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是一种文艺性的论文。杂文的风格是千姿百态的:或直指时弊、迅猛凌厉的檄文;或恳谈娓娓,明白晓畅的漫话;或热情澎湃、爱憎强烈的誓言;或曲折含蓄、深沉郁勃的感叹。但总的来说,杂文是以高超的讽刺技巧制胜,它具有下面一些讽刺特色。
一、讽刺的真实性
讽刺,在其对象来看,是一个贬义词,把它说成是一种诬蔑或漫骂,实际上“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 讽刺’"。鲁迅举例说:“婊子 ”这一称呼,对于良家妇女来说确是骂人,但对于娼妓来说,只不过是指出事实,怎能说是漫骂呢?
当然,有些杂文则表现的实情。这里所谓的实情是作家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人物精神世界的内在逻辑性,在现实的基础上加以扩展描述出来的。杂文是严格地反映真实的。不及与过之都不可取,应科学地做到讽刺恰如其分。由此足可见,真实,是杂文讽刺艺术之生命。
二、讽刺的夸张性
夸张,是杂文讽刺艺术的基本手法。
讽刺艺术并非是社会上怪事奇闻的记录,它描写的对象,乃是社会上“常见的”。平时是谁都不认为奇怪的,而且自然是谁都毫不注意的,然而讽刺艺术的任务就在于引起人们的注意,它通过一个事件或人物的特点的夸张手法,“给它特别一提,就动人”。(《且介杂文二集,什么是“讽刺”?》)
三、讽刺的深刻性
人们都称鲁迅的杂文是投枪、匕首,这正是其杂文尖锐犀利的特点。鲁迅先生很善于把社会上一些可笑、可鄙的人和事或现象归纳集中在-起,并顺着其荒谬的還辑,加以推论或设想,而推论的结果却是明显的不合理或可厌,甚至可恶的,这样起到了揭露本质、教育人们的讽刺效果。这就是使鲁迅杂文具有深刻性的所在。
例如,旧北京有许多好听的地名:劈才胡同、协资庙、贵人关等。原来分别为劈柴胡同、蝎子庙、鬼门关,鲁迅将“字面虽然改了,涵义还依旧” 的事实渴露出来,接着归谬推论说:"这很使我失望;否则,我将鼓吹奴隶的字为(驽理),或是(努礼),使大家可以永远放心打盹儿,不必再愁什么。”(《华盖集.咬文嚼字》)把旧社会那种自欺欺人,处于奴隶地位而不思变革,不作反抗的卑陨性暴露无遗,倘若只有前面一些地名改变的记述是收不到如此效果的。归谬设想和上述推论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是为讽刺对象的理论,按照其逻辑故意设想此根据。杂文巧妙地运用归谬,把其事物的荒谬性突出地显示出来,这就是杂文之所以具有深刻性的原因。
四、讽刺的生动性
杂文善于抓住事和人的可笑、可鄙、可恶之处,进行入木三分的生动形象的描绘,收到强烈的讽刺效果。如《夜颂》中,关于摩登女郎的描绘:“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路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凉风。”这里对于虚荣的初学时髦的狼狈相入微的刻画,也正是对用幾暗以掩饰自己丑陋的尖锐讽刺。
讽刺,是阶级对立的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的喜剧性情势。讽剌比咒骂更解气。讽刺是义愤之情达到极致时的一种逆向表现形式。
在杂文中,就像美术里的漫画,曲艺中的相声,常要用讽刺手法,即用幽默轻松、风趣诙谐的语言,或在无情的嘲讽中,揭露生活中的丑恶事物,或在笑声中,促人猛醒、给人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