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0/12/20,备战2021年法考的第 21 天。 第一章、刑法论 第二章、犯罪构成理论 第三章、行为主体 第四章、不作为犯罪 第五章、犯罪客体 第六章、主观构成要件 第七章、认识错误 第八章、主观阻却事由 第九章、客观阻却事由 第十章、因果关系 第十一章、犯罪形态 第十二章、共同犯罪 第十三章、罪数 第四章 不作为犯罪 刑法总则_4_不作为犯罪.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