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90年代中期,我家种过芦笋。
只种了一年。后来,再也不种了。再后来,种了几亩胡萝卜。之后,也是再也不种了。
我爹的心,伤透了。为啥?
大半亩地的芦笋,都被村里人或者邻村人偷掉了。之后的胡萝卜,也没有逃离被偷的厄运。
当然,现在没有偷胡萝卜的了。那是因为,家家户户都有了。
我爹跟我说,刚开始,只是地头一小片地方被人偷了。过段时间回老家看看,大半亩地都被人突突了。
据目击者说,还有牵着牛车上阵的。
那个时候,我潜意识里,就痛恨村里人。准确地说,我爱我所在的那个村庄,但我恨村里的人。
不光,屌丝王小二,大伙儿去读读老一辈作家的作品,特别是乡土文学,寻根文学,多多少少都会有同感。
那就是,怀乡+怨乡。憎恶,但又难以割舍。看似矛盾,仔细琢磨琢磨,似乎又不矛盾。
自打写文章以来,村里人的形象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出现在我的日记里。
几乎没有正面形象~~
特别是四婶子之类的人,之前,一直都是我所讽刺的对象。注:四婶子在城里开‘洗脚店’的。
但最近一年来,我再也不想在日记里说她一个不字。
那是因为,当年——大概是前年——四婶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徒手跟两只大狼狗搏斗。
我被震撼了。
那一刻,我就明白,再卑微的人,也有伟大的一面。
还有多少人记得王小二日记里憨子的形象的?
事实上,憨子的故事原型,来自两个人。一个,死了。另一个,生死未卜。
那个用烧糊了的辣椒,绿豆,冒充祖传去脚气秘方的憨子,生死未卜了。
事情是这样的:
——
多年之前,憨子在市区卖狗皮膏药,认识了一位拾荒的妇女。妇女,精神有点不正常,被憨子带回了村子。
几年前,妇女去镇上赶集,走失了。从此,憨子便走上了寻妻之路。这么多年,村子里外出的人,逢年过节,陆陆续续地都会回来。
唯独,不见憨子。
我想,憨子一定还在路上。我甚至能想象到他义无反顾的身影。
——
这个事儿,同样震撼了我。
我想我不能再用偏激的观点去中伤村子里的人了。但有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写得都是事实。
有些事儿,不吐不快。
这是一个作者的矛盾所在。
今天一早,看到腾讯推送了一个新闻:某地再次出现了哄抢现象。据说,是几十亩的庄稼被抢了。
看了个大概,很多人对老百姓的行为进行了大量的解读。
又是世风日下,又是人生不古的,又是从众心理,又是法不责众……等等,你们说的都对。
当然,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是,道德败坏,如此云云。甚至,上升到国民劣根性的层面。
其实,我倒觉得,哄抢行为,不单单是国人的专属行为。大伙儿眼中高素质的老外,也存在哄抢事件呢。
这说明什么?
人,都是趋利的。
(上半部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