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南方小城里,但我二十年来不居住在城市,居住在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读了大学后,才搬到交通方便的城中村居住。说来也怪,我可能是从小住在美丽的乡村的原因,从来不习惯城市的霓虹闪烁,我更青睐于我那小小的村落。
我的家在“些地坡 ”,是一个大村落的下属之地。大村落里家家户户比邻而居,我的小村子并不这样,我们一家一户难以比邻,每户依地形在把自己的家都建在了山坡上,因为山与山并不相连,所有的房子如风雪中的傲立的红梅,遗世独立,不相“为伍”。
虽然户与户的距离不近,但人们的内心的距离并不遥远。
农忙时,只要谁家砍甘蔗了,提前一天通知一声,几家人都会把家里的劳力派出一到两个,就先紧着这家砍甘蔗的人使用,主人家只要做一顿饭招待帮忙的人们就好了。之后得到帮忙的人家也会主动去给其他农忙的人们帮忙。人们吃饭也不讲究,做活累了,就直接在甘蔗地里就着阳光,吹着风,聊着家常,肚子不知不觉就被填饱了。
“与世隔绝”的村落,人烟稀少。青山绿树,虫鸣鸟叫,蜂蝶嬉闹,公鸡打鸣,是我常见的风景。庭院前的朱槿花,红的,白的,粉的,紫的,开得明艳动人,惹人怜爱。
许多的晴日,碧空如洗,万里无云,蓝得发光,不容许有人在画上一点痕迹。
夜晚的景色也是顶美的,好多好多“钻石”闪耀在天幕中,又大又亮。有星星的夜晚是看不见月亮的,但是能看到小小的“萤火虫”们在夜幕中打开手电筒,想要和天空上的“钻石”们一争高低。“手电筒”再亮也是射不到天空的,所以萤火之光,当然比不上“钻石”之光的。
这种景色在城里自然很少见到,可能这也是我如此喜欢乡村的原因吧。
许多的晴日,碧空如洗,万里无云,蓝得发
花花草草,豆苗菜苗。我的眼前一片绿色的世界。但不只有绿色,是多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