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克立兹的悲剧
成也李阳,败也李阳。
当一个公司的发展全系于李阳个人,而不是这个公司团队的时候,悲剧就已经发生了。
全明星偶像式的公司创始人,必然是创始人凌驾于公司之上。
而公司的发展又一切依赖于创始人的偶像的程度,这就必然导致公司去宣传,美化甚至神化创始人给公众心中呈现的就是神的一面。
在现在这网络化社交化的自媒体时代,一条新闻会经过无数倍的放大,如此“人格完美的人”,不出问题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媒体时代,无数的人被网络高高举起,又重重摔下。
站长之家:更难堪的CEO和更自由的媒体时代,程苓峰:
“当造神运动已经造到了那样程度,当马云出一本内部讲话要用红旗出版社,这人不出事儿已经不大可能了。这个悖论就是一个自媒体的明星是不是一定要把自己捧成一个无缺陷的神?”
V.S:
新东方的俞敏洪,同样的是英语,同样的是教育培训产业,如果俞敏洪出现李阳这种离婚案,会对新东方产生毁灭性的打击么?
又让我想起了宋山木的山木培训案例。
山木培训甚至连广告都是宋山木的头像。说到山木培训,首先想到的是宋山木的大胡子形象。而一旦宋山木丑案爆发锒铛入狱之后,山木培训也在开始走下坡路了。
一个公司创立之初,创始人以自身的魅力来推动公司的发展,这样无可厚非。也是应有之义。
而当一个公司的发展上了正轨,有了完整的团队及流程是,再继续将公司的命运系于创始人的媒体印象时,这个公司就已经开始刹车失灵的开200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