对六位农民提起了诉讼。在这一连串的操作过程当中,疑似存在故意制造多起冤假错案的情况,最终致使这六位农民直至如今都未能获取到应得的哪怕一分钱补偿,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的侵害,在经济方面更是陷入了极为艰难的困境。
随后,2017 年 5 月起,由于要修建河南周口至南阳的高速公路,合作社所经营的核桃园部分土地面临着被占用的状况,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棘手难题。
(一)土地测量与补偿标准争议
首先,在占地面积测量环节便出现了显著差异。官方所测量的平面面积,与合作社及村民依据实际情况所考量的立体面积、实际面积相比,竟相差多达66.7 亩。
再者,关于补偿款的计算标准,舞钢市政府的做法引发诸多质疑。其竟依据早已过期的2012 年平顶山政府 12 号文件执行,全然不顾 2017 年河南省林业厅 2 号文件和平顶山市政府 33 号文件的新规定。而且补偿款数额也不断被单方削减,从最初的 460 万元,被相关负责人通知依次减少至 189 万元、120 万元,最后竟变成了 53 万元,且未给出合理说法。
(二)强制拆除及后续司法状况
在多次协商均无果,2018 年 3 月 25 日,老人们无奈拉起横幅、堵住施工道路,结果换来的却是防爆车、防暴队员的恐吓。最终,在未签订任何赔偿协议且投资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合作社的房子及设施被强制拆除,施工得以全面展开。老人们只能满含泪水,无奈地离开自己倾注大量心血与资金投资建设的核桃园。
更为令人揪心的是,此后还上演了一出“以刑化债” 的不当情形。合作社法人姬金会将舞钢市政府诉至平顶山中院,却在政府的各种手段下被迫撤诉。2021 年元月,姬金会还被以诈骗罪抓进看守所,关押 20 个月,直至 2022 年 9 月初才无罪释放。但在此期间,平顶山中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也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比如不采信双方均无异议的第三方评估结果等情况。
二、叶县果园类似遭遇情况
无独有偶,在平顶山的叶县,同样发生了类似的果园相关悲剧事件。
2021 年 6 月,由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施工建设需要,需占用承包人贾柯大约 7 亩的果园。贾柯基于自身果园实际情况,主张应按照经济林的标准来获得相应赔偿。然而,叶县政府却将其果园视作零星果木来进行赔偿考量,双方就此赔偿标准问题产生了巨大分歧。
直至2024 年 4 月 2 日,在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协调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叶县县政府相关领导组织了大约 400 人,采取了断电、封路等强硬手段,强行拆除了这片梨园。
三、对平顶山法治建设的思考
河南省平顶山市作为国家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市,如今出现上述这些情况,着实令人深感费解。
透过这些果园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测量标准不统一且较为混乱、过期文件被不当使用、补偿款随意变动缺乏合理依据、强制拆除手段显得过于粗暴以及司法判决存在不合理因素等。
希望平顶山相关部门能够对这些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进而不断完善当地的法治建设,全方位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
免责声明:本稿件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