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唱吧的时候,无意间刷到八月长安唱的《那么骄傲》。
听了听,居然还不错。记得以前特别喜欢买绘本,每月15号都会有一刊,我总是心心念念,每刊必买。绘本里面就有八月长安的作品。
绘本,相比之下,人物形象不及漫画那么棱角分明,故事情节也没有小说描写的细致入微。可是就是莫名其妙的喜欢,喜欢里面人物的圆脸大眼睛,喜欢动物也会寻找温暖,喜欢简单的字字句句,也喜欢它厚厚的纸张。
甚至,和朋友之间,还做了一个的约定,无论以后去了哪里,都会坚持买这个绘本,然后把里面的故事说给对方听。
毕业之后,去了其他的城市。偶然一次,在一家小书店里,压在英语四六级试题的底下,我还是一眼就看见了熟悉的纸张。这才想起来之前那不成文的约定。
还是零零散散买过两三本,却再也没有和朋友说起过故事的后续。
朋友也没再提过。
后来,还是把绘本带回了家,闲置在弟弟的书架上。
前几天收拾书架的时候,弟弟把那几本绘本递给我,说,你之前的那几本书讲的什么我都看不懂。
我没说什么,把它们放在了最底层。
其实,那一整个高中积累下来的绘本,说是很喜欢的绘本,凝结着约定的绘本,早就在毕业的那一天被我扔掉了,因为太重太累赘离家太远。
只记得那个时候,没有考虑很多,也忘了之前对它的喜欢。
你看,就算喜欢,也是会被扔掉被忘记的。
一个朋友在某个夜晚,和我说了一个他藏了好久的小秘密。他说,喜欢我身边的一个朋友很久。我甚至可以感受到屏幕那边的他,打出这些小秘密的欣喜。对于一直只有自己知道的喜欢的一种肯定,还有终于有人分享的心情,他说的开心,我听的开心。未曾想,过了几天,他和另一个女生牵了手。我去问过他。他说,喜欢啊,可是她有男朋友。我也没有追问下去。
喜欢,成了一种情绪。和平时的喜怒哀乐没有太多的不同,你会因为早上起床刷牙时牙膏粘在衣服上而不开心,也会因为偶然在街上听到自己喜欢的歌而开心,你的喜欢一样也都阴晴不定,成了可逆的化学反应,随时可以喜欢,随时可以放弃。
还是,其实喜欢一直都是一种情绪?你喜欢喝可口可乐,但在没有的情况下,百事可乐也可以你说吃薯条喜欢蘸番茄酱,可是没有番茄酱的时候,你依然会吃薯条你说不喜欢下雨天,可是你依旧可以在下雨天玩的很开心
你喜欢,你不喜欢。不是绝对也不是非要。可以保留也可以舍弃。比如说,我喜欢你。也不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