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公共资源利益的行为,能否从根源得到解决?

停车位一直以来也都是广大居民热议的话题,尤其是涉及到小区内部收费,出租,售卖,转让,更是矛盾百出,这不,某小区的居民为了自己的车回家有地停,竟然直接用自行车强行霸占车位。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小区业主回应,由于小区内的车位基本都是公共车位,所以就有一部分业主使用自行车长期霸占车位,据为己有。

看到这种现象,小区业主也是实属无奈,不过也无可奈何,看到这我有想起来小时候的趣事,为了占座位就做个记号或放个物品宣告这个位置有人了,不过小孩子嘛,就图一乐呵,真用这种方法来办事,那矛盾可就大了。

今天你放自行车,那我把你的自行车搬走,放上我家的杂物怎么样?或者吧自家垃圾扔停车位,你要停车还得义乌帮我打扫垃圾?

既然明确了是公共车位,那就应该本着先到先得的思想合理使用,像这种长期霸占的行为,肯定是不行的,依照情理来说,这样的行为是很恶心的,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浪费公共资源,抛开情理,公事公办,也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可以强行霸占公共资源,虽然这样做不违法,但是不道德。

业主碰到这种事情,完全可以挪开自行车,将车辆停进停车位,难道自行车的主人还能砸车不成?他要真敢砸,那你不就有额外收益了不是,于情于理,霸占车位都不占理,街道办,警局,法院,你都是被给予支持的一方。

我们也咨询了中国好社区的法律服务,得到的回应是: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擅自设置,撤销路障,或者影响机动车停车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更是侵害了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共车位是大家的,不是你某个人的,像小区内业主的行为,可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整改,也可以处500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

其实,像这种霸占公共车位的行为非常普遍,执法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抓典型,从根源上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你又是怎么看待霸占车位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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