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七年青春秘事

  事实上,这是一篇旧文了,一直躺在我的电脑里。今天之所以发出来,也许真的是因为看淡了。文章写于2015年,当时的我还是一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如今几近而立之年。

  七年,有很多的人和事走近又走远,来了又离开。2017年毕业后,身边早已物是人非。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人,不期而遇地相逢。但还是禁不住唏嘘一声“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岁月不居,文字镌刻下的真实感在来来往往中历久弥新。略显稚嫩的文字,盛装一方懵懂,两方怀念,愿人人都能从中找回些许青春的余温。


                        自序

  作为大千世界最最普通的一粒尘埃,我甚至渺小到只有自己认识自己。涵莫,真的算不上什么名人,就是个人名而已,而世界上拥有这个名字的人显然已经多到我懒得去计较它究竟属于我们中的哪一个,无论是谁在几十年之后都必将毫无意外的归于一粒尘埃

  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公正却也是最无情的东西了。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好人还是坏人,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不会从它那里得到特权和殊遇,错过的就是错过了。然而错过,还有很多种形式。在我看来,最残酷的一种,莫过于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却又偏偏在对的时间错过他。我将这样一个错误延续了四年,当我可以去纠正的时候,懒得去追究,不愿去争取,当我真正想要去弥补的时候,那人已不在。

  我的青春迷失在恋爱的美好中,沉溺于冰与火的欲望纠缠中,太多的秘密萦绕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盘根错节,每增加一天,内心的愧疚就会多一分。20岁开始,情欲的种子似乎就在心房里发了芽,校园里大把时光给予了最好的养分,最充足的光照,最肥沃的土壤。戴着爱情无罪的帽子,打着青春懵懂的旗号,我踏上了这条让我现在痛苦不堪的路。

  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没有浪漫,没有未来的两个人,一分感情,一分懵懂,一分冲动,就像春天的小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发出了新芽,在所有人都感慨如此生机盎然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它们为生存即将抵御的各种压力,痛苦。显然,我的这段恋情虽已破土而生但终究还是没能胜过苛刻的生存环境,没能抵过大学这把保护伞之外的风霜雨雪。

  当我悉心呵护的那朵爱情之花即将枯萎的时候,我试图用泪水化做雨水来滋润,用心血当作肥料来挽救,我不怕我的世界会因此而塌陷,我不怕为此我会换来更多的怨骂,我怕的是,唯一的爱情弃我而去,唯一的心跳,你也给了别人。

  看过很多人分手的场面,却从未想到过自己。我以为,我是你的独一,你是我的无二,却不知,你虽是我的独一,仍可以是所有人的无二。

                                                                      2015年3月30日



第一章 九月的梦

                                                                      (一)

  2010年的秋天,我考入了现在这所读研的A大学,在它省内来说真的不算好,不过也不是很差。已经忘了最初为什么选择这所学校,大慨记得是为了躲避高考失败带来的心理压力,想尽可能远的离开我所生长的B市。来这里读书,说不上很高兴,因为要坐9个小时的火车,第一次报到的时候还是妈妈和姑妈陪我来的。虽然,学校的整体外观并不那么现代化,A市也不像B市那么发展迅速,但她们还是勉强接受了。于我而言,这里只不过是我的另外一个寄宿学校而已。千万不要以为我是什么富家女,傲娇女,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小贩的女儿。父母坚信知识改变命运,所以我和弟弟的学习问题始终在家里有着居高不下的关注度,得益于还算优异的成绩,从小就被各路人马捧在手心里,阿谀奉承,我的身上难免沾染了一些不好的习气,任性、孤傲、自大绝不是我仅有的几个。

  妈妈和姑妈离开后,我开始了一个人在异地的生活。虽然有心成为一个热情、虚心、友好的人,想让更多的人喜欢我,认可我,但我发现我这样生活的好累,好不习惯。从小到大,我就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我很清楚的知道,喜欢我的人真的很少,尤其是同年龄的女孩子。所以,也只有很少的人能走进我的心里,幸运的是,玫瑰的出现,让我觉得自己可以做的更好。

  玫瑰生的很漂亮,典型的东北人的高鼻梁,大眼睛,瓜子脸,还有一头红色的大波浪卷。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新生军训站军姿的时候,她当时虽然戴着军帽,扎着头发,被衣服裹得严严实实的,但我依旧忍不住去偷看她,心里默默地想,怎么她那么漂亮呢,而我则像极了一只丑小鸭,小眼睛,低鼻梁,不是很正宗的瓜子脸,还有要命的两颗大门牙。那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卑,也是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像一个女生。生命就像一盘棋,无需你开局,因为命运早就为你准备了一盘残局等你去下完。当教官把我从后排调到玫瑰旁边的时候,他万万想不到,会成就我们四年的闺蜜感情。每每和她回忆起当初,我们两个就要大笑一场,她说看上去觉得我不好相处,很有个性,我说觉得她第一面看上去很高冷,不愿意多说话,至于都有点小个性的我们是哪个先说话先伸出橄榄枝的,我已不记得,也不重要了。我们像一把锁和一把钥匙,一拍即合。后来,我更认为我像是那把锁,而她可以成为很多人心门的钥匙,我自私的本性总是想让我把我看重和珍惜的东西据为己有,这可能也是后来我们渐行渐远的一个原因吧。

  大学里,我一改自己高中腼腆,不主动,内向的性格,我需要走出去,我需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却要度过整整四年的地方找到自己的朋友,无论她或他是谁,我都要试一下。后来,我也才意识到,这种想法是有多么的愚昧和天真,甚至蠢。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有了玫瑰,和莲儿。

  莲儿也是大众眼里的美女,而且追求者甚多。温柔里夹杂着倔强,安静里透露着叛逆,她和玫瑰的热情奔放,高贵冷艳正好相反,给人一种平易近人却又不敢轻易采摘的感觉,我有时候也惊讶于自己是如何与这有着截然相反的性格的两人同时成为闺蜜的。火与冰,是最危险的两种东西,也是最值得拥有的两种东西了。现在莲儿正和我一起读研究生,我能继续读研究生还有莲儿不可磨灭的功劳,今年玫瑰考研二战成功金榜题名,也是在A市。

  如果说,大学里还有什么情谊是我比较珍惜的,那就是和男生的友谊,以及那该死的爱情。鸵鸟,是我大学里很好的男性朋友,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和他走在一起那十足的安全感,完全不用去担心世界会在那一刻崩塌,走在马路上,他总会把我换到马路的里侧,这让我很感动,有一种被保护的感觉。我很喜欢他,从最初的男女之间的喜欢,到现在兄妹之间的喜欢。至于,鸵鸟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得外号,因为他又高又瘦的,感觉脖子很长,所以就叫他鸵鸟,鸟哥!他在我们大三那年去当兵了,走的时候我没有送他,因为我觉得不需要那些假模假式的东西!

  还有一个我不想提起的名字,肖然。虽然已经是陌生人,但还是希望他每天都能微笑,开心。对他的描述,我本应是最得心应手的,可我担心会夹杂过多的个人感情,有责备、有失望、有怀念、有希望、还可能有爱。他是一个有点腼腆的男孩,身高176cm,70kg左右,单眼皮,眼睛很像韩国的Rain,鼻子很挺,脸部立体感很好,耳垂很大,他总说是有福气的象征,眉毛很黑很浓,脸上还有一些青春期的印记留下,没错,那顽抗的青春痘印。很爱面子,又很细心,同时很聪明,曾经为我用彩纸叠了好多玫瑰花,喜欢画画,这应该算是我们最大的一个共同点了。他脾气很好,很能包容我的无理取闹,虽然有几次差点分手,但最终都化险为夷。如果说他最大的缺点,我会说是他的家庭环境,造就的他懦弱、胆小、不上进,这也可能是有钱人家孩子的通病吧。但是他并不是富二代,因为他告诉我,小时候他家里很穷很穷,夏天为了凉快,都会睡水泥地,所以落下了关节炎,每逢阴天下雨他都可以有感觉,竟然还打趣说自己可以做天气预报了,有时候,我的确也会在寝室打电话问他今天天气如何,要不要带伞。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他家里比我家里的经济条件好。他是C市的一个比较有钱人家里的农村孩子,我是B市一个生活水平一般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距离很远,驾车从A市到他们家在高速上还要走4个小时。

  我的青春故事的主要人物就是这几个,当然还有我,我叫涵莫,不美,不高,不瘦,平胸,普通,非要找点优点的话,就是那不可一世的自尊心,和过分执著的上进心。我无法忍受的事就是被忽视,我渴望成为焦点,我渴望成为镁光灯下最耀眼的那一个,我无法成为弱者,更无法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在生活中尤其是在比较中超越我。有时候觉得自己过分悲伤,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根本不懂什么叫悲伤,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有悲伤的资格和权力。我常常把自己比作一瓶二锅头,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而等你觉得无所谓时,你的胃才会警告你:这酒轻易不能喝。

                                                                  (二)

  妈妈很喜欢琼瑶的小说,几部经典的小说她都看过,拍成电视剧的就更不用说。小时候最幸福的时刻就是一家四口坐在一起看还珠格格,由于做生意的需要,只有这时候我们家才是最团圆的时刻。

  后来,长大一些,我开始看《一帘幽梦》这部电视剧,当时的感觉就是紫菱好漂亮、好善良,绿萍好讨厌、不喜欢她,楚濂也好讨厌,似乎就觉得紫菱和云帆才会幸福。无意间看到翻拍的版本,又感觉绿萍好可怜,紫菱和楚濂好坏,云帆怎么能那么包容和骄纵紫菱,有点讨厌紫菱,但更多的还是羡慕。有两个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了她可以说是付出一切,她是要有多么优秀。我的心里也开始出现了一个费云帆,期待着我的楚濂,当然,我不能那么贪心,只要一个就好,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我也有了我的一帘幽梦。

  等啊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直至大学,我以为我的费云帆出现了,我以为就是肖然,我以为我是紫菱,我以为我们的结局会像电视里面的,我以为……现在想想,我错的真是太离谱了。

  能和肖然在一起,其实就源于玫瑰的一句话。大学里最令人作呕的一件事就是每天的早操时间,让你不得不6点钟就从暖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洗漱,准备着,而且竟然还有考勤这么个无聊的差事。我和玫瑰不是一个寝室的,每天早上在操场第一次见面,不得不说,和她在一起我有些想出风头的感觉,故意和她大声说笑,大声说话以引起其他人注意,好像也确实起了作用,但我不知道当时的其他人是感觉我很2B还是我们俩很2B。有一次,我和玫瑰闲谈,玫瑰说,看来看去我们班可以谈恋爱的人选就四个人,其中就有肖然。当时的我表示了赞同,但好像也没有过多的想法。或许,虚荣心的种子就在那个时候开始发芽,只是我不知道而已,莫名其妙竟觉得自己在这四个人眼里的形象很重要。我也开始有意无意的关注肖然了,可以说暗暗地某种情愫开始产生。

  大学里有很多基础课要上,通常是好几个学院的班在一起上课。从和玫瑰的那次谈话后,我都会在课上有意识的找一下肖然,好像看到他在就会很高兴,虽然他不知道我有时候会偷偷看他,不对,是瞄他一眼。这个方法屡试不爽,没有一次被他发现的。课间,我还会故意大声说话,大声笑,我以为这样他就可以注意到我,到底有没有呢,我也不知道,但我猜是没有吧,毕竟当时我并不出挑,属于扔进人群里都找不到的那种女孩子。不知道这样持续了多久,有一次我照常想偷偷瞄一眼我亲爱的肖然,却发现他很孤独,很无聊地趴在桌子上玩手机。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一下就不好了,很难过,仿佛觉得他也正像我一样难过着。原来,是和他一起上课的男同学有了女朋友,只顾着和他新女朋友聊天,讨好她,我又突然觉得肖然好可怜。但我却不能做什么。

  大概过了一段时间,忘了是什么原因,找了什么借口,我和肖然开始聊QQ,从最开始的几分钟,慢慢增加到一小时,再到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我都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幸运,好像中了乐透一样高兴。好像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等着他的消息,一分钟对当时的我来说都是几万光年那么长,我沉浸在这种暗恋的美妙和甜蜜中。渐渐地,班里的同学都熟络起来,甚至有些都可以相互开玩笑了。每次晨练早操,男女生都是两排并排站,而我某一天突然意识到站在我身边的不是肖然吗?!怎么办,每次一起跑步都会心跳加速,不是因为缺氧,而是因为靠他那么近,近到他就在我身边啊!奇怪的是,那段时间我们之间不曾说过一句话,即便在QQ上聊的那么多,说的那么多,我们就好像两个陌生人一样,甚至比陌生人还要陌生,不过陌生的有点假,在别人看来就像是故意的,事实上,我的确是故意的。最后还是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怎么早上都不跟我说话呀,就好像陌生人一样,他说,我在QQ上和你说话你都不理我,我还说什么。我当时是一头雾水,就算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每天我是如何期待着与他聊天说话他肯定是不知道,那种心情,可能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有时候,微笑真的是由心里发出来的,你都察觉不到就表现在脸上了。同寝室的同学觉得有点不对劲了,问我为何总和他聊天,而且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我怎么能说我喜欢肖然呢,我只能还以模棱两可的态度:有吗,没有吧。

  我们在一起后,好多人问我,是他追得你吗?怎么追得?我只会说,当然是,没怎么追,他喜欢我,我喜欢他,就在一起了呗。其实,只有我们两个人最清楚,是谁追得谁,或者说我比他更清楚,是我追的他。还记得,我在QQ上是这样说的,你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呢,他说,没有合适的,我说,我给你介绍一个吧,喜欢什么样的,他说,把你介绍给我吧,我说,你开玩笑呢吧,他说,没有,我说,真的?这可不能开玩笑!他说,我不会拿这个开玩笑……之后的对话基本就是我在确认他没开玩笑,他在告诉我他没开玩笑。当时真的是高兴的要疯掉,我相信,哪怕有人欠我的钱不还,我也会欣然接受。就这样,我们确定了关系,但是我没有和任何人提起,好像只有自己回味才能把这快乐最大化。

  表白的那一天,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他告诉我他会周六从家里回学校见我,并且已经开始叫我老婆,回想起来,这是四年里,为数不多的这样称呼我的几次之一。

                                                                      (三)

  每个女孩都渴望拥有浪漫的爱情,而初吻是最梦幻、最有代表意义的了。初吻,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东西,比月光还要皎洁,比孩童的眼睛还要清澈,比雅典娜的断臂还要神秘,比蒙娜丽莎的微笑还要迷人。我的初吻发生在表白后的第二天。充满了懵懂,真的是我这辈子经历的最特别、最难以忘怀的了,甚至比我的初夜还要印象深刻。我坚信接吻是有仪式感的存在,必然是有真心实意,不顾一切,单纯地爱着对方的,没有家庭,没有责任,没有除了爱以外的任何东西。 

  我喜欢下雨天,是因为会有人给我撑伞,我喜欢下雨天,是因为撑伞的人正是肖然,不幸的是,那是曾经。我如约而至,撑着我的小花伞,尽可能慢地,尽可能平静镇定地从寝室走到他的楼下,期待着第一次见面时他的样子,还是那么酷,那么帅,那么让我着迷。我没有失望。他并未躲进我那并不十分宽敞的小花伞,淋着雨,走着,陪着我,来到学校的操场,从谈话中可以感觉到,他很羞涩,我在找话题和他聊着,略显尴尬地说着任何能加入到对话里的东西,直到我提议找个地方坐一下。于是,我们坐在操场的主席台上,他为我用手把台子上的土扫了扫,示意我坐在那边,自己则直接坐在了台子上。这时候,下雨好像也停了。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他说,觉得我好玩,特别逗。这个回答并不是我想听到的回答,心里对他的好感有所下降,坦白说,面对面说话聊天,并未给他在我这里加分,反而减分了。我竟然起了想分手的念头,可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个好主意,他会觉得我在耍他,他会在他寝室里说我坏话,他会影响到我和他们寝室其他人的关系,以后我还怎么在班里混……一连串的不利影响在我脑海里闪过,迫使我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于是,我决定给自己一个不能退缩的理由,献出我的初吻。问他,你亲过女孩子吗,他羞涩地说,没有,我说,你想不想亲一下,他抿着嘴笑了,我说,这都不敢,他说,谁不敢,过来,坐我腿上。就这样,他亲了我一下,我又问他,敢不敢亲这里,我指着自己的嘴巴,他说,敢啊,过来,我把嘴凑过去,他的一只手从后面扶着我的肩膀,一只手搂着我,把他的唇凑到我的唇边,我突然说了一句,你的嘴唇好干啊,他说,你的也是,我说,才没有,是你,我看见他偷偷地抿了抿嘴巴,虽然动作很小,夜很黑,但我还是看到了,觉得他好可爱,好傻呀,然后我们继续完成这个略显尴尬的我们的初吻。可以感觉的到,他的腿在发抖,身体在发抖,我知道他很紧张,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在这个我认为的盛大的仪式之后,我认为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对了,我有必要让他变得更好。

  我得承认,从操场回来的那一夜,我真的后悔了,虽然我竭力在告诉自己,初吻就代表在一起。于是,我拟了30条的对他的改造计划,还告诉他试用期三个月,如果不合适就分开,期间费用AA制。显然,这些后来成为了我们恋爱稳定期间他嘲笑我的把柄,当时,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把我的计划告诉他之后,他欣然答应了,我很诧异,要知道这30条里竟然包括让他高八度说话,走路姿势要好看,不许跷二郎腿……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因为面子才答应的,还是真的喜欢我。他答应了之后,我回到寝室,又像神经病似的觉得自己很残忍,很苛刻,很过分,就和他说,好害怕你当时没答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大概是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如果他没答应,我会怎么样,我没想过。

                                                                    (四)

  忘了是谁说过,爱情里面,即使你再喜欢一个男孩,也不能太主动。现在的我虽然能很清楚的理解话里的含义,甚至以过来人的身份讲给现在刚刚恋爱的女朋友们,可惜的是,当时的我没有遇到一个现在的我。更有可能是大道理早听了无数遍,但就是得自己去经历一次,去痛苦一次,去被伤害一次,才能由衷感慨一句:哦,原来是这样!

  如果说我是个喜欢主动的孩子,我并不承认,唯独对肖然的喜欢是个例外。在一起后的两个月,我就认定了他是我的命中注定,就已经不可救药的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但这还不足以使我献出自己的所有,直到和玫瑰的一次对话。可以说,我的初恋、初夜,都是和玫瑰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而她却浑然不知。

  此时,玫瑰正被一个男孩子穷追猛打。从与这个男孩的周旋到最终在一起,玫瑰的每一步在我看来都是那么浪漫、潇洒、声势浩大,我羡慕她,不是因为这个男孩子,而是玫瑰每次都是我们这个二人组的敢为人先的那一个,包括和这个男孩去开房间。好像每一次我都在模仿她,性格、装扮、说话、做事等等大学里我所做的的很多出格的事,都是拜她所赐。我并不是在责怪她,更没有资格去责怪她。16年的校园生活最终带给我的是对叛逆、放纵、自由、新鲜感的渴求,是对男女感情的试探和蠢蠢欲动。还是在该死的晨练中,玫瑰偷偷靠近我的耳边说,昨天我们俩出去住了,他非要那个我把裤子脱了,我死活没脱。看着她有些得意的表情,我心里想的却是,还可以这样的啊!感觉她好像完成了一件很伟大的事情似的,对她就是崇拜,崇拜,还是崇拜。为什么我不可以?敢爱就要全心付出,我也要这样!

  晚上,在学校的电影院看完电影,已经九点半了,我酝酿着白天的计划,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女生太主动不是什么好事,我更害怕他会觉得我很轻浮,但为了证明所谓的真爱,我还是吞吞吐吐的说了,我,我们……可不可以……不……回去啊?!他是什么表情我不知道,不敢看他的眼睛,但一定很惊讶,因为他的声音出卖了他,不回去,那去哪儿?我只能硬着头皮,小声对他说,我们出去住吧。他有点不知所措,好像还有点木讷。我就故意刺激他,这都不敢?我一个女生都不怕,你怕什么?以现在的我的旁观者的角度来看,真不知道我是怎么说出这么2B和不负责任的话的。不敢妄自断言他当时是故意装傻,还是真傻,反正最后他还是答应了。于是,我们第一次夜不归宿。

                                                                      (五)

  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被赶出伊甸园,我们也偷吃了禁果,但是是在一个没有太多人注意的小旅馆里。所以,也不会像亚当和夏娃那样遭到严厉的处罚,连一点责备的声音都听不到。我们就像两个偷吃糖果的小孩子,当小心翼翼、忐忐忑忑伸手拿到第一颗草莓味的糖果后,没有想象中的大人们的责备,伙伴的嘲笑,于是,我们就变本加厉,大胆得伸出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手,大胆地放进嘴里,苹果味,香蕉味,黄桃味……吃的越多,就要的越多。

  写到这里,我必须承认的是,我的英身目的并没有那么单纯。这也是为什么我现在更能理解大学里一个辅导员对我说的话,他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尽管当时我心里并没有直接承认我是为了他充裕的家庭条件(事实上,我也只是从玫瑰那里听说,肖然家里蛮有钱的),但我还是天真的以为,我献出自己就可以换来他的不离不弃,白头偕老,如今看来,我简直错的太离谱了。分手后,一度耿耿于怀他的无情无义,说穿了还不是因为自己的投资没有得到回报,这场恋爱本质不异于一场不纯洁的,甚至说起来让我有些羞于启齿的性交易。



第二章  六月的雨


  爱情,我没猜到开头,却猜到了结尾。2014年的6月,我们毕业了。7月,我分手了。

  对于一份早已经注定了结局的感情,一切来得都是按部就班的。该恋爱恋爱,该分手分手,该吃吃,该喝喝,该伤心伤心。不知道当初自己坚持的理由和勇气去哪里了,难道也随着时间消磨了?或许吧,经不起等待的一个是青春,一个就是爱情。

  分手的剧情很简单,一条短信,然后把手机号、QQ拉黑,再删除,断绝所有联系。搞定!如果不是自己做的,我从来不确定我会如此洒脱和无情,竟然无动于衷的让我曾爱了4年的男人从此在我的生活变成空白。

  那年六月,一场场雨似乎已经在解释着这为什么是一个伤心的季节。为友情,为爱情,为激情,为每个人的青春和成长。那年毕业,每个人都笑靥如花,为未来,为梦想,为我们想要的生活。所有人的狂欢映衬着一个人的孤独和迷茫,那个人就是我。因为爱情,更因为友情。

                                                                      (一)

  我不是个坏人。自私、骄傲、任性、目中无人,又怎么样?这可以是不喜欢我的人给我的评价,甚至更糟糕,IDON’T CARE!我是自私,因为我只选择和我臭气相同的同类;我也很骄傲,因为我有让被人艳羡的资本,为什么要掩藏;我是任性,因为老妈就是在把我当公主一样对待,我凭什么要低声下气;说我目中无人,好吧,说我之前能不能请你们自己先照照镜子,我的眼界就是小,实在看不到那么多垃圾!

  我是个坏人。软弱、善良、固执、不切实际,给了别人一次次伤害我的机会。我早就应该对自己说一句,对不起。不会吵架,不会骂人,不会动手,为何我如此无能?为何我如此无能?

                                                                      (二)

  女生宿舍的复杂程度堪比社会。

  非要我挑选一件我从心底里发怵的事情,必须说是女生宿舍复杂的人情世故了。仿佛陷入一个魔咒,但凡和我住在一个寝室的女生,毕业终究不会做朋友。初中如此,高中如此,大学亦如此。

  我们大学寝室里是四个人,我和一个女生均来自B市,不同之处在于她来自市区,而我是小县城的孩子。谁也不会想到我们会从一般朋友到好朋友,最后又到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一见面就掐的人。还有两个是和A市同一个省内的不同地方的人,也是来自小县城。

  实话实说,现在我对他们也没有十足的好感,我相信他们也是一样的。不想多写关于她们的内容,暂且就叫1号作女,2号大胸姐,3号奶茶妹吧。我和作女的冲突的最终爆发起源于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依旧早起准备考研的复习。这时候,作女说话了,哎,你能每次早晨轻点吗,打扰我们休息。大致意思就是这样,我说,嗯,可以,那你们以后也要注意点,宿舍环境靠大家才能改善。巴拉巴拉,她又说了一大堆,只怪我长得矮小,气势上就输了,吵不过她,一气之下摔门而出,你们应该想到作女肯定会追出来的,说,你摔谁呢,不会轻点关门吗?我说了一句弱爆了的话,又不是我摔的,风刮的!现在想来,觉得自己好可笑,怕什么呢?还有更弱爆的是,我被她欺负的哭。当然这些软弱只能在玫瑰和莲儿面前时才会展露无遗。后来和大胸姐,奶茶妹渐渐把话说开,我才发现,我之前为缓和和作女的矛盾的种种努力换来的全都是她嘴里的嘲笑和不耻,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是会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不,要多抽几个。

  再来说说大胸姐和奶茶妹吧,其实最初和她们关系还不错。只是因为我喜欢和旁边寝室的女生玩耍,再加上作女的添油加醋,渐渐疏远了。意外也不是随时随处就发生的,我在这件事情上有绝对的主要责任。其实,这两个人更多的是旁观者,坐山观虎斗,至于是壁虎还是母老虎我就不好说了。我们寝室好比一出宫斗剧,我本是活不过三集的小角色,幸运的是,我记起了某个伟人的话,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高中时候一个班主任说的一句话了,不要轻易恨一个人,因为恨他的同时你也会记住他。如今,对大学的回忆最深刻的除了爱情,友情这些美好的事情外,还能让我念念不忘的也只有这段奇缘了。说句心里话,我很庆幸我是生在中国,如果出生在韩国,估计早就香消玉殒了吧。想过和作女的和解,只怪自己太年轻,也是太幼稚了,我应该知道,她不是那种人。

                                                                    (三)

  短短的回忆,长长的思念。

  毕业季来的那么轻,那么早。曾经遗憾的人和事在毕业面前却也显得无足轻重,此一别,便注定有些情缘从此便是天各一方了。幸运的是,玫瑰和莲儿,我们还在一起。没有了爱情,友情显得弥足珍贵,如果有一天连友情都没了,我想我也不会太悲伤,因为,我从来都是一个人。

  大学毕业,是一首不完整的歌曲。

  没有美美的毕业照,没有美美的毕业旅行,更没有美美的大吃一顿。可能在别人眼里,我是奇怪的,或者是可怜的,毕竟和寝室的关系那么僵硬,的确也是,这是我有意避开大部分原因,还有一小部分是真的不想去,想告别的人不在,值得告别的人还在一起,可以告别的人呢,又不想假惺惺的不舍得。作假,太累。我便和小英以打工为借口,推掉了唯一的毕业聚餐机会。小英,其实比我年龄大一些,也不是我欣赏的那种人,但性格很好,班里都叫她英姐,但我喜欢叫她小英,她说有点泡菜国味道。

  给我一台时光机,我想回到……24年的生活,竟没有一个让我流连忘返的时间。换个角度想想人生的美好或者正是在于遗憾,在于缺失。



第三章 惜别


  时隔一年后我又继续写这篇未完的文章,此时的我正在一个大家都羡慕和向往的学府学习。作为交流人员来到北大,当初的我也是怀了很大的希望和美好而来,渐渐得发现,人最可怕的不是无知,而是不自知。我与北大学生的差距不仅仅是智商,更多的是做事的态度和方法。

  来到北大最大的幸事之一就是认识了一群还算志同道合的朋友。短短一年的相处,如今,也要各自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和各自的旅程。我呢?我也不清楚自己除了年龄的增加之外还有什么进步的地方,好像在原地踏步却也不是丝毫没有进步。

  第一个认识的人是王小贱,身高175-180左右,原谅我对数字的不敏感。叫他小贱不是因为他是个贱人,相反的,人还不错。据说这家伙在大学的时候有 180斤左右,还好我没见过。对了,有一件事值得一说的是,小贱是回族人民,所以每次出去聚餐的时候也是大家最“幸灾乐祸的时候,当然还是会点不少的不含猪肉的菜,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每次吃肉前王小贱都要再三询问过服务员没有猪肉才会动筷子,而此时的我们这些汉族的孩纸已经”先下手为强“了,吃饭的乐趣往往比吃美味佳肴更重要。幸运的是,王小贱虽然不吃猪肉,但并不忌讳我们涉及这个词语,也并不忌讳我们在它面前大吃,最重要的是,他是可以喝酒的,这一点在我们组里显得尤为重要。

  还记得第一次见“尸兄”是在英杰的办公室,那是在王小贱带着我去拜谒老板的时候,先去了学生的办公室。初次见面,对尸兄的印象两个字可以形容了,”瘦“and”高“。匆匆一面,的确也很难留下什么多余的印象,我猜尸兄对我的印象应该是”矮“and”胖“吧。我不得不再说一遍,幸运的是,老板叫尸兄带我做实验,这样才会渐渐的熟络起来,慢慢发展为酒友,饭友,一起出去喝酒,泡吧(单纯酒吧而已哦),打球,当然,这还必须说到我的另外两个好友,一个是”大狮子”,一个是”小师妹”。现在,尸兄毕业去了南京的银行工作,遗憾的是,送他离开那天,我没有抱他一下,不是不想,只是觉得自己毕竟是个”外人“。还有就是,那多出来的一点点自尊心和嫉妒心在作祟,因为他先拥抱了大狮子,而我是在意这个先后顺序的,突然觉得自己并没有标榜的那么成熟,还是会像小孩子似的考虑问题,处理事情。

  传说中的”大狮子“不是我在尸兄之后认识的第三个人,但她的确让我觉得欢喜。我们在性格上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骨子里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人。大狮子是白羊座的典型人群,对所有人都很热情,做事果断,干净利索,用她自己的话说,傻白甜一枚,虽然她不傻,也不是很白。在她的世界里,仿佛真的只有阳光和好人,哪怕是她偶尔关于生活的抱怨,我竟也觉得单纯的只像个一时任性的聪明小女孩。她几近完美的,但终究还是不完美。与她在一起久了,慢慢发现谈话时她那种压倒性的要赢的气势有时候让我真的很是不解和惭愧,不解的是明明很聪明为什么还要做无谓的口舌之争,惭愧的是,这一点上我也无独有偶。

  我是怎样的人呢?虽然米有什么大的长进,但较之大学还是有些许的不一样。估计这辈子改变不了的只有”丑“了吧,的确,来到北大我才知道有一种美叫才貌双全,而我自己无异于来错地方的丑小鸭罢了。我是摩羯座的非典型人群。我几乎在自己身上找不到什么优点,缺点却随处可见的。被大狮子说的最多的是”你太无情了“。如果问我冷漠和无情哪个更可怕,我觉得是冷漠,我理解的无情是个过程,而今虽然没有了,但曾经有情便有过喜怒哀乐;冷漠则是一种状态,由始至终都没有,没有七情六欲的人才可以做到如此吧,但若问哪个更令被贴标签的人难过,于我而言是无情,我只是想也能偶尔冷漠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打扰,不争吵,甚至不出现,做不到极致的冷漠,奇怪的便成了无情之人,我哭笑不得,也罢,毕竟是还是一个人。

  过去的一年里,陪我的还有“小师妹”。她是老板的第一个博士,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小清新代表人物,组里的又一颜值担当。当你身边一直出现比你优秀的人,会有两种结果接踵而爱,一种是奋起直追或者暗自努力;另一种是忽视别人的优点,掩耳盗铃般的认为大家都差不多,玩的开心最重要。不去评论哪种更好,我只知道我选择了第二种。说实话,我至今还没有彻彻底底地觉得小师妹是哪种典型的人格,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很羡慕她,羡慕她可以以一种和我截然不同的生存方式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且生活的那么好。并不是羡慕别人有钱的样子,有钱人很多,真正活出自己想要额样子的却也不像帝都的有钱人一样多。话说回来,我羡慕的师妹的生活方式也不肯定就是她想要的吧!总觉得小师妹的温柔外表下,我觉得是有着跟我和大狮子一样的倔强的,只不过这种倔强较我们而言是更坚定的,也是更独立的。

  尸兄,大狮子,小师妹是我自认为玩的比较好的几个朋友,和他们在一起时可以较轻松的聊天,开一些小玩笑,不用担心有芥蒂,也不需要过分的纠结于自己的外人角色。人与人之间相处,被认可对于我来说是最重要的部分,可是,一旦被认可,我就又会纠结于这种认可的初衷和真心。

  组里还有其他的师兄弟,于我来说关系就只是一般同学了,或者说是同事。还有一个让我犹豫要不要写出来的人,就是大狮子的“圆圆”。也是一位师兄,在组里的定位是科研担当,又不失为一枚小清新男生。我犹豫的是自己为什么和这位师兄总有莫名的距离感。有因必有果,可却想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最大的借口,我还是个外人。曾经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底生出,也可以看出我并不是个绝对外貌协会的人。暗生情愫的我在几次KTV时光被他和大狮子间的亲密无间深深打击,渐渐的也就放弃这个念头,偶尔的聚会,还是禁不住偷瞄,但我发现他从来没有注意过我的存在,哀莫大于心死啊。

  在北大的一年多的时光转瞬即逝,再过几个月我也该回到该在的地方了。这段情谊,希望能够多多少少留下些许回忆吧,没有什么是可以永久长存的,我需要学会的无非是珍惜现在。




第四章  梦开始的地方

    几乎每天都做梦的我,昨夜依旧。

    最近对于梦确是有了莫名其妙的好奇心,于是翻看了弗洛伊德的著作,是商务图书馆的译本,名字是《释梦》。之前也有看过其他译本,表示比较下来,发现还是这本比较适合自己,虽然读起来像是高中的教科书,但是也更有条理,还是有读下去的欲望的。因为是亚马逊发来的样章,所以只看了前三章。

  我的这个梦逻辑关系并不复杂,值得让人费一番脑筋的是我竟然巧妙地将小学初中高中的各色人物串联在一起,有考试,有打架,有女生间的明争暗斗,有男之间的“革命关系”,也有男生之间的哥们义气,其实美好的东西也是曾经在我的生活里存在过的,我却不想要。从小到大,父母对我的教诲虽然说不上严格,但也绝对不是放任不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比较和防御成了我赖以生存的武器和铠甲。小时候的我生活得并不开心,作为妈妈和奶奶的婆媳战斗中的一员,或者作为村子里同年级女生的公敌,我必须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我感到无能为力,也曾伤心,也曾难过,不过却是极少落泪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面对所有女生的孤立,也并没有妥协,面对比我年长的奶奶的各种不公平的对待,我也选择了以牙还牙(至于这件事,我也没有很自责的感受,只不过随着两个人年纪都在变大,心底对这位白发老人更多的是怜爱吧)。本来是打算写梦的,却写了些让人读起来不知所云的东西,我觉得是时候把我的伤疤揭开晾一晾了,虽然还是有血,好在并不疼。

  小时候的我还是有一个好朋友的,她是邻居家的姐姐,暂且叫她小芳好了。虽然她比我大6个月,但我好像并没有把自己定位为一个比她小的妹妹,反而更喜欢以同龄人的姿态与她相处,甚至有时候还觉得她要比我小,比我笨,处处比不过我,所以久而久之,对她有了一些优越感,写到这里,我必须得说,其实这和妈妈的盲目的鼓励有很大的关系。如果说我对她还有多余的感情,那就是对于他有一个我没有的哥哥的嫉妒了。

  学前班之前的时光我是和她厮混过来的,过的也是无忧无虑,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吵架,也做了不少傻事。但满满的都是年少无知带来的快乐,我们享受着有彼此的生活,有彼此的日子,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我们轮流从一个山坡上滚下来,扮演被五阿哥一箭射中的小燕子。还记得小时候从家里偷来的豆瓣酱,馒头,吃剩下的饭菜一起去野餐吗?还记得在河对岸的土山上摇旗呐喊吗?还记得在家里的厢房用旧衣服办的时装秀吗?还记得用泥土代替高乐高粉玩过家家吗?还记得每年春节把给对方的礼物偷偷放在约定好的私密地点吗?还记得在你家我家的炕上玩布娃娃吗?

  美好的时光都是稍纵即逝的,美丽的事物也大多是昙花一现。如果这样想,也算对自己的一种安慰。

  学前班里我是年龄最小的,但这并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地被其他人欺负。我单纯的认为,学习好就是一切,也是一直坚持着这个原则,我努力在成绩上面力争上游。小学期间的我,秉持着学习第一的原则,依旧我行我素,但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就被渐渐地隔离了。班里的女生莫名奇妙地远离我,孤立我。从一年级开始,我就被迫去学习一切靠自己,期间还要学着和各种难缠的女生打交道。欣慰的事,我们那时候的孤立还是比较善良的,毕竟没有校园暴力,只是校园冷暴力而已。

  说实话,很怀念小时候的自己,无论别人怎么对我,我只坚持着自己的方向,绝不低头的勇气和决心也让我平安度过了许多意外事件。但有些事还是寡不敌众,尤其是三好学生评选的集体投票,我就无能为力了。幸好我不甚在意。当然,我也有软弱的时候,四年级的时候就讨巧的送了一支尺子给一个女生头子小影,回家后总觉得送的东西太贵了,不应该这样,就又去找她把尺子要回来了,现在想来自己还真是抠门。其他人如何对我一开始我并不在乎,只是小芳被他们策反了,我觉得又气又恨。其中小芳的栽赃陷害让我自此断了和她的情谊。

  我记得大概是一年级的时候,课间我去了厕所,回来后听同桌的小芳说,小蕊(另一个女生头子)的铅不见了,想看看你的铅笔盒有没有,其他人都看过了。我自然身正不怕影子歪,可在我打开的那一刻,我傻了,盒里不仅有铅还有老师的粉笔,我一头雾水。接下来就是周围几个女生的指责和大声的控诉,我委屈地辩解的无能为力,趴在书桌上哭了。应该是快上课的时候,小芳和小蕊过来哄我,说什么错放之类的吧,现在想来应该是他们害怕我告诉老师和家长吧。忘了又过了多久,小芳对我坦白了她的罪行,说是小蕊让她放进去的,然后让她污蔑我。当时我听过之后竟单纯的又把小芳当作是好朋友,并且原谅了她。不得不说小孩子真的好单纯。

    小孩子的单纯能不能算是一种傻呢。当小影告诉我,她们要转换孤立对象变成小芳的时候,我竟然有些担心,而且晚上就去告诉了小芳,殊不知这可能就是她们的阴谋等着看我的笑话呢,因为几天后她们就又把我设定成了孤立目标。

    整个小学除了成绩,确切的说是除了数学和英语,我其他一无所获。我盼望的中学时期终于熬来了,小学时期终于结束了,却不知道,中学的路依旧不好走。

    小升六的成绩我并没有很好的结果,被分到了六年级五班。奇迹的是,开学时竟然变成了六一班,当然,此时的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只是个普通的学生。直到第三次月考,我获居年级第一的地位,班主任孙老师对我有所注意后,我的成绩就一直居高不下,自然也引来许多人的不满。不可否认的,我的骄傲让我吃了不少亏,至少是在同学之间,我又成了不好相处的那个人。感觉就像甄嬛传里的祺贵人,得宠的同时也树敌不少。就在我在学校里声名大噪的同时,各位老师的宠爱也犹如洪水泛滥而来。

    七年级重新分配班级,据说我被各位班主任抓阄选择。最后进了七年级三班,刚进班就被给予了特殊关注,各种同学来示好,我有点感谢自己的成绩了。同时,也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走茶凉,原来六年级的班主任老师竟然对我形同陌路一般,这算是第一次接触到社会的复杂了吗?七、八年级时,我的成绩却越加优秀,月考成绩更是连连第一,满足了我强大的自尊心和虚荣心。随之而来的是自我膨胀,使我在同学中的关系又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九年级,成绩直转急下到的我也是很尴尬。朋友关系也并未有一丝好转,于是我又开始了对高中生活的强烈渴望。

    如愿以偿的到了高中,果然没有了同学间的尴尬,因为考到这里的只有四个人,而我们都在不同的班级。一下子从老师的手中宝变成了无人理会的无名小卒,虽然接受不来,但成绩说明了一切,傲骄的心气还是未曾降低一分一厘。三年下来,虽然比小学和初中好一些,但还是渴望着大学生活的到来。大学亦如此,又盼望着毕业。

    研究生期间倒无所期盼,却也无所进步。一路成长,俨然变成了一部部宫斗剧。不管是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和研究生,我想我都应该感谢一路陪我走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因为他们,我才学会了坚强和感谢。



第五章  旁观者

    写到这里,大学和研究生期间的“记录片”已经结束,这也宣告了我二十年学海生涯和青春时代的完结。重读自己的文字,以旁观者的反观当初,微微一笑,大概是对当初的自己最好的回应了。未来,无论前方如何未知,我都期望着自己还是能秉承“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心态,走完这平平淡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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