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中特别提到了要“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养也就是说课程标准所设计的课程目标必须要面向全体学生,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达到这一目标,或者现在公民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语文语文素养,另外全面发展,在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和态度价值观方面不能有所偏废。
语文素养:这些年来总是谈“语文能力”,这里提“语文素养”是什么用意?“语文素养”和“语文能力”有什么差别?
“能力”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能胜任某项任务的主观条件。”有的心理学书籍定义为:“足以使人成功地完成某种活动的心理特征。”
“素养”一词,《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平日的修养”,《辞海》解释为“经常修习培养”,也就是说,“素养”属于个人“修养”问题。对于“修养”,《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指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辞海》的解释为:指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知识技能等方面,经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如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修养、文学修养。
从上述工具书关于“能力”和“素养”的解释来看:
“能力”是指人能胜任、能完成某项工作的自身条件(应该包括心理和生理的条件),重在“功用性”。
“素养”是指人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修习培养)在某一方面所达到的高度,包括功用性和非功用性。
长期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的说法“语文能力”是指读、写、听、说的能力。《课程标准》所提的“语文素养”包括:字词句篇的积累,语感,思维品质,语文学习方法和习惯,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的能力,文化品位,审美情趣,知识视野,情感态度,思想观念等内容。“语文能力”包含在其中。
其实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我们可以这样讲,汉语是我们的母语,生活在中国,我们都在汉语环境中长大,对于日常口语的表达和倾听。是每天都在进行的事情。一个智力正常发育正常的人应该语文学习起来是没有任何困难的。
但为什么说很多学生语文成绩不理想,阅读读不懂,写作写不出呢?关键还是在于没有掌握口语和书面语二者之间的区别。
我们都知道书面语是规范的汉语。它符合我国现代汉语使用规范要求。它较之口语更严谨、更简洁、更缜密,所以我们要想学好语文,必须首先明白,现在汉语规范的要求是什么。这种要求并不是简单的条目式的纲领文件,而是一种日积月累的能力形成。这种日积月累,是建立在大量品读或背诵典范的现代汉语作品来养成的。
众所周知的莫言,其学历并不高,写作也不是科班出身,但这并不影响他的作品为大众喜爱。他的很多作品,其思想性,艺术性方面姑且不论,但从语言表达方面来说,其学习价值绝对是不容置疑的。
类似的作家还有很多。他们没有高深的理论也没有显赫的名头,但是所讲述的故事,写作的文学作品,都能成为了经典,成为你我学习的典范。
而相反的是,有些大学的教授、科班出身的所谓写作高手,他们写出的作品,却摆在书架上,无人问津。
因此,写作与学历无关,写作与文凭无关,写作也与学生的成绩无关。有关的只是对环境的观察力,对语言表达的敏锐力,对生活的感悟力,对人生的反思力。
肖培东老师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是写作的高手。作为语文老师的我们,应该善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这种写作力,教会他们用规范的书面语来表述自己的内心思维,书写在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实践中去领悟“生活即语文,语文即生活”这一理念,当他们的语言能够准确的围绕中心述说自己的内心感悟时,那么他们的写作也就成功了,我们的写作教学目标也就达成了,语文新课标中所强调的,培养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目标也就实现了。
当学生的语文能力不断提升时,学生的素养也就不断丰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