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去了一趟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手写人生》。
该书的序言,更多地讲到了手写日记的作用。
“30年前,我就接触到了手写日记的概念。”作者亚当•杰克逊在2018年作序时这样说。
什么是手写日记?作者没有明确定义,不过他也简单作了一些描述:手写日记,简单易学,每天只需花费15—20分钟,一个本子,一支笔足矣。
如果说我在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了点滴成绩,乃至在生活中尚能做到知足常乐,那也要归功于手写日记。
我的第一篇日记,应该叫手抄日记。那是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求我们抄写《雷锋日记》。
由于当时我们所能接触到的课外读物少之又少,印象中除了《chairman Mao语录》之外,就连《雷锋日记》这样的读本也很难找到。
邻家三哥当时读初中,他不仅在每天上下学的路上教我们唱英语字母歌,而且也能借我《雷锋日记》。
记得当时班上好多同学,都不知道日记是啥,也没有完成抄写《雷锋日记》的作业。为此,我还受到了语文老师的表扬。
正式开始写日记,那是我上初一的时候,也是语文老师要求的。当时,也有同学敷衍了事,有的干脆不写,但我还是坚持写下来了。
刚开始,我也是为了完成任务,被动地写,然后交给班长检查。后来,我就养成了手写日记的习惯。
我12岁到公社上初一,开始了住校生活,那时候叫“寄宿生”。初中生和高中生在一个校园里,一个食堂吃饭。
我年龄小,个头矮,从小有老太宠着,脾气不太合群,经常和同学发生矛盾,有时还会受到高中生的欺负。
受了气,有时觉得很委屈,无处“申冤”,于是就在日记里倾诉,发泄,诅咒,发誓,于是,日记就成了我宣泄不良情绪的主要渠道。
当然,那个时候,也接触到肖复兴写的《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偶尔也有男女同学之间的那种爱慕等等小心思,那也只能偷偷地写在日记里。
到了高中阶段,有一位严姓的语文老师,要求每天“四个一”,背一条成语,一句名言,一首古诗,还有就是每天写一篇日记。
当时,我们觉得老师的要求太高了,刚开始兴头很足,后来也难以为继。
参加工作后,由于工作环境相对闭塞,我们的业余生活也很单调,所以,我写日记的习惯也一直保持下来了。
后来,接触到QQ平台,我也一直坚持写日志,并且从单纯的文字表达,渐渐转变到文图兼具。
严格意义上的手写日记,我只坚持到参加工作的最初几年,成家后就很少写日记了。
记得高中英语老师蒋先生,讲解短语be engaged to(和某人订婚)和be engaged in(忙于做某事,从事)的区别时,说了一句话,“订了婚,就很忙了”,我不仅记住了,而且深刻体会到了。
也许是因为订婚之后就很忙了,也许因为惰性占了上风,我的手写日记就此打住。
若干年之后,我接触到了简书平台,坚持日更写作,内容大多是“生活感悟分享”,弥补了停止手写日记的遗憾。
最后分享几句名言:
一个值得经历的人生,也是一个值得记录的人生。(吉米•罗恩)
日记:对于每日发生事件、经历或观察的记录。——Dictionary.com
如果你想成为富有、强大、成熟、健康、有影响力、有修养且独一无二的人——那就写日记吧。(吉米•罗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