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坦白一点:“我读书少,并没有什么文学鉴赏能力”。
因此在大庭广众之下,我不敢轻易评价毛姆的这部作品,更不敢轻易贬损书中的主角“斯特里克兰”。
与主角“斯特里克兰”有关的任何想法,都使我感到害怕,这个害怕源于我的“不确信”,我不确信自己的想法是否能够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我担心“万一在我说出某个想法后的一秒,我的观点又改变了呢?”
认知总是随着我们的阅历与知识的不断丰富而改变,这一秒的“坚信不疑”,到下一秒就可能沦为“幼稚可笑”。
因此,在开篇之前,我不得不强调一点,我的观点仅代表此刻的观点,也许十年后,我再看斯特里克兰,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在读《月亮与六便士》时,我的内心充满了不安与恐惧,甚至有时是不耐烦,尤其是读到“布兰奇·施特勒夫之死”的相关章节,我简直有要撕书的冲动。
为了抑制这种冲动,我不得不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慎读《月亮与六便士》,轻则三观尽毁,重则人性尽丧”,以泄心头怒火。
如果,我在16岁以前读到这本书,我想我可能就会如我自己所言,“三观尽毁,人性尽丧”,因为那个时候,我没有什么明确的三观,那时的我像是一块海绵,不断地吸收来自书本的三观,那些对我冲击越大的,越让我心生向往的,我越容易模仿。当然,那时对我冲击最大的还属心灵鸡汤。
不可否认,毛姆塑造的“斯特里克兰”形象对人是有巨大的吸引力与冲击力的。在40多岁,这个大多数人都乐知天命、安分守常的年纪,他既然能突然抛妻弃子,只身一人前往异国他乡,只为心中燃起的艺术激情。
我本打算把他的这种行为解释为:“追求梦想”,但我不能,我只能用“落叶归根”来形容,因为在我看来那并不是什么“追求梦想”,而是如作者所言,受到某种力量的召唤,突然间被这种力量驱使着,去寻找属于他的身心“家园”。
他像一只受困于“文明社会”的野兽,在40多年的沉寂后,终于爆发,挣脱一切束缚,一路回归属于他的“原始丛林”,重返他原始、野性、自由的生活。
如果以“文明人”的角度来看斯特里克兰,我会狠狠地啐几口唾沫在他脸上,因为他的行为在“文明社会”根本称不上“人”。
斯特里克兰在40岁时,为了心中狂野的、突如其来的绘画热情,抛弃了相守17年的结发妻子,这一行为还不足以让我咬牙切齿,将其称为“非人”。
真正让我怒不可遏的是,这家伙竟然强奸了他的救命恩人施特勒夫的妻子,而他强奸布兰奇(施特勒夫的妻子)并不是因为“爱”,只是单纯的因为“恐惧”。
他恐惧他肉体的欲望会侵蚀他的精神,因此布兰奇·施特勒夫只是斯特里克兰的泄欲工具,当他身体的欲望燃烧殆尽,他便急于逃脱她,他心中没有“责任”一词,他全然是一个“一心追逐自己的目标,为达目的不仅愿意牺牲自己,也愿意牺牲他人的人。”
斯特里克兰认为当一个女人爱上你,在拥有你的灵魂之前她是不会满足的。由于女人自己的软弱性,女人便狂热地追求控制。
为了摆脱控制,使自己的灵魂能够在宇宙最遥远处遨游,斯特里克兰果断决绝地离开了,被他强奸过的救命恩人的老婆。
甚至布兰奇自杀后,临死之际,他也没有来看过她一眼。
他毫无内疚之感,他的论词也让你无力辩驳,他说:“布兰奇之所以自杀,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由于她是个愚蠢的、精神不健全的女人。”
是啊,生命在我们自己手中,是死是活,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我们每个人也本应为自己的死活负责,他的论词如此正确,正确到冷酷。
就好像一个重病到奄奄一息的人,他死了,完全是因为他自己有病,这是多么正确的逻辑。
但这种无情的正确,使我想狠狠地啐斯特里克兰几口唾沫。
然而,如果以“原始”的角度来看斯特里克兰,斯特里克兰则不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而是一个充满野性、狂躁不安、坚韧执着地追求灵魂安定的斗士。
正如有些人对真理的渴求,为了得到它,他们不惜毁掉自己安身立命的根基,而对斯特里克兰而言,美取代了真理,对美的渴求点燃了他内心的激情,他像是一头被“原始”的激情专制了的野兽,这种激情让他的灵魂不得安宁,使他四处求索。
为了让灵魂得以安宁,他可以抛弃安逸舒适的环境,住进最廉价、最肮脏的阁楼,他可以忍受饥饿,把所有钱都用来买画笔、颜料以继续作画,他甚至可以为了解脱身体对灵魂的桎梏,不惜牺牲他人。
因此,从“原始”的角度,对斯特里克兰,你不得不心生疼惜。
我这种从“怒不可遏”到“心生怜惜”的情感变化就好像是从洋葱的最外层剥开到稍微靠近里面的一层,也好像从文明的欧洲到了远离文明社会的遥远的塔希提岛。
在欧洲,不论是英国人还是法国人,斯特里克兰都是他们圆卯眼中的方榫头,他的特立独行遭到人们的嫌恶。
而在塔希提岛,这里的卯眼各式各样,任何榫头都各得其所,因此他在这里,这个远离文明社会的遥远海岛上,反而得到了“怜悯”。
然而,我不认为是斯特里克兰变了,才使得我对他有如此巨大的情感变化,而是看待事情的角度不同,感受不同。
现在看来,我之所以还能够冷静地去分析斯特里克兰,是因为我并非局内人。
如果我是被斯特里克兰所伤害过的人,我还能这般冷静吗?
然而,再换一个角度,如果我是斯特里克兰本人,身陷斯特里克兰的处境,我难道又会做出什么不一样的选择吗?
无从得知。
但有一点是容易知晓的:如我这般局外人,最爱做的便是拿着自己的想法,去揣测别人,去评价别人,甚至指手画脚的指点别人。
殊不知,有句很俗很俗的老话叫“自己一身毛,还说人家是妖怪!”
谁,有资格去对他人指手画脚呢?
没有资格指手画脚,学习借鉴总可以吧!
那斯特里克兰是不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好榜样呢?答案自在人心。
我只谈谈我的答案。如果是16岁时的我,一定会狂热地追随他的脚步去了,正如16岁时的我,经常追随鸡汤的脚步去了一样。
但现在的我,会思考:
“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
而绝非轻易模仿借鉴他人,因为我深知在没有真正想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以及理解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是什么之前,轻易模仿文学作品中人物行为的后果,很可能是“三观尽毁,人性尽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