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所说的各点,说明了游击战争战略的原则的第一个问题——主动地、灵活地、有计划地执行防御中的进攻战,持久中的速决战,内线作战中的外线作战。这是游击战争战略原则的最中心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游击战争的胜利就有了军事指导上的重要的保证。
这里虽说了许多的东西,但一切都围绕于战役和战斗的进攻。主动地位只有在进攻胜利之后,才能最后地取得。一切进攻战也都要主动的组织之,不要被迫地采取进攻。灵活地使用兵力,环绕于为着进攻战这个中心;计划性的必要,主要地也是为了进攻的胜利。战术上的防御手段,离开直接或间接协助进攻,则毫无意义。速决是说的进攻的时间,外线是说的进攻的范围。进攻是消灭敌人的唯一手段,也是保存自己的主要手段,单纯的防御和退却,对于保存自己只有暂时的部分的作用,对于消灭敌人则完全无用。
这个原则,正规战争和游击战争是基本上同一的,只在表现形式上有程度的不同。但在游击战争中注意这个不同是重要的和必要的。正是因为这个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使游击战争的作战方法区别于正规战争的作战方法;混淆了这个不同的表现形式,游击战争是不能胜利的。
第五章 和正规战争相配合
游击战争战略问题的第二个问题,是和正规战争相配合的问题。这是依据游击战争具体行动的性质,说明它在作战上和正规战争的关系。认识这种关系,对于有效地战胜敌人,是有重要意义的。
游击战争和正规战争的配合有三种:战略的、战役的和战斗的。
整个游击战争,在敌人后方所引起的削弱敌人、钳制敌人、妨碍敌人运输的作用,和给予全国正规军和全国人民精神上的鼓励等等,都是战略上配合了正规战争。例如东三省的游击战争,在全国抗战未起以前当然不发生配合问题,但在抗战起来以后,配合的意义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那里的游击队多打死一个敌兵,多消耗一个敌弹,多钳制一个敌兵使之不能入关南下,就算对整个抗战增加了一分力量。至其给予整个敌军帝国一精神上的良好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平绥、平汉、津浦、同蒲、正太、沪杭诸铁路线两旁的游击战争,所起战略的配合作用,更加容易看到。它们不但在现时敌人举行战略进攻时配合正规军起了战略防御的作用;又不但在敌人结束其战略进攻转入保守占领地时,将配合正规军妨碍敌人保守;而且将于正规军举行战略反攻时,配合正规军击退敌军恢复整个的失地。游击战争在战略上的伟大的配合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游击队和正规军的领导者们,都应明确地认识其作用。
不但如此,游击战争还有其战役的配合作用。例如,太原北部忻口战役时,雁门关南北的游击战争破坏同蒲铁路、平型关汽车路、洋口汽车路,所起的战役配合作用,是很大的。又如敌占风陵渡后,普遍存在于山西各地的游击战争(主要是由正规军进行的),对于配合陕西、河南两省沿黄河西南两岸的防御战,所起的战役配合作用更是很大的。再如敌攻鲁南时,整个华北五省的游击战争,对于配合鲁南我军的战役作战,也尽了相当的力量。在这个任务上,一切处于敌后的游击根据地的领导者们,或临时被派出的游击兵团的领导者们,必须好好地配置自己的力量,各依当时当地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向着敌人最感危害之点和薄弱之点积极地行动起来,达到削弱敌人、钳制敌人、妨碍敌人运输和精神上振奋内线上各个战役作战军之目的,尽其战役配合的责任。如果各游击区或各游击队只是各干各的,不顾战役作战的配合,虽在总的战略作战上仍不失其配合作用,但由于没有战役作战的配合,也就减少了它们的战略配合意义。这一点是一切游击战争的领导者应该深切地注意的。为达此目的,无线电通讯之普遍地设置一切较大的游击部队和游击兵团,实有完全的必要。
最后,战斗的配合,即战场作战的配合,是一切内线战场附近的游击队的任务,这一项当然只限于靠近正规军的游击队,或临时从正规军派出的游击队。在这种场合,游击队应该以正规军首长的指示,担负其所指定的任务,往往担负钳制部分地敌人,妨碍敌之运输,侦察敌情,充当向导等。没有正规军首长的指示时,游击队也应自动地做这些事。坐视不理,不游不击,或游而不击的态度,是要不得的。