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文学?就是把生活中发生的点滴小事,通过艺术手法进行加工,让它变得有意义。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我们读书不仅仅看的是它的中心思想和主题,更多的去看一本书中的细节描写,只有这些才是有营养的,才是宝贵的,才是值得回味的!
村里一直都流传着一句话,地里干活挣得钱最多也就是不被饿死,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在那个地方,没有卖过血的人都娶不到媳妇。
许三观于是就去卖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血,拿到卖血的钱去请油条西施吃好吃的,吃完之后信誓旦旦的说,你可以嫁给我了!他仅仅请她吃了小笼包子,吃了话梅,糖果还有半个西瓜,一共花了八角三分钱,就要让许玉兰嫁给他,要是这么容易就娶到了媳妇,我也愿意啊!
不过在许三观的说服之下,许玉兰的父亲居然同意了,让我大跌眼镜。
两人在一起之后生了三个孩子,其中的老大居然还是别人的孩子,许三观当了九年的乌龟,街坊邻里都传遍了他的坏名声。不过他的心态还真的是好,每天活得开开心心,偶尔会闹点脾气。
许三观一生中卖了有十多次血,后面几次也挺模糊的,唯一能记住的就是他前几次。
第一次卖血,为了娶媳妇。
第二次卖血,为了赔偿医药费。
第三次卖血,给别人家的女人买补品。
第四次卖血,灾荒之年,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
第五次卖血,大儿子从乡下回来,整个人都饿瘦了,为了让儿子吃的好一点,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儿子的前途,请二儿子的队长吃饭,离上一次献血还不到一个月。
第七次卖血,为了就大儿子,大儿子查出得了肺炎,需要大量的医药费,距离上一次献血也是不到一个月。
第八次卖血,与上一次就相隔了三天,他已经察觉到卖一次两次也就是觉得力气少了些,要是连着卖血,身上的热气也会跟着少起来,人就觉得冷,但他依旧没有停止疯狂的举动。
后来许三观也不知道连续一个月内卖了多少次血,整个人都一点血色没有,好在儿子被救回来了。
我还挺佩服这样的父亲的,明知大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却还养了他这么多年,后来甚至不惜为他卖血来支付医药费。
童年跟他一起去献血的两个人,一个已经喝水撑死了,另一个得了脑血栓,只剩下许三观一个人,一把年纪了,还去卖的血。
每次他们卖完血都会去小饭店里,来一份猪肝,来一杯黄酒,要温的,居然有些感动。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在这个世界上仍然有许许多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孩子甘愿付出,你的父母有为你做过什么惊天的举动,让你刻苦铭心的吗?
那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孩子遇到了困境,那么你会为他做出什么呢?哪怕是付出生命,你也愿意吗?为人父母的都会希望孩子过得比自己好,有父母在的地方才是家。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许三观也不会去卖血,很多时候,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有时候逼逼自己还是有必要的,只有到了绝境,才能知道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我还是挺爱惜自己的生命的,坚决不去做有损自己健康的事情,毕竟我还想多活几十年呢!
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让自己再重活一次,我也不知道自己重新活了多少次,如果把过去要画出一条明确的界限,那会定于什么时候呢?
——文/紫青 20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