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已到4月下旬,本以为遥远的汇算清缴截止日期5月31日,如今却近在咫尺。
所谓汇算清缴就是企业对上一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多退少补。身为会计,这可是一年中的重头戏。由于是一年一度,有些琐碎知识容易遗忘,今天借此机会恶补一下……
下面是有关收入方面的涉税风险:
1. 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 收入不完整。如,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以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发生商品时确认收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等等。
3. 未将企业取得的罚款、滞纳金、参加财产、运输保险取得的无赔偿优待、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损失、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等列入收入总额。
4.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账未计入收入总额。
5.企业提供无形资产、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包装物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部确认收入。
6.债权性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可能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各种形式收入,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