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士论文是关于“组织行为学”的高中好友聊“实践”。
都是泪...
哪本管理学书会教啊,哪门课会学啊!
我们探讨的结论是:《管理学》是美国的一门学科,它“预设”组织中的每个人都“充分知晓”自己的位置、以及该位置对应的责任、义务、权利、权力、胜任力、哪些行为被提倡、哪些行为是禁区
----然后,教会那些缺乏履职技巧的人“技术”。
在一个正常运作的企业里,这门科学可以帮助到中层,前提是,它是正常运作的企业。
但中国有好多奇葩公司啊!
9X年的时候,有些行业是躺着都能赚钱、野蛮冲撞也能赚钱、越没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越能赚钱...
于是就有了一堆长得歪七扭八的怪胎型“组织”。
而且,这几代中国人好像自幼就没觉得权责对应很重要。
与“权责对应”相比,你要对我好、你要服从我、你是我的、我为你付出一切你得感激我、你欠我的...等等都表明,国人比起“两不相欠”,更在意在关系中的权威感。
那就麻烦了。
首先,家事会麻烦。
举个例子:
七大姑八大姨兄弟姊妹妯娌父母子女孙辈,
大家互相该承担什么责任?
有什么是必须尽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必须被谴责被强制执?
什么是【红利】,不做也可,做了会换得其他人的尊重感激?
呵呵呵呵呵呵。
不要说中国人了,也不用说“我们那边的风俗”。在你自己家里,每个人对互相的权利义务的理解,都无法达成一致吧!
以前,宗族是有规矩的:宗法、族规。虽然不合理,但保证了宗族兴旺发达开枝散叶井井有条。
而现在,我们只是留下了对不合理的规矩的“印象”,于是就凭印象想一出是一出,世道就乱了~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天涯怨妇团喜欢讨论的那些破事儿:
彩礼对我有利,所以是自古以来;
交工资卡让我管财对我有利,所以是天经地义;
但侍奉一大家子啦、不能抛头露面啦、必须生男孩啦、老公可以花心,女人必须守妇道啦...陋俗!
企业也一样。比如说在这里,当俩老板都不清楚股东、董事、总经理都有啥权力、责任、权利、义务,凭各自感觉行事...
结果就是一个宝宝忧心忡忡团队内部的事情啥都操心(你妹的,请把该权力让渡给我好吗!因为负责人是本宝宝啊!),但就是觉得管不了另一个宝宝(你也是股东啊公司不是她自己家的啊!);
而另一个宝宝觉得自己是股东也是“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权力福利没拉下,可在义务层面,她完全反其道而行之地在履职:
“勤勉”负分,晚来早走隔三差五不见她也不是在外谈事就家里呆着;
“忠实”负分,高薪酬但没人、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对组织有何贡献;
“审慎”负分,非常想一出是一出、非常败家...
哪本书会教这个时候打工的本宝宝该怎么做啊!
要咆哮这俩领导宝宝吗!
要先给这俩宝宝补课公司法吗!
脑补一下那场景……
我绝对会咆哮的:敲黑板啊!没有为什么!公司法这么规定的啊!不商量!该干嘛干嘛去!要么修个章程好了谁不会当董事别当!
----然后我就滚走了对吧23333...
“他们不按套路出牌”时,要愉快玩耍就得先教会“套路”吧。
我知道治大国如烹小鲜,不可扰、不可烦。但这儿不能不扰啊,因为已经溃成一锅鱼粥了,我得拼回去啊。
Ps:我知道为啥中国市面上管理学的书一抓一把了,因为,每个人一做管理,都发现每天踩坑每天觉得自己是SB每天都在创新~若没被轰出去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话,过三年我也能出本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